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細則(精選3篇)
班主任工作細則 篇1
目的:科學管理科學育人多勞多得質優多得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班級管理55分
財務星(10分):
后勤
財務要求:
1、每天關好教室門窗、電腦、電燈、電扇。5分
2、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無損壞現象。5分
第一項每月超過4次該項不得分,4次以內扣2分;
第二項每月出現1人次該項不得分。
金:10分銀:6——8分銅:5分以下
紀律禮儀星(20分):德育處、值勤隊檢查
1、課間輕聲慢步靠右行;5分
2、見到老師客人主動鞠躬問好;5分
3、不亂扔果皮紙屑;5分
4、不在樓道內、教室內追逐做游戲;5分
注:每項累計超過10人該項不得分;10人以內每項扣2分;
金:20分銀:15——19分銅:14分以下
衛生星(25分):德育處、衛生室檢查,值勤隊檢查
個人衛生:
1、服裝整潔;3分
2、不染發、男生不留長發;3分
3、臉手干凈,指甲不長,不染色;3分
注:每項不合格人數超過5人該項不得分,5人以內每項扣1分。
室內衛生:
1、地面潔凈,無紙屑雜物;3分
2、課桌椅擺放整齊(三面離墻;前排距黑板2米);3分
3、書箱內無紙團雜物,垃圾桶及時清理;4分
4、門窗、玻璃、黑板、墻壁干凈;3分
5、清潔工具擺放到指定地點。3分
注:每周每項檢查或抽查不合格超過2次該項不得分。
金:25分銀:18——24分銅:10分以下
(二)常規工作:45分
1、家校聯系工作:30分
(1)每天用家校通發訓練內容12分,每天0.5分
(2)借此平臺每月與個別家長溝通交流,將學生情況介紹給家長8分(每月須達到5人次,不足扣4分,一次沒有該項不得分。)
2、材料的上交(晨檢記錄、消毒記錄、因病追蹤記錄、計劃總結、班級低保學生統計表、好人好事記錄。)5分
3、按時參加班主任會議、培訓等活動。5分(班主任與中隊輔導員會無故不請假未參加的每次扣5分。)
4、每學期初第八周、十六周上交各科教案。(教案檢查)5分
5、做好班級學生安全管理與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10分(班內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此項不得分)
(三)跟班:100分(25分/周)
1、晨午檢1分/天
2、每個課間3分/天
3、路隊(無故未請假空崗該項雙倍扣分)1分/天
備注:班主任費每天9元,班主任因公私事等原因不在崗,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由實際擔任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師領取。臨時的教師盯班(2天以內)由組長負責安排。2天以上由園長協調,每月組長做好相應的統計工作。
班主任工作細則 篇2
一、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為中心學習組、全體鄉干部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習研究活動日。
第二條 堅持會議、學習簽到考核制度。簽到冊由會議主持人收集并交紀委書記保存,一月一結算。學習、會議每遲到、中出、早退一次懲扣5元,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并懲扣40元。
第三條 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每次懲扣5元。
第四條 辦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學習信息》1期以上,每次黨委會、黨政干部辦公會必須撰寫《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呈報,否則一次懲扣20元。
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財政全額負擔的事業單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條 因事請假的,必須書面向書記、鄉長寫出請假條,書記在家由書記批,書記不在家由鄉長批,獲準后方可離開。請假條交黨政辦,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七條 開會、學習或出差辦事必須有上級(含主管部門)或黨政主要領導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認可,黨政辦公室必須有專門的記錄,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對未經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每天懲扣40元;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的,按《公務員法》規定在年終考核中直接考核為不稱職。
第九條 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包括下村期間)嚴禁參與各種打牌等娛樂、賭博活動和其他與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動,每發現一次懲扣50元。
三、首問責任制
第十條 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十一條 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第十二條 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時限,不允許出現故意拖延不辦。
第十三條 不屬責任人職責范圍內但屬其它人員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經辦人辦公室。經辦人不在時,應告知聯系電話,
四、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鄉政府所用辦公用品和物資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采購。需在店內賒欠的物資,由辦公室人員憑政府打印的專用資金賒欠單填寫好貨物品名、數量、金額、事由,同時簽好字。機關工作人員辦公用品一律由個人負責購買,不得到辦公室領取。
第十五條 差旅費報銷。鄉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因工出差、學習考察,其住宿、車船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財政部門的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并憑黨政辦出據的差旅證明單到財政報銷。出差標準為:途中補助縣城每天10元;出差(培訓、學習、會議除外)誤餐補助縣內每天20元,縣外市內每天30元,市外省內每天40元;短期培訓、學習的縣內每天補助5元,縣外的每天10元;凡在縣城有住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在縣城無住房而會議也沒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費不得超過80元。宣漢至車費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條 來客需招待的,由黨政辦上報鄉長、書記同意后,黨政辦統一安排在食堂內(特殊情況確需在飯店就餐的需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就餐標準: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況需提高標準,必須經鄉長、書記同意。來客原則不上包包煙,如需上包包煙,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經辦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各部門來客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一切費用由部門負擔。
