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考核細則(精選19篇)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
學校的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會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國家、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依法治教,克服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觀隨意性,保障我校師生安全,確保我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從而實現我校的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遏制、減少,直至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我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師宗第一中學安全工作手冊。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負責制定安全教育、管理的規章,做好有關安全工作的教育會議、安全檢查、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等工作,并做好有關的記錄存檔工作。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盜、防震、防水、防毒、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作好安全督查工作,強化各級第一責任人的目標責任。
(四)、學校領導和師生要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五)、學校教師要經常對學生常用器材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上課、課間操和課外活動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學校要充分利用家庭、社會等共同因素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班主任和學生要定期簽定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班主任要和學生家長主動交流學生的安全隱患信息,并力爭共同消除安全隱患。
(七)、對學校的安全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
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黨總支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 員: 校務會成員、年級組長
2、工作目標:
(1)、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
(2)、全年事故發生率低,無集體中毒、群傷、傳染病蔓延及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3)、杜絕學生在校園范圍內被校外人員敲詐、勒索、毆打等事故。
3、具體措施:
(1)、每學期初對學校安全教育進行研究,布置本學期的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末有安全工作總結。
(2)、教職工遵守法紀、愛崗敬業、保障校園安全和維護學生人身安全的制度完善,責任到人。
(3)、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配合消防部門抓好消防培訓和防火安全教育。
(4)、對校園周邊環境、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經常檢查,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隱患。
(5)、定期對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飲用水進行檢查,使之符合國家頒布的安全標準。
(6)、安全教育方式多樣化,充分利用黑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7)、教育學生不要違反規定進入娛樂場所和網吧。
(8)、對上級臨時安排的安全工作積極落實,措施到位。
三、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細則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學生遵守《學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強化班級管理。
(四)、加強保衛和門衛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員無故進入學校。加強與公安部門聯系。
(五)、積極消除危房安全隱患,發現危房及時拆除或圍欄隔離。
(六)、建立校園巡查制度,及時檢查學校基礎設施方面的安全隱患。如學生宿舍、床鋪、食堂、飲水、學校商店、籃球架、門板、窗戶、鍋爐、走廊欄桿、年久失修的圍墻、廁所等等,定期檢查維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必須加強監管,使其符合安全標準和要求。
(七)、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不賣有毒、腐爛和有異常的菜,不讓學生吃未經冷藏的過夜菜,嚴禁校園商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過期商品,防止學生中毒、感染。加強食堂管理,防止人為投毒事件發生。
(八)、防水、防火、防電,砌好校園圍墻,檢修老化的電路、電器設備,安裝好消防設施。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流、水庫、壩塘游泳,嚴禁學生在校生火、玩火,嚴禁學生擅自拉線接電。
(九)、精心組織好學生的一切活動,確保學生的活動安全。組織學生在縣內春游、旅游、參觀學習、舉行校外慶典性活動等,都要報學校審批;組織學生到縣外活動,由學校報縣教育局審批。如需要租車,必須租用車況好、證照齊的營運客車并嚴禁超載。
(十)、強化住校學生管理,確保住校學生的安全。嚴禁住校學生夜不歸宿,嚴禁家庭不在縣城的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
(十一)、強化傳染病的防治和隔離,食堂工作人員要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保證住校生用流水洗碗,防止水源性和食源性傳染疾病,保證學生飲用開水的正常供應。
(十二)、加強實驗藥品和儀器的管理,規范實驗操作程序,防范藥品中毒和實驗操作失誤帶來的安全隱患。注意“水、電、氣”安全。計算機網絡教室須安裝防盜設施,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要裝好滅火器。
(十三)、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十四)、定期召開家長會,溝通與家長的聯系,學校和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
四、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劃分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頭等大事。為確保學生安全,杜絕安全事故,除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外,特制定學校各部門或個人安全管理職責:
1、校長職責: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經常對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員進行安排、督促、考核,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2、工會主席:對所轄部門負有監管、連帶責任,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主管副校長:負責全校師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級主任、班主任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并進行考核,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政教主任:負責全校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級主任、班主任、校醫、宿舍管理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并進行考核,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5、總務主任:負責消防設施、水電實施、防雷設施、器材、房屋、學校各類建筑、門窗、路面等安全管理、維修工作;負責學生食堂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震、防電、防盜、防毒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6、校辦室主任:負責學校印章、文件、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7、教研室主任:負責對任課教師、實驗室、電教室、圖書室、閱覽室的安全管理。負責所組織的教研、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
8、教務主任:負責各級考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校級考試安全工作。
9、校辦工廠廠長:負責校辦工廠的財務安全、生產安全。
10、年級主任:負責本年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年級教師會議和學生干部會議,分析研究學生思想動態、紀律動態,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教育管理。
1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課余、午休、就寢、勞動、各種班級活動等時間內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飲食衛生、飲水衛生、用眼衛生、乘車安全、用電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財物安全、人際安全。學生缺席一天且不知下落,必須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報告政教處。處理班級突發事件。
