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怎么寫
禁忌四:請示緣由不充分。
弊端:使上級不愿、不想或不能批復,請示的目的落空。
措施(一)采用換位思維方式,注重陳述理由技巧。
請示是一種“說服”的藝術,凡請示總是希望得到上級的批準、同意或指示。亞里士多德說過:“蠢人用他知道的道理說服我,智者用我知道的道理說服我。”同樣道理,擬寫請示的緣由時也不能只從本機關、本單位的立場出發去考慮問題,還應該用換位思維的方式來陳述理由,即善于站在上級機關和首長的角度,從全局出發來考慮問題,爭取用上級的道理說服上級,以求得到預期的答復。具體說來,可從四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寫出客觀需要,使上級機關感到請示事項有盡快解決的必要性;二是寫出已具備的一定條件,使上級感到請示事項有解決的可能性;三是寫出亟待解決的程度,使上級機關有盡快解決請示問題的緊迫感;四是寫出懇切的語氣,使上級機關能夠同意而盡快批復。
措施(二)掌握各類請示的不同寫法,突出寫作重點。
陳述請示緣由,不同種類的請示有不同的寫作內容和寫作要求。寫“求助性請示”,因為其目的是要解決某種問題,因此這類請示在陳述緣由時通常以發文者的“實際情況”、“實際困難”為主要寫作內容。寫作時,要緊緊圍繞“依本單位的力量難以解決和克服,根據工作的需要又必須解決和克服”這個基本意思來寫,要抓主要矛盾,突出“無力”二字,以顯示出請示事項的合理性。寫“審批性請示”,這類請示目的是要“權”,陳述緣由時通常以 “闡釋相關請示事項的意義、目的、根據和開展這一事項已具備的主、客觀條件”等為主要寫作內容,著重突出開展某項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寫“政策性請示”,其寫作內容和寫作側重點相對復雜些。如果是對方針、政策或法規條文等在理解上存在問題,陳述緣由時就要詳細引述條文并講清疑問之所在;如果是工作中對某一問題的處理有不同意見,而又缺乏處理的依據,則要把這一問題及對這一問題處理的不同意見及請示者自身的傾向性意見都要分別寫清;如果是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處理起來沒有把握,陳述緣由時就要以新情況、新問題是如何出現的,有何具體表現等作為主要寫作內容?傊煌悇e的請示,其緣由的構成內容不同,陳述緣由的方式方法也不同,寫作時應區別對待,突出重點。
禁忌五:請示事項不明確,不正確,不具體。
弊端:給上級的批復造成困難,批復的結果往往難遂發文者之愿。
措施(一)通過標題明確請示事項。
請示標題的擬寫很重要。準確提煉概括請示事項,擬一個高質量的請示標題,往往能使上級領導一看公文標題就能對下級所請示的問題心中有數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支隊關于增加邊檢站人員編制的請示》,標題里面就已經對請示事項進行了初步明確,這樣的標題有助于上級快速批復。
措施(二)以請示事項為根本指向組織安排寫作內容。
請示的主要任務就是把請示事項說出來,說清楚,請示事項的最終亮出應該水到渠成,順理成章,換句話說,請示事項是否能清楚表述出來與其前面內容的陳述、鋪墊密切相關。以請示事項為核心來組織安排寫作內容,有助于強化請示緣由與請示事項之間的內在聯系,消除二者之間相互脫節或“兩張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