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通用29篇)
處罰決定 篇1
員工姓名:黃,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2
劉d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處罰決定 篇3
11月19日下午,三樓車間員工梁x對韋身攻擊。據查,11月18日加班期間,因工作雙方發生爭執并帶口語(臟話),導致兩人關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志均多次叫韋澳,韋回應,于是梁將一塊電子板扔向韋,并將凳子舉起并抓起韋衣領,隨后放了下來。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廠紀廠規,鑒于經教育后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給公司及同事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并保證不再發生,認錯態度良好,且未產生嚴重后果。
廠務部一致決定如下:
1.對同事過激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響了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的團結,處以記大過處分(罰款100元)。
2.梁將電子板扔向同事,損壞公司財物,將以該板造價的三倍處罰。
3.倆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因此韋也有責任,予以記警告處理(罰款2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團結友愛,多點理解與包容,遇事冷靜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廣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廠務部
11.20
處罰決定 篇4
當事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十師181團小黃山砂石料礦
地 址:農十師181團以北5公里處
我局于20xx年05月16日對阿勒泰市鑫源砂石料廠無證開采一案立案調查。經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十師181團小黃山砂石料礦采礦證于20xx年8月25日到期,20xx年5月,其在續辦采礦許可證期間,非法開采沙石料700立方米,并以20元每立方米的價格出售,違法所得14000元。其行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的規定,屬于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衛片遙感圖斑
2、詢問筆錄
3、現場勘測筆錄及違法案件現場照片
4、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及公文送達回證
我局已于20xx年05月17日依法向你進行了告知。你未向我局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處以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責令停止非法開采行為;
2、沒收違法所得14000元;
3、罰款:60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本處罰決定,將罰沒款繳至自治區財政廳國庫處(即到阿勒泰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開票繳款)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阿勒泰市地區國土資源局或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直接向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劉彥華、邵志剛
電 話:0906-2311678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阿勒泰市國土資源局
處罰決定 篇5
案件性質: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但未造成損失
被處罰人:王
姓名 王 性別 男 年齡 32歲
工作單位 無 住址 市區路36號
單位名稱 無 地址 無
法定代表人 無 職務 無
違法事實(時間、地點、事實經過):20xx年11月16日(森林防火期內),王旅游至縣鄉林區時,在野外吸煙,煙頭未滅,扔于林下,因護林人員及時發現,將其息滅,免于引起森林火災。該行為違反了《森林防火條例》第15條的規定“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第1款
的規定,決定給予:
(1) 50元罰款;
(2)責令你(單位)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即刻 停止行為;
(3) 無 警告。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除當場收繳罰款情形外,請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某縣工商銀行(帳號:8762451),到期不交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某縣人民政府或者某市林業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 3 個月內或者 9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承辦人(簽名或蓋章):
處罰機關(蓋章)
某縣林業局
處罰決定 篇6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負責監理的東方明珠二期B1號樓工程,由森源實業(隨州)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側。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你公司未按監理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理,導致一層柱砼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行為發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質安站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一層柱存在質量問題,當即下達了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告知你公司一層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窩、孔洞、露筋的現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為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如你公司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x市建設委員會
20xx年1月20日
處罰決定 篇7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___公(______)決字[______]第___號
決定書正文載明以下內容:
1.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被處罰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違法事實和證據以及從重、從輕等情節(證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應當注意保密);
3.法律依據;
4.處罰種類及幅度;
5.履行方式及期限(含合并執行的情況);
6.對涉案財物的處理結果及對被處罰人的其他處理情況;
7.被處罰人的法律救濟途徑;
8.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清單及收繳/追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章及決定日期
本文書一式三份,被處罰人和執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復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處罰決定 篇8
