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寫作知識
(一)通知的類別
根據功用,通知可分以下類別:
1、發文通知
①批轉性通知 對下級機關來文如呈轉性報告、意見等上級機關用通知批轉下級各有關部門 執行。例:《××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住房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解決特困戶住房問題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權批地情況報告的通知》。
②轉發性通知 對上級機關、不相隸屬機關的來文,本機關用通知轉發下級各有關單位執行 。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接待中不擺煙酒等問題的通知》; 《建設部轉發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
③發布性通知 發布本機關制定的各類規章及其它材料,使之產生直接的行政效力。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
2、知照通知
用于向有關單位、部門傳達、曉喻、告知有關事項或情況。如任免或聘用干部、設立或調整 機構、啟用或更換印章、遷移辦公地點等等。例:《關于等四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設立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 暫停實行夏時制的通知》。
3、事項通知
①布置性通知 就某些具體事項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下達任務、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例: 《國務院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的通知》。
②規定性通知 上級機關對要求下級機關執行的具體事項作出明確規定,以便遵照執行。例 :《教育部財政部關于改變研究生學習期間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
③會議通知 告知某機關或部門將召開某一會議,同時提出與會的相關要求,故這類通知兼 有告知和布置作用。例:《關于召開座談會的通知》。
(二)通知的寫法
1、標題
通常情況下,三大類通知的標題都由發文機關、事由及文種三部分組成。視具體場合和內容 ,發文機關可以省略,文種亦可變“通知”為“預備通知”、“正式通知”、“緊急通知” 等。在發文通知里要準確使用“批轉”、“轉發”和“印發”,發布本機關自制規約文書, 對重要的規章應由“頒發”、“發布”等動詞提起。除發布的規章應用書名號,其余均不使 用 書名號和標點符號。要具體處理好“關于”引起的介詞結構和文種表述,杜絕重復出現“關 于”和“的通知”字樣。
2、主送機關
視通知內容,有些應具體寫明受文單位名稱,有些屬普發性的則應寫上規范化的統稱。雖不 屬普發公文,但主送機關較多的,也可用相應的規范化統稱。
3、正文
一般起草時要先交待發文的原因、意圖或目的,然后寫清通知的具體事情、辦理要求、注意 事項及時限等。
正文的表述除篇幅簡短者多數通知用條款格式,即分條分款將內容按一定邏輯標準排序,做 到條理清晰,一目了然。
由于通知種類較多,各體正文寫法、篇幅長短等差異較大,恕不一一。
4、落款
正文結束后在右下方署名署時并蓋公章。
二、函的寫作
函屬于平行文。它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者向有關主 管部門請求批準等。 根據主動與被動,函有發(去、問)函和復函之別。根據形式和規格,函又可分公函與便函兩 類。公函與便函都是處理公務的文書,但公函的內容往往比較重要,涉及行使權力,故行文鄭重,具有完整的公文格式。便函為單位、領導之間處理具體事務時用,格式如同一般書信 ,不加標題,不編文號,不需存檔,但亦需加蓋公章。
(一)函的類別
本教材專指公函的分類。
1、聯系函
①商洽性函 用于單位、機關之間互相商量、接洽工作和委托對方辦理某一事項。例:《× ×學校關于商洽調動工作事宜的函》;《××縣人民法院關于遺產糾紛案 托查的函》。
②詢答性函 用于單位、機關之間互相詢問或答復問題。例:《××省科學技術委員會關于詢問貫徹全省科學技術工作會議情況的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懸掛國徽等問題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復函》。
3、告知函
主動將有關信息(如問題、意見、情況)告知對方。例《中國科學院關于學部委員增補結果的函》。
2、請批函
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時用請批函。這里的“主管部門”是指與發文機關不存在有行政上隸屬關系的業務主管單位,而請求批準的只限業務事項。例:《學報關于申請廣告許可證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