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應如何正確打欠條(精選3篇)
借款應如何正確打欠條 篇1
今已經收到某某10萬元,月利息為3%,三個月后歸還給某某。借款人某某愿意用房子和公司做抵押,并在五日內依法向行政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某某某愿意對于以上本金和利息和其他費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并按手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并按手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姓名,身份證號要和身份證原件核實無誤,并復印兩人身份證復印件。抵押房子向房產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公司向工商局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應如何正確打欠條 篇2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既是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的權利,也是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的義務。如果在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不能或者拒絕提取倉儲物,保管人可以確定一個合理的期限,催告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在此期限內提取。如果逾期仍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將倉儲物提存。保管人將倉儲物提存后,如果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未支付倉儲費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可以請求其支付倉儲費。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遲延給付的,還可以按照約定要求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給付違約金。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要求支付遲延給付的逾期利息。
借款應如何正確打欠條 篇3
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民法典》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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