12、任課教師:按照“師宗一中課堂安全責任制”的要求,負責本人任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含輔導課、自習課)。負責督促值日學生如實填報教室日志,發現學生缺席要及時告知班主任。
13、門衛:負責外來人員、車輛進出審查和登記,禁止社會閑雜人員和閑雜車輛進入校園;負責學生按規定進出、維持校門周邊秩序和夜間巡邏,處理突發事件。
14、宿舍管理員:負責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火、防電、防盜、防打架斗毆、防突發事故。
15、政教管理員:負責教職工考勤,發現不上班又未請假者,必須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協助做好違紀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處理突發事件。
16、水電工:負責全校電器、用水安全,經常性地檢查校內水電實施等是否安全,及時修復。
17、校醫:負責學校環境衛生管理及學生的衛生保健,定期進行健康教育,做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或督促治療工作,做好衛生監測和學生體質檔案工作。監督學校食堂、商店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8、夜間值班員:負責夜間巡邏校園,保證夜間全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并排除安全隱患。
19、樓層管理員:負責教學樓、實驗樓的安全,按時開關樓門。
20、實驗管理員:負責本室管轄的器材管理,進行簡單的維護,帳、物定期核查,隨時關閉門窗,做好防盜、防破壞、放觸電、防水淹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危險品、貴重物品的管理。
21、財務人員:(按行業安全規章執行)。
22、電教管理員:負責電教設施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做好防盜工作。
23、鍋爐工:(按行業安全規章執行)。
24、其他工作人員:協助各處室領導做好領導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學生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一)、上學和放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行人靠右走,橫過馬路走人行道,走路、過鐵路要小心,橫路要當心;過河要乘船,不準涉水過河;不準無證駕駛摩托車;騎自行車時不準帶人,不準騎快車比賽,不準單手、脫手、并排、搭肩、搭機動車,遇到交叉路口、拐彎處等要減速緩行;不準追、爬、欄、阻各種車輛;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要按時上學和放學。
(二)、不亂買亂吃變質有異常的食物,不買流動攤販、無證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干凈的水,防止細菌感染和食物中毒。口中不含硬物。
(三)、不準私自到河流、水庫、壩塘游泳。
(四)、不準私自拉線接電,不能用金屬異物插入插座,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器。發現學校有漏電、脫落、短路、起火等情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不可擅自操作處理。
(五)、不準在宿舍里生火、點蠟燭、點油燈。不帶、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就寢后私自外出。晚上就寢后和白天離開宿舍要鎖好門窗。
(六)、不準爬墻、爬樹、爬欄桿和從較高處跳下。不準在護欄旁互相推拉,不準騎在護欄和窗臺上面玩耍,搞衛生擦玻璃、黑板要特別注意安全,謹防摔下來發生傷害事故。
(七)、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伙、持器械從事暴力活動。
(八)、不準到危房、變壓電器、高壓電線下、油庫、建筑工地、汽車旁邊、井邊、河邊、塘邊、火邊等危險地帶逗留玩耍。
(九)、不準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請假,不準在外就宿和留宿外人。女生外出要結伴而行,并事先向家長和老師或同學說明去向,不能單獨行動。學生自行組織活動,事先要報告班主任或學校領導、老師。要善于識別陌生人哄騙。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更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饋贈”的食物和物品。
(十)、不準進“三室兩廳一吧”,即卡拉OK室、電子游戲室、桌球室和放像廳、營業性舞廳、網吧,嚴禁搞賭博活動;嚴禁觀看和傳播色情淫穢光碟、書籍和淫穢歌舞表演。不準戀愛。
(十一)、不準亂擲亂拋東西,不準玩火藥、彈弓、玩具子彈槍、尖器利器和爆竹。
(十二)、參加大型活動以及上下階梯要小心慢行,不準跳躍上下臺階,不故意追趕、擁擠、推撞他人。
(十三)、參加體育等活動,活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活動中正確使用體育器械,不準私自玩弄有危險性的體育器械。訓練鉛球、鐵餅、標槍等投擲項目時,其他人要遠離投擲區觀看,在沒有教師維持秩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亂投。在跳馬、跳箱、單杠、雙杠、爬桿、爬梯等器械上,一定要有人在場保護,不可單獨無組織亂來。
(十四)、做實驗操作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操作過程中防止觸電、酸堿腐蝕、氣體爆炸,嚴禁從實驗室帶走危險化學藥品。如遇突發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教師。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2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的人生安全,確保校園有個平穩和諧的育人環境,經過討論決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領導組及管理范圍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切實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細則 :
一、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追、爬、吊、攔各種車輛,不玩耍、逗留、打鬧、斗毆。
二、任何時候都不準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準攀、吊、爬各種樹木、橋欄、欄桿、電桿、高崖、大門及其它任何有危險的地方。
四、不準隨身攜帶各種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險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物品。
五、不準吃零食,特別是偽劣、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六、在學校大門以內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鬧、不瘋、不狂。
七、在集體活動時要自覺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擁、不擠、不推、不攘。
八、不破壞他人的正常活動,不傷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內休息時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課時更不能離開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經老師同意后方可離開。
十、活動不能過量,飯后半小時之內不準從事劇烈運動,不做有危險的游戲和事。
十一、嚴禁攜帶、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質。
十二、凡開展正常活動時也要注意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大風大雨不要冒險行走,不要在大樹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撿碰落地電線,凡要過大小河,要特別注意若漲水,杜絕強行過河。
十四、不要亂摸、亂弄電線、插座、用電器等。
十五、到校后不能私自出大門,若有事須向老師請假。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
市、區政府財政、規劃國土、人居環境、交通、衛生、公安、監察、司法行政、機構編制、文化體育、住房建設、水務、藥品監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費用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設備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費用。
第四條 政府建立和完善學校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招標購買。
學生監護人可以自愿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用由財政、教育發展基金和學生監護人按1∶1∶1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宣傳方案。