第十七條 租車管理,原則上不準租車、包車,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包車、租車的必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標準為至宣漢20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先由用車人自行支付,本人憑票簽字報銷,不允許賒欠車費。
第十八條 宣傳報道獎勵。凡在國家級報刊上登載一篇,獎現金500元;在省級報刊登載的,獎現金300元;在市級報刊、電視臺登載或報道的,獎現金100元;被縣委、縣政府、縣電視臺登載或采用的,獎現金30元,被縣級其他部門登載的,獎現金20元。
第十九條 經費會簽制度。所有開支票據必須在當月內送領導簽字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簽字報銷),超時不予報銷。所有開支由經辦人注明事由交鄉長審簽后,送書記會簽方能支付入帳。重大資金支出,原則上由黨政班子成員事前集體研究預定或事后集體研究審定。事業單位發生的費用,由分管領導審簽后,送鄉長會簽后方能支付入帳。
第二十條 嚴格審計報銷制度。開支經費堅持一事一報銷制度,嚴禁一事分開報銷經費。凡不按經費審批程序報銷的,單位出納不得支付任何款項。所有經費收支由鄉財政所每月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交1份收支明細帳表。
第二十一條 帳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會計記帳,出納報帳。會計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報表。并堅持帳目公開制度。每半年在黨委會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帳目。
五、報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林業、國土、城建、計生、民政等項目的審批及上報,由各部門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再由黨政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蓋章上報或審批,堅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內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機關所有財產、物資一律由財政所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并根據工作需要在機關內調配使用。不準轉讓或自行處理,不得化公為私。
第二十四條 凡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機關,應到辦公室辦理有關財物手續,方能辦理調離手續。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值班(雙休日)由黨政辦負責,年終累計補助XX元,五一、十一、春節由政府另行安排,補助40元/人、天,并備好記錄本,值班人員對來電、來訪要做好詳細記錄,對確需辦理事宜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值班結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條 加強檔案管理。檔案必須做到專人專柜管理并登記上鎖。查閱檔案必須由管理人員查找,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第二十七條 文件收發時必須及時登記,分類處理。對傳閱和交辦的重要文件要追蹤去向,對交辦文件各分管領導要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水電管理。各辦公室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鎖好門窗,若發現“長明燈”,罰相關責任人10元/次。機關住宿同志用電實行電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實際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在其補助中扣除。黨政領導辦公室每月核定用電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 衛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使用雜工,每次大掃除(包括會議室及禮堂)由黨政辦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參加者每次懲扣10元,遲到、早退者懲扣5元。平時清潔打掃區域分為:院壩由黨政辦公室排班打掃,各樓層由各樓層負責打掃。凡打掃不清潔,懲扣責任人10元并限期打掃。
第三十條 各類文件經主要領導簽發,打印樣稿后,由撰稿人負責校對,主要領導審稿,準確無誤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確需打印、復印經分管領導核準簽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復印。
第三十一條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蓋黨委或政府公章,需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辦理重要事項需將印章帶離單位的,填寫好用章批準單,交主要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帶離鄉政府。加蓋部門公章,需經分管領導同意。
第三十二條 微機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機室打印主要是為黨委政府服務,部門需在微機室打印的材料,由黨政辦主任審核把關,簽字后方可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無簽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員工資50元。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班主任工作細則 篇3
1、學校實行全日制坐班,教師上班實行打卡,全體教師每天上午8:20之前打卡簽到上班、中午11:20以后打卡簽到下班、下午14:20之前打卡簽到上班、下午16:30之后打卡簽到下班,上、下午上班時間無課教師必須在辦公室辦公,中途不得離開辦公室(包括上班時間買菜、做飯、在寢室休息)。學校值周、值日校委上、下午兩次不定期查崗。查崗沒在辦公室視缺勤論處。
2、考勤情況每周小結一次,下周例會上通報,期末總結算。
3、學校從教師績效工資獎勵部分拿出1000元做為教師考勤。
4、全體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按學校規定時間上、下班,嚴格執行打卡手續,不得遲到早退。對不按課表上課、遲到、早退、無故曠課(含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學校集會)的教師,每次罰款50元,發現一次缺勤打卡比照以上處罰。
5、凡因事請假的教師(含公假)須以書面的形式向值周領導請假,私假教師本人自行調好課,經值周領導批準后方可離校,事假一周不得超過3節,超過3節每節以30元處罰。
6、病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須憑醫院處方或用藥清單銷假,如無醫院處方或用藥清單則按私假處理。
7、私假如要學校安排,請假人須承擔代課金20元/節, 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15天或者一學期累計打卡缺15次以上將作懲罰性調離。如突發事件不能書面告假,但須得到批準后方可離校,事后須補交請假條。3天以上私假須向中小告假,長病假經中小領導批準后課程任務由教務處重新安排(請假人須承擔代課金)。凡屬學校因公派去代課的教師,學校每節補3元。
8、教師私自調課者,罰調課人30元,承課人10元。
9、國慶、五一、寒暑長假,學校安排校領導值班(值班勞務補助50元/天),如安排了值班,值班人須全天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堅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