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理崗位職責(通用3篇)
壓力管理崗位職責 篇1
1、在科長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鍋爐壓力容器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3、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登記注冊工作。
4、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
5、參與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參加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
7、負責建立健全各種臺帳、資料、檔案等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其他任務。
壓力管理崗位職責 篇2
任職資格:
相關專業中專/中技以上學歷
機械及機電一體等相關專業
三年以上的同崗位、同行業管理經驗
gmp、計量壓力容器知識、管理崗位應具備的`知識
崗位職責:
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內計量、壓力容器、儀器儀表校驗及維修,gmp軟件編寫及實施、固定資產統計、部門內勤、培訓等工作
負責儀器儀表維修的對外聯系、協調工作
壓力管理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編制局預算、決算工作。
3.負責局預算資金的申領與下達,監督預算的執行。
4.負責對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5.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中央補助地方專項建設項目的協調、落實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