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方案(市)
(四)檢查總結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務是,對修訂、完善和創新后的制度進行匯編,對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制度的學習宣傳,針對制度執行不力、不到位問題,研究提出確保反腐倡廉制度貫徹執行的有效措施,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
五、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區審計局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領導小組,王慧萍擔任組長,朱福紅、張邦明為副組長,劉祥永、梅衛東為成員,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張邦明兼任辦公室主任,劉文斌為成員。各科室為責任單位,要積極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各項工作。
(二)要與審計質量年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扎實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各項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要利用會議、專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努力營造人人執行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