本市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等媒體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初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學校和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市、區政府應當采用現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學校與轄區公安派出所直接聯網的電子安全防范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司法行政、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手冊,指導學校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學校網絡安全、學校治安防范、預防學生濫用處方藥物成癮、教職工和學生心理健康咨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教師、安全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八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每年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臺帳,并跟蹤、指導、監督學校及周邊區域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第九條 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和學校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賠償機制。
第十條 學校應當配備1名注冊安全主任,協助校長專門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所在校區的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注冊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校長貫徹執行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校長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三)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監督落實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協助校長處置突發事件;
(五)檢查、排查學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校長落實整改;
(六)擬定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教務、學生管理和德育機構開設學生公共安全教育課程;
(七)組織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培訓;
(八)協助校長依法處理其他學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在學校注冊安全主任領導下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在非教育教學時間段內承擔維護學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務以及全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
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員,其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部門、市機構編制部門另行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的規定設立衛生室。
學校(獨立校區)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學校衛生室及其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履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的職責,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配備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
具體人員配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每2周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學校處理。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注冊安全主任進行不少于40小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任職。
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長、注冊安全主任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10小時的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應當包括學校安全知識內容。
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參加培訓,并依法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學生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將其有效的信息聯系方式及時告知學校,聽取學校教師告知的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采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學校環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新建學校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新建學校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新建學校的選址應當符合《條例》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行政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學校類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或者擬定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前,應當征求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合理意見,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應當采納。
第二十條 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周邊的山體、水流、斜坡、擋土墻,發現對學校建筑物、活動場所、通道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貿信息、人居環境、住房建設、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垃圾站(中轉站)、垃圾處理廠、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的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發現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
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
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
第二十三條 交通、水務行政部門應當在高速公路和水庫緊鄰學校的一側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對緊鄰學校的高速公路、水庫加強巡查。
第二十四條 學校周邊區域的單位和個人超過國家規定噪聲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人居環境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制止、查處環境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 交通行政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在學校周邊區域道路設立限速標志、減速線及其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學校上學和放學時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設置護學崗,協助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學校教育教學期間,應當每日定時對學校周邊區域進行治安巡邏,保護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 公安、衛生、市場監管、文化體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書報刊零售點、歌舞廳、發廊、酒吧、網吧、商店、餐館及其他經營場所的日常監管,依法及時查處生產、銷售、租賃非法出版物、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有關行政部門開展學校周邊區域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驗收等工作,應當聽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和附近學校的意見。
第四章 學校設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筑物、場地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規范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圍欄,并及時整改。
