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公文的寫作與處理:公文概述
所謂平行文,是指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為協商或通知有關事項而制發的公文。如函、通知、議案等。
還有一類公文,它既可以用于上行文,又可以用于下行文,還可以用于平行文。如意見、會議紀要等。這類公文又可稱為“通行文”或“泛行文”。
五、按公文的收發方式分
按公文的收發方式分,可分為收文、發文。
所謂收文,是指本機關收到的其他機關(包括上級、下級和平級機關)送達的公文。
所謂發文,是指本機關發往外機關(包括上級、下級和平級機關)的公文。
六、按公文的機密程度分
按公文的機密程度分,可分秘密公文、普通公文。
所謂秘密公文,通稱密件,指內容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公文。它只能在限定的時間、范圍內傳達和閱辦,以確保機密的安全。密件又按涉密程度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密級。
所謂普通公文,通稱平件,按閱讀范圍又分為內部文件和公布文件。內部文件指文件內容雖不涉及機密,但也不對外公開發布,只在機關內部運轉的文件。公布文件是指向人民群眾或國內外公布周知的公文,如公告、通告、法規類的公文,以及某些重要的方針政策性文件。
七、按公文辦理的時限要求分
按公文辦理的時限要求分,可分常規公文、緊急公文。
所謂常規公文,是指按正常的速度、程序制發和處理的公文,通稱平件。
所謂緊急公文,是指內容涉及到重要問題,需要從快制發和處理的文書。緊急公文根據緊急程度可分為“特急”、“急件”,其中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八、按公文的載體分
按公文的載體分,可分紙質公文、電子公文。
所謂紙質公文,是指外在形式以各種紙張、紙板為載體的文書,是沿用時間最長、使用最普遍的文書。
所謂電子公文,是指在計算機系統中形式、處理、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