( ) 當行罰〔 〕 號
被處罰單位(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性別: 年齡: 職務:
經查,你(單位)有下列主要違法事實:
上述事實已經違反了 之規定,責令 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據 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 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3個月內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起訴。
當事人簽字: 執法人員簽字: 、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交被處罰單位,第三聯必要時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決定 篇9
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
營業執照注冊號:(1-1)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產業集聚區xx產業園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x年1月1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委托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你單位污水總排口出水進行取樣監測,化學需氧量超標排放,化學需氧量124mg/L(排放標準50mg/L)。1月27日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超標準排放污染物,并現場送達。以上事實有我廳“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等為證。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之規定。
我廳于x年2月6日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告知你單位對我廳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你單位未向我廳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廳《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和《送達回證》等為證。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修訂)》,你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屬于排放水污染物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50%以上的。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經研究,我廳對你單位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立即糾正環境違法行為;
2、給予上一個月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三倍的罰款,共計193762.8元(64587.6元3)。
你單位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匯入河南省財政廳指定的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開戶名稱: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代辦銀行:廣發銀行鄭州經三路支行)。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廳規劃財務處索取罰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廳政策法規處備案。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廳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年3月9日
處罰決定 篇10
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單位)
( )安監管罰當〔 〕 號
被處罰單位: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聯系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 (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依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 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號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簽名): 、 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 篇11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西城區大隊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x公(交)決字【20xx】第0號被處罰人王,男,1977年8月5日出生,現住XX區XX街號,機動車駕駛證號:372301,X公司職工。現查明20xx年7月4日時許,王醉酒駕駛魯X3號轎車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號處,追尾碰撞張駕駛的魯X1G號輕便摩托車,造成張重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實有現場圖、現場照片、現場勘查筆錄、王陳述、證人證言、王血液酒精檢測報告 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 ,現決定 給予王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履行方式:送XX市公安局拘留所執行拘留。期限自20xx年7月18日起至20xx年8月2日止。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XX市公安局或XX市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XX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 清單共 份。
x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12
當事人基本情況:劉,男,漢族,住址是xx省xx市鼎城區武陵鎮臨沅路27號,居民身份證號碼:430703198312220xx,聯系電話:。
劉涉嫌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案,本機關于20xx年10月10日立案調查,現已調查終結。
經調查查明,20xx年10月10日上午11時30分,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唐偉(執法證號:430720xx、陳(執法證號:43072xx8)等人在xx市城區人民路育英小學前依法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你駕駛的湘J298SL小車正在下客,當時車上載有四名乘客,且不能當場提供《道路運輸證》,也不能提供其它有效證明。