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用途、類別、格式、寫法及范文解析
(一)含義、功用和性質
“函”,是“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的公文文體。
這里的“函”,指公函,是商洽性公文,又稱詢答性公文,多用于平行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作詢問、答復、商洽、聯系以至請求批準之用,不具呈報與指示作用。但又是鄭重的公務,所以才稱“公函”,是正式文件,要單編發函號、按程序制發、歸檔;與日常事務中的“便函”,像介紹信、慰問信、表揚信、批評信、賀信等不同,與私人信函也不同。
(二)類別
1.商洽、詢問、請求批準的。
2.知照性的,即主動告知一件事,不需要答復。
3.答復問題、回復請求的。
前兩種是主動發出的,叫“發函”,后一種是受動答復的,叫“復函”。
(三)格式和寫法
“函”的寫法和書信大體相同,因為是鄭重的公務,所以要有一定的格式,用語要得體,要講禮貌,不亢不卑,不能用命令的口吻,粗暴的語氣。
1.函頭:印有“名頭”的發函紙,單編發函號,“發文字號”中加“函”字。
2.標題:寫發函機關,涉及事項,文種要寫明是函還是復函。
3.上款:受函機關或領導人。
4.正文:“發函”大體是開頭提出問題,說明是什么事或針對、根據什么。主體表示要求,,商洽什么,告知什么,請求什么,即要對方做什么。結尾,要求何時答復及得體的禮貌用語,如“請大力協助為盼”,“望準予x是荷”,“望能同意”;“請即函復”,“盼復”,“望早日函告”等等。有附件要寫明,為送物品材料的附函,主體上寫了,函尾可不再寫。“復函”開頭說明針對的來函,如“月日號來函收悉”,有時有必要概括函的內容寫進去。主體寫對來函所談事項的態度主張。結尾,如同意可寫希望,不同意可提供另外的辦法,也要用禮貌語詞。
5.下款:發函機關,年月日,公章。
6.函尾:抄送機關。
(四)草擬公函應注意的問題
1.中心明確,不繞圈子。
2.因由清楚,不講空話。
3.講究禮貌,不來客套。
(五)例文簡析
例文1:
關于擬派同志赴香港培訓的函
工委:
我部上海海運局海員醫院,于一九八五年訂購了一臺美產高效液相色譜儀。現應賣方香港貝克曼儀器公司的邀請,擬派上海海員醫院藥劑師赴香港接受為期一周的培訓。按訂貨合同規定,自廣州至香港往返旅費及在港培訓期間的交通、宿、膳費用,均由該公司提供。
妥否,請函示。
附貝克曼儀器公司邀請信、簽報一份(復印件)
部
一九八六年月日
簡析:
例文l是商洽工作請求批準的“發函”,因為不相隸屬而又是主管單位,所以用“函”。正文只四句話。前三句為一段,說明原委及條件,后一句另起,很有禮貌地提出,要求批準。寫“請函示”“請電示”皆可,因為是不相隸屬的關系。下面是附件備查。寫得明白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