對于難以判斷的建筑物、場地安全隱患,學校應當委托建筑質量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經鑒定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建筑物、場地維修竣工后,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 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應當組織對學校設施設備進行消防安全和質量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學校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對學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進行指導。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建筑物、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管理,作好記錄,并分類歸檔保存。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在學校區域內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設備、建筑物、易發生碰撞和滑倒的場所及校內施工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第三十三條 交通行政部門應當協助學校對學校道路進行交通安全規劃,設置規范的學校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和機動車泊位標志。
發生學校交通事故,學校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禁止學生在學校內駕駛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和使用滑輪、滑板。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教學區和生活區的多層建筑物的每一樓層及樓梯間設置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施劃區分上下樓梯標線。
學校應當保證學校教學區、生活區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的正常使用,發現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損壞,應當即時維修和更換。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根據衛生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安全情況。
學校內的食品經營場所,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相應的營業執照,不得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
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每年根據學校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經營場所的衛生、經營情況。
校外配餐單位應當遵守《深圳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辦法》,保證學生食品安全,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寄宿制學校和有寄宿學生的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宿舍管理崗位責任制,實行學生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點名和夜間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未經學校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司乘人員責任,規范學生乘車行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查處的校車違法情況及時告知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五章 學校活動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對小學四年級以下的學生應當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
學校應當安排專人看管晚離學校的四年級以下學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將學生到校和離校情況,遲到、早退、曠課情況,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情況以及其他關系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和協助學校建設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
第四十條 學校發現教職工患有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應當及時將患病的教職工調離與學生直接接觸的工作崗位或者離崗治療。
患病教職工經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臨床治愈的,學校應當恢復其原有的工作崗位;疾病確實不能根治的教職工,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保護有《條例》規定情形的學生。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條例》規定的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者其他異常生理、心理情況及其處理措施作出具體規定。
第四十二條 學生患有精神性、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學生監護人應當及時送學生到醫療機構治療。
患病學生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監護人應當向學校申請休學。
學生監護人不申請休學的,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病情作出休學決定,并送達學生監護人。
學生監護人對學校休學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司法鑒定條例》的規定申請司法鑒定,經鑒定,學生無需休學治療的,學校應當撤銷休學決定。
患病學生康復的,可以向學校提交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書申請復學。
患病學生及其監護人不得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十三條 公安、衛生、藥品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預防學生吸毒和濫用藥物成癮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發現學生吸食毒品和濫用藥物成癮的,應當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并將其納入課程計劃,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救生和報警的方法。
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及周邊環境情況,在安全教育周期間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習,使師生熟悉學校及周邊安全環境,增強師生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習應當作好記錄,并歸檔保存。
第四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與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軍訓和體育活動。
任課教師在體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狀況,并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學校在學校內組織學生人數1000人以上的集體活動,應當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活動的組織者制定安全預案,經學校注冊安全主任核準并報校長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七條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集體活動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事前應勘察活動場所,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設備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活動開始前,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以書面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注意事項、活動結束時的地點、是否同意參加等告知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在回執上簽字并送交學校。
第四十八條 學校組織的校外大型活動,應當將安全方案報送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超過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報活動所在地公安機關批準。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活動,應當事前告知活動所在地有關單位,有關單位應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學校組織活動。
第四十九條 非教育教學時間是指《條例》規定的教學日中,7時至18時內除去規定的教育教學時間(小學6小時,中學8小時)以外的剩余時段。
非教育時間的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應急救助與事故處理
第五十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統一建立應對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緊急事件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
第五十一條 學校出現緊急事件時應當優先救助學生,穩定學校秩序。
學校教職工應當履行保護、救助學生的職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學校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減少緊急事件對學生的不良影響。