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查實,你的本次運輸行為是從長沙到,收取包車費叁佰叁拾元人民幣歸你本人所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具體有:現場攝像記錄、現場筆錄、劉詢問筆錄、湘J298SL小車行駛證和劉駕駛證復印件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你的這一運輸行為屬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使用湘J298SL小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本機關認為,你的這一運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章第十條第二項“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之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證據經過你本人閱示并發表了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為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本機關于20xx年10月1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章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xx市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執行標準》第一條第一項“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違法程度輕微,初次違法,違法情節較輕微、及時糾正的,處罰幅度以車輛殘值為參考,但不低于5000元。”之規定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常運管處罰告知[20xx]035號),你于20xx年10月10日向本機關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后立即停止了旅客運輸,能積極配合本機關調查處理,按要求將車上旅客轉運,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并保證今后不再從事違法經營,又是初次違法,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同時還表示自愿放棄你本人的聽證權利,不再要求組織聽證。本機關經集體研究,認為你的違法行為被本機關查獲后的確有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事實表現,決定采納你的陳述申辯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定對你減輕行政處罰,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運輸經營;
2、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銀行分行營業部(地址:xx市洞庭大道xx00號),戶名:xx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60675736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市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xx市武陵區人民法院起訴。但復議期間和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年10月11日
處罰決定 篇13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負責監理的東方明珠二期B1號樓工程,由森源實業(隨州)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側。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你公司未按監理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理,導致一層柱砼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行為發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質安站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一層柱存在質量問題,當即下達了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告知你公司一層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窩、孔洞、露筋的現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為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如你公司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xx年1月20日
處罰決定 篇14
被處罰人:施某
身份證編號:----------
性別:男,民族:漢,年齡:67歲,電話:-----
家庭住址:-----
20xx年1月4日,我局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對某市某鎮某村4組施某家中檢查發現:1、施某未能出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客廳的西側1名患者正在接受輸液;3、客廳的西側廂椅上發現1瓶用完的注射用頭孢曲松鈉;4、客廳西側廂椅上發現病人收費本1本。本局執法人員當天現場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對彭某的詢問筆錄、衛生監督意見書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各一份。本局于20xx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組織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施某的進行詢問和調取了其他相關資料,并于20xx年1月6日案件調查終結。現已查明以下違法事實:
20xx年1月4日,當事人施某在家給患者彭某掛水,并且現場發現客廳的西側廂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頭孢曲松鈉,客廳西側廂椅上發現病人收費本1本。現場并未發現處方和發票。經過進一步調查,當事人施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家中擅自開展診療活動。在調查過程中,因當事人拒不提供賬冊、票據等經營收支憑證,且本局無法繼續調查當事人的經營收支狀況,故無法確定其違法所得,視為無違法所得。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20xx年1月4日制作的現場檢查筆錄1份及現場拍攝的照片3張;
2、20xx年1月4日制作的衛生監督意見書1份;
3、20xx年1月4日制作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1份;
4、20xx年1月4日對患者彭某所作的詢問筆錄1份;
5、20xx年1月5日調取的施某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6、20xx年1月5日對施某所作的詢問筆錄1份;
7、20xx年1月5日制作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處理決定書1份;
8、20xx年1月5日調取的病人收費本復印件3份。
證據材料說明如下:
以上證據材料1、2、3、4,反映了20xx年1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在施某家中進行檢查發現施某給患者彭小桃掛水,同時現場調取“病人收費本一份”,并要求當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執業活動;
以上證據材料5,說明了當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資料;
以上證據材料6,說明了當事人施某對20xx年1月4日現場檢查的情況予以認可以及當事人自述無法提供診療活動的全部經營收支狀況,并自認本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家給人看病;
以上證據材料7、8,說明我局執法人員按照法律規定對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的收費本予以解封,并制作并確認了復印件3份,說明當事人無法提供全部經營收支賬冊。
20xx年1月22日,本局向當事人施光榮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20xx年1月23日,施某來本局進行了陳述和申辯,提出如下理由:1、本人行醫40余年,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今年身體不好,一年只看了6個病人,與不符合資格的游醫要區別對待;2、從今以后堅決不看病,在家安度晚年,請寬大處理。20xx年1月26日,本局對施某提出的陳述和申辯進行了復核,施某已立即停止開展非法診療活動。
