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局述職述廉報告
二、廉潔自律情況
一年中,作為一名執行法官,我緊緊圍繞司法的“公正與效率”這一主題加強自己黨風廉政建設的修養和學習。結合執行工作的特殊性,把執行工作同黨風廉政建設、法官職業道德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認真執行《廉政準則》和《江蘇省法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細則(試行)》等規定,自覺廉政自潔。同時,作為一名中共黨員,堅決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五條規定》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兩不準”》及《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等一些黨紀文件的規定,認真體 會為其精神,同時認真遵守中央政法委的“四條禁令”及人民法院干警的“八不準”等一些規范。平時,加強警示教育的學習,以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強對自己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使我的政治思想面貌有了改觀,堅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場,堅定了人民法官廉政為民、秉公執法的信念。在參加每季度四支部民主生活會上,能夠坦誠地剖析自己的缺點,對同志提出的批評和建議,能夠認真的對待和改進。對于自己分管的執行工作做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一系列的工作中積極改進。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務實求真,踏踏實實的精神。
嚴抓自身廉政建設。嚴格遵守與院黨組簽訂的黨風廉政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XX年度由于沒有發生屬于報告范圍的事項,沒有報告。同時,加強對執行人員廉潔執法教育,本人按照中院執行局開展的廉潔司法示范庭創建活動要求,對執行人員的思想、行為等予以全方位監督,筑牢反腐倡廉的堅實防線。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要求、接受請托人給特定關系人為案情打招呼;沒有從事任何兼職或有償中介活動,沒有開辦或者投資任何公司,沒有任何公司的股份;從不參加賭博,也沒有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收斂錢財,更沒有為賭博提供條件或為賭博提供保護等行為;沒有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以及貴重物品的情況;沒有用公款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近年自己及家中也沒有發生過婚喪喜慶事宜,更談不上借機斂財;相信自己能力以及黨的干部政策,從不為做官的事情作過多考慮,視“跑官要官”為不齒,沒有借選拔任用干部之機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情況;從不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其他親友謀取私利;沒有違反規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情況。也沒有接受過可能影響公正司法的宴請,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和江蘇省高院的六條禁令要求;沒有違反其他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
三、學習情況和學法守法情況
今年以來,面對復雜的社會矛盾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情況,結合為期半年的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本人嚴格按照學習計劃要求,同時把握好現實變化情況,系統學習,重點提高,按科學發展觀要求,認真學習了科學發展觀理論和中共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認真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和現實社會矛盾,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在學法守法方面,一是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新的業務知識,并帶領同志們切實運用到實踐中去。二是嚴格依法公正執法,及時監督、提醒和糾正承辦人的辦案偏差,對投訴案件,親自接待,親自按排解決辦法。三是嚴格落實各項辦案制度,帶動全局嚴格遵法守法和執法,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今后的工作中,力爭進一步增強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創新性、解決復雜矛盾的能力和全面領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