班級管理方案和班委職責
(一)為班級贏得榮譽的,加2分;
(二)為班級著想并作出貢獻的,視情況加分;
(三)主動幫老師做事,關心同學的,視情況加分;
(四)參加省、市、校各種競賽并獲獎的,視情況加分;
(五)主動揭露班級不良現象并與之作斗爭者,加2分;
(六)主動向班報投稿被采用加1分,指名投稿被采用加0.5分;
(七)期末考試總分居年級前十名加3分,十一到六十名加2分,六十一到一百名加1分;單科成績突出者,視情況加分。
(八)在思想和學習上有明顯進步的加1分;
(九)上課積極舉手發言,在各科課上連續3次主動回答問題并基本正確的加1分;
(十)班報小組成員每次認真負責地出一期班報加1分,宣傳小組成員每認真負責地出一期黑板報加1分(其中班報主編、宣傳委員不加分);
(十一)班委、小組長、科代表、檢查員在期中期末評審通過的,各加2分;
(十二)做其他有益于社會、學校、班級的事,視情況加分。
第十條:量化管理的記分、統分工作由紀律委員會負責。
量化管理分每星期公布一次,所有被扣分者都要寫說明書,說明在做本條例禁止做的事時的心理活動以及今后打算。說明書的字數按每扣1分五百字算,說明書交班主任保管。扣分超過3分的,由班主任找學生談話,并通報家長。
學期結束后公布量化管理總分,總分居前五名的由班級給予一定的獎勵;總分低于60分的,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