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院副院長述職述廉報告
第二件大事就是學校新校區的規劃。商丘師院的校園規劃在XX年初就委托東南大學建筑規劃設計院規劃設計。同年7月拿出了規劃設計方案第四稿,前四稿都是在黨委的主持下,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討論,提出修改意見。第四稿后,學校個別主要領導在討論校園規劃的黨委擴大會上提出要徹底否定前四稿,因此產生分歧。本來有分歧是很正常的現象,只要不固執己見,發揚民主,尊重科學和專家意見,以理服人,相互溝通,分歧是不難解決的,但個別主要領導最終卻采取了極不正確也不負責的態度,因為有分歧,就把規劃停下來。說是什么時候意見一致了再繼續進行。所謂的“一致”,就是“統一”到自己的意見上來。一直到XX年5月,迫于教評需要在新校區增加教學實驗用房的壓力,才重新啟動校園規劃,東南大學設計院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根據個別領導的具體要求,又先后拿了三個規劃方案,這三個方案說白了,就是個別領導指手劃腳拿方案,由設計院畫圖。這樣的方案由外行說了算,不可能符合規劃的原則。同樣是迫于教評的需要,的確沒有時間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又會被擱置,因此,院黨委會在沒有提出丁點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原則通過了方案第七稿。這次一致了,沒有不同意見了,也沒有雜音了,可以順利實行了吧。但是問題遠沒有這么簡單,因為規劃不是我們學校自己說了算,要經過省發改委審批。當我們拿著第七稿到省發改委匯報時,負責審批的同志簡單一看就說你這個規劃根本不行,省里說不行,那就變通一下,請市規劃局批吧,市規劃局組織專家進行預審,提出了六條意見,徹底否定了這個規劃方案。讓返工重來。根據市規劃局的意見又讓東南大學再拿方案時,東南大學提出了兩條意見,一是商丘師院的領導不能再違背設計原則指定我們具體怎么做,二是前七稿都是按你們校領導的意見做的,我們本來就不情愿,但我們已付出了大量的勞動,現在又推倒重來,必須要增加30%的設計費。這次到東南大學交涉是我親自去的,回
校后將東南大學的意見馬上向主要領導做了匯報,得到的答復是校園規劃不讓東南大學搞了,再找一家設計單位。就這樣,我們給東南大學白白付出了幾十萬的設計費,而校園規劃卻泡湯了。即使如此,也沒有確定由哪一家設計單位給我們做校園規劃,規劃工作就這樣一拖就是四年。沒有規劃怎么建設呢?那就由個別領導說了算,說在哪兒挖個坑就在那兒挖個坑,說在哪兒蓋個樓就在那兒蓋個樓。蓋樓要審批啊,沒有規劃怎么審批,那就不批了。先建起來再說。建在哪兒,需要放線啊,那也由領導代勞,現場指定。用步一量,就這兒了。六萬平方米的建筑,近二百畝的池塘,就拿池塘來說,校園內的池塘按校園規劃規劃水深不能超過1.2米。而我們的池塘是能挖多深挖多深,帶來隱患,后來實踐中血的教訓已一再說明了不按客觀規律辦事是要害死人的。有人說這六萬平方米的建筑是按黨委原則通過的校園規劃第七稿建的,我可以負責任的說不是。大家可以拿規劃第七稿與我們的建筑現狀對比一下,就清楚地看到。這六萬平方米的建筑也不是按規劃第七稿建的。所有的建筑都沒有半點依據全憑一個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是不是規劃就像有些人說的客觀上有無法逾越的障礙呢。也不是,省教育廳法規處的同志給我們指了一條途徑,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這個問題,但我們卻不去向前推進。因為沒有規劃更可以為所欲為,更可以按個人的意愿去辦事。但是違背客觀規律去辦事是要受到懲罰的。過去和將來在新校區的建設投入越多,既成事實也越多,下一步的校園規劃受到的限制也越多。我們就越是作繭自縛,越束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