本局認為,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而施某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家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應予處罰。案件發生后,施某能夠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并積極整改,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符合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從輕處罰情形,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而施某提出的第1條申辯理由并未提供相關證據佐證,本局不予采納。
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施某停止一切非法執業活動,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履行期限和方式:自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農業銀行某市支行各營業網點繳納罰款。執法單位代碼:------。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某市衛生局或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3個月內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年xx月xx日
處罰決定 篇15
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號
法定代表人:王
地址:xx省xx市xx區路號(x大廈)x室
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環境違法一案,經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現場調查,并應你公司要求舉行了環境行政處罰聽證會,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你公司于x年4月編制電源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鉛酸蓄電池極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時,將評價日期更改為x年7月;在環評文件中“經現場踏勘,項目所處地500m范圍內無任何居民點”的描述與事實不符。
以上事實,有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x年3月18日《關于〈關于委托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環境違法問題進行調查取證的函〉的復函》(華東環督函〔〕21號)和x年2月28日《調查詢問筆錄》、你公司x年1月26日《關于電源有限公司環評承接情況的說明》和《關于電源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鉛酸蓄電池極板項目情況的說明》、x年2月28日《關于電源有限公司環評情況的說明》和《關于電源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鉛酸蓄電池極板項目情況的說明》、x年4月《電源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鉛酸蓄電池極板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九條關于環評機構資質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部于x年3月28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我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17號)于x年4月7日送達至你公司,你公司于x年4月8向我部提出聽證申請。我部于x年4月18日通知你公司有關聽證會事項,于x年4月28日在xx省南京市舉行了行政處罰聽證會。你公司代理人徐衛華出席了聽證會。
綜合你公司聽證會意見,你公司對在編制日期和防護距離上弄虛作假的事實認定沒有異議,認為我部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但偏重。另外,你公司對“擅自降低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的事實認定有異議,認為環評單位不可能自行決定降低環評等級。經研究,我部對你公司上述異議意見予以考慮,但你公司的陳述申辯意見不影響對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部x年3月28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17號)及《送達回證》、x年4月18日《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環法字〔〕20號)及《送達回證》、x年4月28日《聽證筆錄》、你公司x年4月8日《聽證申請》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接受委托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弄虛作假,致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失實的,由授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或者吊銷其資質證書,并處所收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我部決定對你公司處以如下處罰:
(一)吊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國環評證乙字第1968號);
(二)罰款三萬元。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吊銷資質證書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于接到本決定書時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國環評證乙字第1968號)正本和副本原件交送達人員收回。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我部出具的“一般繳款書”將罰款繳至中央總金庫。
你公司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部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我部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我部委托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你公司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請你公司于x年6月15日前將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書面報告我部。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年五月十七日
處罰決定 篇16
歐華欽、謝超勇(地址:赤坎區堂美村2號、24號):
我局于20xx年8月18日對你兩人未經批準、非法轉讓土地一案立案調查。經查實,20xx年3月8日,你兩人與陳清華簽訂《房屋土地租賃合同書》,將位于赤坎區堂美村東側3.5畝土地出租給陳清華作為建設工廠使用。土地租賃期限為6年,自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3月7日止;土地租金每年每畝3500元,一年的土地租金12250元;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為每二年繳交一次,20xx年3月8日,你兩人收取陳清華支付的前二年土地租金24500元。20xx年3月份,陳清華未經批準,擅自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鑄鐵加工廠,經湛江市國土資源測繪院測量,并由陳清華確認,實際占地面積2244.85平方米,建筑面積1747.62平方米。宗地地類為林地(2228.82平方米)、果園(16.0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兩人未經批準、擅自將集體農用地出租給陳清華用于非農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未經批準、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事實。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詢問(調查)筆錄;
