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主機設備供銷合同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