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閥買賣合同(精選3篇)
閘閥買賣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合同額:、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交(提)貨時間: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項下的設備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雙方代表對機械設備技術參數進行審核與確認,并組織試車、驗收工作,并進行書面確認。
三、運輸、包裝及卸貨:
供方應自行準備符合本合同所供設備特性要求的運輸工具將其運到需方指定地點,指定定點暫定為 玉門市國營黃花農場;
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擔。
設備的運輸及運輸費用由
四、質量要求和配置
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的質保期為__________ 年。
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均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
在所供機械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之前,供方必須保證所供機械設備標有型號及參數的銘牌或鋼印標識并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書面質量保證書。
機械設備配置詳見本合同文件“附件技術要求”內容,否則需方可拒絕接貨并視為供方違約。
五、售后服務
供方應提供其所售機械設備的安裝、調試、使用培訓、日常保養等相關服務。
質量保證期內供方提供質量缺陷機械設備的維修、更換等服務。只要需方提出書面要求或提供損壞部位的相關圖片資料,供方必須在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負擔機械設備維修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供方應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費用由供方承擔。
質量保證期后,供方仍應承擔售后服務。只要需方提出要求,供方應提供相應服務,以達到需方滿意,相應費用由需方承擔。
六、驗收:
出廠前的檢驗和驗收:供方應在生產、加工或制造地點按本合同要求的標準進行質量檢驗。
到場后的驗收:供方承擔機械設備在卸至交貨地前即已存在的缺陷的任何責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需方支付合同中每臺__________萬元的定金,即__________萬元。
機械設備在需方指定地點交接后,需方先墊付運費,驗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剩余款。
八、違約責任:
逾期供貨或者延期付款的,違約方除需繼續履行供貨或者付款義務外,還應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向守約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合同款項2%的違約金。
九、解決糾紛方式:
本合同如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需方以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方式支付貨款;
供方須向需方提供足額正規報賬發票。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該合同一式 3 份,需方執 2 份,供方執 1份。
需 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閘閥買賣合同 篇2
一、合同形式問題
結合合同法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可以認為合同法實際上明確規定了一種獨立于口頭合同形式和書面形式之外的默示合同形式,此系合同法的新規定。法律的上述規定,是順應交易形式的發展習慣而制定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著通過默示方式達成協議的情形,如自動售貨機、自動售票車、磁卡、房屋租賃合同的自動延期等。在司法實務中,我們仍需加強對該種合同形式的研究。
二、一般撤銷權的行使方式
實踐中,經常存在當事人在答辯時認為合同顯失公平或存在欺詐而要求撤銷合同,卻不單獨提出撤銷權訴訟之情形,法院對其抗辯應如何處理存在較大爭論。有觀點認為,撤銷權必須以反訴的形式提出。
如果允許以抗辯的形式行使撤銷權,那么在原告撤訴的情況下,法院因無法就被告的抗辯另行下判而出現法院對被告行使撤銷權不必處理的情形。同時,由于合同法賦予撤銷權人以主張變更、撤銷或合同有效的選擇權且只能選擇一種,若允許采取抗辯的形式,就會出現多種可能性,從而使撤銷權的行使和合同的效力處于不確定的狀態。
此外,撤銷權在性質上屬于確認之訴,撤銷權的行使應當單獨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另有觀點認為,無論是反訴還是抗辯,都是向法院主張行使撤銷權的形式,關鍵在于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進行審查時,其撤銷權是否存在已經消滅的情形。因此,應當允許通過抗辯的形式主張一般撤銷權。
三、債務加入問題
實踐中,經常出現第三人承諾或與債權人協議償還債務人的債務,形成與債務人共同償還債務的格局。這種情形的性質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審判實踐引進理論上“債務加入”概念對其性質進行界定。爭論問題主要有:關于債務加入的認定標準,有觀點認為,在目前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下,判斷一個行為的性質時應將其向法律已有規定最為接近的行為進行推斷,因此,第三人與債權人未明確約定免除債務人義務的,除協議中的.文字和履行行為可以推斷出不免除債務人義務的,視為免除債務人的義務。另有觀點認為,由于權利的放棄必須明示,因此,第三人與債權人未明確約定免除債務人義務的,除協議中的文字和履行行為可以推斷出免除債務人義務的,視為不免除債務人義務。
關于債務加入的責任形式,有三種觀點:
(1)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務履行中完全屬于一種道德義務,沒有對價關系,其是否履行這種道德義務不受法律的約束,第三人不負民事責任。
(2)目前我國法律對債務加入的形式和責任均未規定,因而不能定性為連帶責任,第三人應與債務人負并列的清償責任。
(3)由于第三人與債務人所承擔的是相同的、不分先后的償還責任,其性質與連帶責任最為接近,因此,第三人應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
關于第三人履行義務后向債務人追償,也有三種觀點:
(1)如果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協議,那么,第三人履行義務完全是其一種自愿行為,未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不負有向其支付的義務,第三人不能向債務人追償。
(2)第三人為債務人償付義務后,債務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獲得了利益,符合民法通則中不當得利的要求,第三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債務人償還。
(3)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了義務,應自然取得債權人的法律地位,其自然可以代替債權人的地位向債務人求償。
四、合同解除問題
關于合同解除通知與訴訟的關系,有觀點主張,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另有觀點認為,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這一規定不完備,如果違約方向法院提出確認之訴,在法院沒有判決前,合同的效力是解除還是沒有解除,法律沒有規定。
而在審判實踐中,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關于“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之規定,此時合同應處于解除狀態。但如果法院判決合同不解除,則非違約方根據合同已經解除狀態所采取的行動就須恢復原狀。因此,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法院判決未下達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閘閥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并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
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