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精選13篇)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1
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公司的治安狀況,作出具體工作部署,并督促實施。
2.抓好內部的治安防范,加強值班巡邏,落實防范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群防“四位一體”的防范網絡。
3.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與局綜合治理辦公室和上級公安機關保持聯系,及時反饋治安信息和職工意見,及時辦理上級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2
1.負責師生戶籍(包括新生入學、畢業生分配以及教職工調進人員)的戶口遷移、入戶工作;
2.負責師生身份證的申領、補辦工作;
3.按照規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戶籍檔案,并嚴格執行查閱制度;
4.負責畢業生因落戶地不明,離校后的戶籍代管工作;
5.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進行的戶口核查工作;為公安機關調查偵破案件提供戶籍檔案;
6.協同做好學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安全保衛工作資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衛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3
1.負責學院安全、保衛、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2.協助調查、處理校內學生違紀案件,做好治安案件的查破和防范工作;
3.協助管理保安人員,指導其定時進行校園安全巡邏,協助治理校園周邊環境;
4.協助做好院內治安、保衛、消防以及案件的偵破工作;
5.落實消防法和有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備;
6.負責按規定辦理學院安全消防必備器械的購買、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學生、外來人員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負責門衛和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9.負責組織和指導學生治保部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4
1、負責分院的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認真履行保衛工作職能。
2、負責分院安全防范和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區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3、負責分院行政保衛工作及有關法律宣傳,及時掌握動向,并配合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工作。
4、對發生在校區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進行調查和取證,對重大案件及時上報,并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5、經常對師生開展防火、防盜等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
6、定期檢查分院的行政、教學和學生宿舍的消防設施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負責分院重大活動的秩序維護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公安消防部門下達的任務,積極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9、定期向后勤處和分院分管領導匯報校區保衛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負責對門衛的管理,嚴格出入校園制度。
11、組建校衛隊和義務消防隊,維護校區內治安穩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5
1、全面負責保衛科的組織領導工作,主持科室會議、討論、研究、計劃、布置、檢查、督促、總結全科室的工作。
2、負責落實上級機關有關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任務和重要會議與文件精神。
3、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時事政治,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保衛工作的有關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員的政治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關心干部職工的思想、學習、工作及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為教學、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務。
4、布置治安保衛工作,協助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5、深入各部門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落實情況,發現好的典型及時總結、交流、推廣。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面對保衛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6、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時,親臨現場,指導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和處理事故,并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
7、領導各部門安全責任人開展工作,定期召開治保會議,互通情況,布置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
8、領導校衛隊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維護校內治安工作的積極作用。
9、協助國家機關做好校內的國家安全保衛工作,依法協助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10、負責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工作職責。
11、完成分院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6
1.主持保衛處工作,組織實施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全院師生員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導各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協同做好全院的財產、保密、安全工作;
3.負責學院違紀學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調查、偵破工作;
4.負責組織辦理師生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因私出國(境)手續和邊防特區的證件、戶籍管理和外來人員暫住管理;
5.負責協調與轄區派出所和社區的關系,協同治理好學院周邊治安環境;
6.負責全體安保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負責處理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災害事故及隱患;
8.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維修、購置消防設施;
9.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學院重大活動、外事活動等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協同學生處組織實施新生軍事訓練工作,和對師生員工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11.負責征兵和擁軍優屬,復員、退伍、轉業軍人的預備役登記,及戰時兵員動員、參軍參戰、支援前方、保衛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7
1、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和“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防意外事故”的“五防”工作,經常巡視校園,了解、發現不安全隱患,向校領導匯報,建議并積極排除隱患。保衛學校財物和師生員工的安全。
2、落實、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下達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任務,積極參加社區聯防。了解社會治安動態。
3、負責做好節假日護校值班安排,并及時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抓好門衛保安的管理,保障校園安全。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生員工尊紀守法和法制宣傳的教育工作。
5、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處置校外各類侵害師生和校園突發事件。
6、做好安全保衛基礎建設,制訂有關安全保衛責任制,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記錄和年終總結工作。
7、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報警設施的安裝及維護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8
1.負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內部治安綜合治理網絡。
2.負責系統內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車輛保險統籌。
3.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刑事案件、火災、生產、交通等事故,承擔市供銷社普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及法律顧問的職責。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9
1.認真貫徹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醫療、行政管理計劃,指導檢査、督促醫院各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部署和組織醫院的消防教育工作,具體領導醫院義務消防組織,并進行業務培訓。
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檢查落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4.組織消防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5.對發生在醫院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職工群眾加以撲救,并負責査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建檔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10
1.協助室領導組織指導全局保衛工作的開展,保證全局內部治安安全,環境穩定。
2.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3.協助室領導組織指導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禁毒工作的開展,負責綜合治理考核工作。
4.負責局內部的民事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
5.配合執法部門參與局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設施等被毀被盜案件的調查處理。
6.配合執法部門參與涉及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事件的調查處理。
7.承擔局舉辦的大徹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8.配合行政科組織車輛、駕駛員的年檢審核和安全管理。
9.建立健全局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制度。
10.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11
1.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安全保衛,防火和預警政策和程序。
2.監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員。
3.負責安全保衛、預警系統的建立和持續改善。
4.完成安全保衛培訓。
5.與公安、消防和政府監督部門建立良好聯系。
6.為制造部門人員提供相關的安全保衛、緊急預警支持。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12
1、負責區級機關的安全防范和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2、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檢查機關各部門防火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3、負責組織機關日常和節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做到無火災事故發生。
4、負責機關辦公樓(院)車庫、車場的管理,確保停放車輛的安全。
5、配合各部門搞好機關內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機關辦公樓(院)傳達室及門衛的管理,督促檢查各值班點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查處缺崗、脫崗人員。
7、積極配合協助有關職能部門,疏導查處急訪鬧事事件。
8、檢查指導后勤服務中心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4工作職責 篇13
學校治安、戶籍、消防、綜合治理、校園秩序、安全教育;校內暫住人口的管理;協助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民兵及居委會有關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