2、現場勘測筆錄;
3、現場照片;
4、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
5、土地利用現狀圖;
6、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7、宗地地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說明;
8、宗地圖;
9、房屋土地租賃合同書;
10、土地租金收據。
我局于20xx年9月27日依法向你兩人發出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暨聽證告知書》(湛國土資執法告字〔20xx〕第 189號),你兩人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八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兩人作出如下的行政處罰:
沒收非法轉讓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并按非法轉讓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處以15%的罰款,計3675罰款元,二項罰沒款共計28175元。
履行處罰決定方式和期限:你兩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將罰款繳至待報解地方預算收入專戶地級戶(即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我局窗口開票繳款);開戶銀行:湛江市建行赤支;帳號:104103500000005。
本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兩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或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六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聯系人:李金明、龍森
電 話:3391936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號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
10月8日
處罰決定 篇17
支公司、中支各出單點:
在xx年組織的業務自查中,發現出單員,自2x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無故將x筆交強險業務,掛在了“xx有限公司”名下行為嚴重的影響了我司承保數據的真實性,對公司業務自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對出單員給予嚴重警告一次,扣罰三個月的績效工資,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扣罰一個月工資。 特此決定
支公司
20xx年x月x日
處罰決定 篇18
各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鎮直各單位:
為了加強計劃生育管理,提高村干部計劃生育責任意識,對政策內懷孕孕情消失對象,實行逆向查找原因,對孕情跟蹤責任人根據“村為主”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具體處理如下:
1、三合村高頭戶組:任本占、王德珍夫婦20xx年5月政策內懷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9日自流,查無實據。經研究決定,給予孕情跟蹤責任人即村兩委包組干部任本和同志罰款500元處理,同時予以通報批評。
2、周崗村周東組:謝榮、朱玉芳夫婦20xx年11月政策內懷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5日人流,經查情況屬實。經研究決定,給予孕情跟蹤責任人即村兩委包組干部謝部連同志罰款200元處理。
中共定遠縣連江鎮委員
定遠縣連江鎮人民政府
年元月二十五日
處罰決定 篇19
( )質技監當罰字[ ]第 號 :企業代碼(身份證)號: 你單位(人) 。 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現決定處罰如下:
1、
2、
3、 罰款按下列第 項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納 地址: 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名和押印) 行政執法人員:(簽名) 處罰地點:
(行政機關印章) 正本(副本)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檔,一份由受委托人存檔。
處罰決定 篇20
:
你于20xx年9月中旬,在未經族自治縣林業局批準的情況下,雇請兩部挖掘機到xx縣核電公路11公里處公路兩旁擅自開墾林地。你的行為違反了《xx省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于20xx年8月30日作出“林罰字【20xx】第32號《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由于你下落不明,本機關現向你“公告”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地址:族自治縣xx鎮路52號)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族自治縣林業局辦理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xx省林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族自治縣林業局
20xx年9月23日
處罰決定 篇21
當事人: 重慶藥業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當事人: 重慶醫藥有限公司
住 所: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機關于20xx年10月16日立案,依法對當事人與其他別嘌醇片生產銷售企業進行價格協商、分割銷售市場,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進行了調查。本機關于20xx年12月28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法告知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本機關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決定如下:
經查,重慶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和重慶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的第一大股東均為北京中燃華融投資有限公司,重慶負責制劑銷售的副總經理兼任重慶總經理,重慶財務副總經理兼任重慶財務負責人,兩家公司屬于關聯企業。重慶生產原料藥別嘌醇及制劑別嘌醇片,自20xx年起**品牌別嘌醇片由重慶開票對外銷售,重慶、重慶別嘌醇片銷售管理工作由同一人負責。在本案別嘌醇片壟斷協議達成并實施過程中,重慶、重慶決策、行為具有一致性,在壟斷協議中共同代表銷售**品牌別嘌醇片的一方,且兩家公司的別嘌醇片銷售額基本重合,因此是本案壟斷協議的共同行為人。
別嘌醇片是治療因尿酸過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癥、痛風的常用藥物。別嘌醇制劑屬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別嘌醇片還列入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低價藥目錄,價格低廉,在臨床上廣泛使用。全國獲得別嘌醇片批準文號的生產廠家有15家,20xx年至20xx年實際有7家企業生產別嘌醇片,20xx年以來實際只有重慶、上海聯合醫藥藥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聯合)、世貿制藥(江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蘇世貿)3家企業生產別嘌醇片。
