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基本要求之材料可靠情況確實
公文的材料包括形成公文主旨和表達主旨所依據的事實現象、統計數字、政策法規、上級精神等等。公文材料不同于文學作品的素材和題材,也與一般新聞體、史傳體或說明體、議論體等實用文章不同,它的范圍要廣泛一些。概而言之,公文材料的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精神依據和事實情況。
精神依據是指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國家的法律、法規,上級領導機關所頒布的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其他有關的文件精神。
事實情況包括直接發生的和間接轉引的。公文中所反映的情況主要指直接發生的、發現的、總結概括的事實情況,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遇到的問題、發生的事情(過程、動向)、工作的進程(作法、經驗)種種。它在公文里表現為具體事例、現象概括、數字統計等形式。這種直接發生的事實情況,是第一手材料。此外,公文的事實情況里也包括間接轉引來的事例、概述、數字、經驗、成果等。
無論哪一類材料,都要求做到真實、準確、可靠。“情況確實”,是寫好公文的基本要求。這在新舊兩個《辦法》中是一致的。為了做到材料可靠、情況確實,我們在材料準備上一般要抓好四個環節的工作:占有、篩選、核實、加工。
(一)詳盡占有材料
寫好公文必須詳盡地占有材料。材料是形成觀點的基礎,事實、數字,這都是公文表達出來的“干貨”,當然十分重要。“譬如大匠操斤,無土木材料,縱有成風盡堊手段,何處設施?”(清·劉大:《論文偶記》)寫公文如巧匠有具有禾無材無料也做不成東西。以上是從形成與表達兩方面說的。
所謂詳盡地占有材料,一是要“盡”,就是盡可能廣泛地占有材料,“貪多務得”、“竭澤而漁”、“韓信將兵,多多益善”;二是要“詳”,就是詳細具體。一件事情的起因、過程、結果、多種因素的干擾、正反影響效果;一件工作的動因、背景;一個問題的正反觀點、來龍去脈,都要盡可能詳細具體地占有,寫出來的才有說服力。
占有材料,就公文寫作而言,有三條途徑:
1.平時積累,就是積學儲材。平素注意學習、觀察積累,用時才能厚積薄發。古人所謂“積學”,指的就是這個道理。“得之在俄頃,積之在平日”(清·袁守定:《占畢叢談》;“占”,看;“畢”,簡冊),說的是一個道理。平時學習、觀察積累豐富,知識面廣,寫作時其構思就容易觸類旁通、思路開闊,擇優而用,妙緒泉涌。
2.受領任務后,查閱文件,搜集資料。這樣得來的材料,就是間接材料。搜集資料時應注意與撰寫任務、與公文主旨的相關性,也就是說,要有一定的方向、范圍。操作方法是首先學習相關的中央文件,進一步領會精神實質,然后查閱上級領導機關所頒布的相關政策、規定,最后翻閱手冊、年鑒等工具書及報刊、雜志上相關的情況報道和國內外研究成果。這一過程中,始終應注意查閱、收集圍繞本單位工作的各項統計數字以及信息、簡報、總結、報告、會議紀要等相關資料,做到:上下通達,全局了然于胸,命筆瞻前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