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
(八)成文日期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不能寫為“0”。
(九)公文生效標識
公文生效標識是證明公文效力的表現形式。它包括發文機關印章或簽署人姓名。公文生效標識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單一發文機關如何標識公文生效標識,另一種是聯合行文的機關如何標識公文生效標識。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印章用紅色。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按加蓋印章順序排列在相應位置,并使印章加蓋或套印在其上。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
(十)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十一)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后標全角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主題詞不能超過5個。
(十二)抄送機關
公文如有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后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后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后一個抄送機關后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十三)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位于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占l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l字,印發日期右空1字。印發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十四)頁碼
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