現查明,當事人于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在銷售別嘌醇片過程中,存在以下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事實:
一、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了“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和“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
從法律主體看,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其別嘌醇片獨家經銷企業商丘市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丘)、江蘇世貿是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主要理由如下:從性能、功效、藥品成分等因素比較,、世貿三大品牌別嘌醇片均屬于治療因尿酸過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癥、痛風的常用藥物,原料藥成分相同,具有明顯的可替代性,構成了直接競爭關系。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商丘、江蘇世貿,作為生產銷售三個不同品牌別嘌醇片的獨立市場主體,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
20xx年4月以來,當事人與上述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先后四次召開會議,對銷售包裝規格為0.1克100片/瓶的別嘌醇片進行協商,達成了上漲銷售價格和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
20xx年4月1日,當事人與上海聯合、江蘇世貿在上海召開市場運行會議,達成了如下協議:一是統一上漲別嘌醇片價格。三方協商將別嘌醇片銷售價格提到每瓶不低于18元,投標價格不低于20元。二是分割別嘌醇片銷售市場。三方協商劃分了銷售區域,其中當事人負責川渝、廣東、云南、山東、安徽、陜甘寧、新疆、西藏、內蒙古;上海聯合負責上海、浙江、京津、河南、河北、海南、廣西、江西、山西;江蘇世貿負責江蘇、湖南、湖北、福建、貴州、吉林、遼寧、黑龍江。會議還協商調整了別嘌醇原料藥價格。重慶同意向江蘇世貿、上海聯合供應別嘌醇原料藥,價格由每公斤240元左右調整到500元。
20xx年6月上海聯合與商丘簽訂別嘌醇片獨家經銷合同后,商丘也與上海聯合一起加入了協商會議。
20xx年7月18日,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商丘、江蘇世貿在鹽城開會。會議主要討論各家公司別嘌醇片的銷售價格和市場運行情況,同時要求各家公司銷售別嘌醇片的區域不要超過上次會議所劃分的市場范圍,不要低于約定價格進行銷售。
20xx年12月5日,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商丘、江蘇世貿在上海開會,通過會議協商,決定將別嘌醇片價格上調至每瓶23.8元,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0xx年4月22日,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商丘、江蘇世貿在上海召開會議,對別嘌醇片銷售繼續達成三點約定:一是劃分三方區域。繼續強調三方銷售區域的劃分,劃分范圍與20xx年4月1日第一次會議確定的范圍相同。二是約定招投標工作。合作三方必須在劃定區域內進行招投標,不得到其它區域投標或議價。三是統一出廠開票價格。對列入基本藥物的省份,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每瓶23.8元;對列為低價藥的省份,不得低于每瓶50元。同時強調,如違反約定,重慶將取消合作并不予供應原料藥。
二、當事人實施了上述別嘌醇片壟斷協議
(一)當事人依照協議提高了別嘌醇片銷售價格。當事人對外銷售別嘌醇片的均價,20xx年每瓶為5.9元,20xx年為5.7元,20xx年4月至12月提高到每瓶8.08元,20xx年1月至9月提高到9.09元,同時通過經銷協議限定經銷商銷售**品牌的別嘌醇片價格自20xx年4月起不得低于18元,20xx年起不得低于23.8元。20xx年以來當事人在相關省的別嘌醇片中標價格分別為23.6元、27.4元和30.75元。盡管當事人出廠價格沒有直接達到18元和23.8元,但是對經銷商進行轉售價格限制,要求經銷商價格提高到本案壟斷協議決定的價格,就是為了實施當事人與上海聯合及商丘、江蘇世貿達成的壟斷協議,這與當事人直接執行壟斷協議價格的效果相比,同樣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推高了別嘌醇片的終端銷售價格,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二)當事人按照壟斷協議分割的市場范圍銷售別嘌醇片。當事人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的別嘌醇片銷售記錄顯示,當事人基本實施了分割別嘌醇片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對于其他企業具體銷售人員超出劃定區域銷售別嘌醇片的行為,當事人在公司層面進行了協調處理。比如,根據協議,安徽、云南市場劃歸當事人,20xx年7月,江蘇世貿有一批別嘌醇片銷售到(略),當事人提出反對,后來由江蘇世貿把這批貨按照原價收回;20xx年5月,江蘇世貿有一批產品銷售到(略),當事人銷售人員報請公司與江蘇世貿(略)進行聯系,要求江蘇世貿停止銷售,并將在(略)地區的庫存全部收回,否則將停止原料藥供應。
另查明,當事人上一年度別嘌醇片銷售額為2256.58萬元。
以上事實有會議情況記錄、調查詢問筆錄、業務函件、別嘌醇片經銷合同、別嘌醇片銷售記錄、財務數據等證據為證。
本機關認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屬于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分割銷售市場”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20xx年以來全國范圍內只有重慶、上海聯合、江蘇世貿生產別嘌醇片,當事人達成并實施的壟斷協議,嚴重排除、限制了別嘌醇片的市場競爭,對20xx年4月以來別嘌醇片價格上漲具有重要影響,增加了廣大高尿酸血癥和痛風患者的藥費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本機關認為,本案壟斷協議涉及上漲價格、分割銷售市場兩種行為,性質較為嚴重,持續時間為一年半,排除、限制別嘌醇片市場競爭的程度較深。同時,當事人自20xx年7月以來在全國范圍內獨家生產供應別嘌醇原料藥,本案其他兩家生產別嘌醇片的企業在原料藥供應方面嚴重依賴當事人,當事人在別嘌醇片壟斷協議的達成實施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并且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不能積極配合,在調查初期否認相關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理:
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二、處當事人20xx年度別嘌醇片對外銷售額2256.58萬元8%的罰款,計180.52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捌拾萬伍仟貳百元整)。其中,重慶銷售額為2108.67萬元,罰款計168.69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陸拾捌萬陸仟九百元整);扣除重慶銷售額后,重慶銷售額為147.91萬元,罰款計11.83萬元(大寫:人民幣壹拾壹萬捌仟三百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收款人全稱:(略);賬號:(略);開戶銀行:(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xx年1月15日
處罰決定 篇22
當事人:陳,男,1951年12月出生,時任浙江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陳及其一致行動人違法減持浙江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陳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眾嘉股權投資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新眾嘉)通過大宗交易分別賣出“浙江”340萬股和1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1.99%和0.59%。新眾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員工持股公司,后變更為有限合伙企業。在該合伙企業中,陳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業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為公司的中層骨干。根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但“轉讓或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產權”等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可以認定陳與新眾嘉為一致行動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陳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賣出“浙江”16.17萬股、55.79萬股和50.94萬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陳**名下證券賬戶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親戚及員工朋友賣出“浙江”1678.6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3.80%。
陳在20xx年7月22日減持“浙江”后,對其及所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賬戶以及一致行動人新眾嘉合并減持“浙江”占公司總股本比例達到5%情況,沒有及時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
以上違法事實清楚,有相關公告、相關工商登記資料、證券交易流水、相關人員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陳與其一致行動人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是陳。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對陳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我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
20xx年1月21日
處罰決定 篇23
王元:
經查,你作為青島頤荷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對青島市市南區青島頤荷商務酒店有限公司“5.19”較大液化氣爆炸事故負有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對你作出罰款人民幣拾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整的行政處罰。因本局青安監管罰[20xx]Z1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和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青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地址: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聯系電話:
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xx年五月九日
處罰決定 篇24
X公( )不罰決字〔 〕 號
違法行為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戶籍所在地、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違法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現查明
,以上事實有等證據證實。
根據 之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并對 予以收繳,對 予以追繳。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附:收繳∕追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 篇25
x有限公司: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為216mg/m3(排放標準為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
處罰決定 篇26
(____)經貿罰當字〔____〕第(____)號
被處罰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
家庭住址:____ 所在單位:____
職務:____ 單位地址:____ 聯系電話:____
違法事實及證據:____(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____的規定,依據 ____的規定,決定給予____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____,賬號____,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____人民政府或者____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經濟貿易管理執法人員(簽名):____ 、____
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決定 篇27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當事人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案件來源;立案情況;違法事實;證據列舉及說明)。本機關認為:(案件處罰理由與依據;事先告知情況;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自由裁量說明)。依照(法條原文)之規定,本機關(責令 ,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 篇28
當事人: 地 址: 你(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1.警告;
2. 罰款 元。收繳形式:(1)當場收繳。(2)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或 申請復議;
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印章)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 篇29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 )路政超限處罰字第號
當事人::地址::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一案,經依法審理,現查明:當事人于年月日駕駛牌號為的車輛,擅自在線公路上超限行駛。經檢測,車貨總重噸,(車貨總長米,總寬米,總高米)超重噸(超長米,超寬米,超高米)。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局認為,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二十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第八十五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三十一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責令卸去超限貨物噸,繳納公路賠(補)償費元,并處元罰款。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交納罰款;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邵陽市交通局或申請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