第五十二條 學校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應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處置:
(一)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時進行救助,防止學生傷(病)情擴大;學校無法處置時,應當及時送往醫療機構治療;
(二)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信息告知學生監護人,按有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進行事故調查;
(三)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涉嫌違法犯罪的,學校應當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第五十三條 鼓勵學校、保險機構、學生監護人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等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十四條 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紀律造成的傷害,當事雙方的監護人請求學校主持進行調解的,學校應當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能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當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調解之日起20日內達不成調解協議的,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終止調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辦或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圍欄的;
(三)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發現學校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未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或者未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應急演習的。
學校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學校的校長應當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的舉辦人、學校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組織體育活動時未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的;
(二)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發生緊急事件時不優先救護學生的。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注冊安全主任違反第十條規定,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員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值班時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不記錄或者不向學校注冊安全主任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十八條 相關政府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監察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規劃國土行政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時,對學校選址不進行審查或者雖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而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
(二)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對學校存在安全隱患建筑物、活動場所、通道未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的;
(三)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住房建設行政部門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時處理的;
(四)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水務行政部門在水庫和高速公路緊鄰學校的一側未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的。
第五十九條 學生監護人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拒不執行學校休學決定,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制定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1年內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第六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4
一、保潔服務內容
作為一名保潔人員,不能只懂得打掃衛生,還要明白自己具體的工作任務。如果工作的糊里糊涂,你很快就會厭煩你的工作。一般公司要求保潔人員要做的有:
1、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布設果皮箱或垃圾桶,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保持垃圾設施清潔、無異味;垃圾袋裝化。
2、有健全的保潔制度,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區域設專人保潔,每天清掃2次;一層共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共用部位設施設備每周擦拭2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水井、化糞井、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園區實際情況開展毒和滅蟲除害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7、公共通道每日定時清掃,樓梯扶手每日定時清擦不少于1次,公共部位門、內窗每周實時清擦不少于2次,外窗視情況急時清擦。
8、一層共用大廳、電梯候梯廳每日清潔不少于3次,電梯轎箱墻每日清擦不少于3次,電梯轎箱地面保持清潔,視天氣情況及時保潔一層共用大廳、電梯候梯廳、果殼箱并配備專人不間斷的清潔、保潔,并對過往顧客有禮貌避讓。
9、對園區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定期進行衛生消殺,消殺每周不低于3次。
二、保潔的儀表要求
保潔人員標榜的就是干凈整潔,如果自己的外表邋里邋遢,是沒人相信你的服務質量的。儀表包括容貌、姿態、個人衛生和服飾,是人的精神面貌外在表現。良好的儀表可以體現公司氣氛、檔次、規格,員工必須講究儀表。具體要求如下:
1、著裝要清潔整齊,上班要穿工作服,并且保持整齊干凈,紐扣要齊全扣好,不可敞胸露懷、衣冠不整不潔,工號牌要戴在左胸前,不能將衣袖、褲子卷起,女員工穿裙子,不可露出襪口,應穿肉色襪子。系領帶時要將衣服下擺扎在褲里,穿黑皮鞋要保持光亮。
2、儀容要大方,指甲要常修剪,不留指甲、不涂有色的指甲油,發式按公司的規定要求,男員工留寸發,發角不蓋耳部為宜,女員工不留怪異發型,頭發要梳洗整齊,不披頭散發。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愛護牙齒,男員工堅持每天刮胡子,鼻毛不準出鼻孔,手要保持清潔,早晚要刷牙,飯后要漱口。勤洗澡防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和不喝含酒精的飲料。
4、注意休息好,充足睡眠,常做運動,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要上班時面帶倦容。
5、女員工要淡妝打扮,但不準佩戴怪異首飾及夸張的頭飾,戴項鏈不外露,男女均不準戴有色眼鏡。
6、每日上班前要檢查自己的儀表,在公共場所需整理儀表時,要到衛生間和工作間,到客人看不到的地方,不要當著客人的面在公共場所整理。
三、微笑服務
1、服務行業是離不開微笑的,微笑服務能提升你的親和力,拉近與的距離,以便更好的滿足的需求。
2、微笑的內涵。微笑是自信的象征,一個人充分尊重自己,重視自己,有理想,有抱負,充分看到自身存在的價值,必須重視強化自我形象,青春常駐,笑臉常開。
3、微笑是禮儀修養的充分展現,一個有知識、重禮儀、懂禮貌的人必然十分尊重別人,即使陌路相逢,也不吝嗇把微笑當作禮物,慷慨地奉獻給別人。
4、微笑是和睦相處的反映。現實生活豐富多彩,即有風和日麗、鮮花盛開的暖春,也有風雪交加、百花凋謝的寒冬,人生旅途,既有坦道,也有坎坷。但是只要我們臉上充滿微笑,樂此忘憂,就會使身處人生這個大舞臺的人們都感到愉快、安祥、融洽、平和。
5、微笑是心理健康的標志。一個心理健康的人,定能將美好的情緒、愉快的心境、溫暖的盛意、善良的心地、水乳交融、交成微笑。
6、微笑是一種資本。能夠創造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
7、微笑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愛心和誠心的一種禮贊,是社會生活中美好而無聲的語言。
四、保潔的儀態要求
儀態:是指人們在交往交際活動中的舉止所表現出來的姿態和風度,包括日常生活中和工作中的舉止。具體要求如下:
1、員工應對時,行為舉止應端莊、穩重、落落大方,表情自然(略帶微笑)、誠懇、和藹可親,同時應精神振奮,服務情緒飽滿。
2、除特殊情況外,員工接待和應對對方應采取站式服務,站立時不得雙手插入衣褲包內或隨意亂放,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它物品。
3、正確的站姿有:側放式----雙手放在腿部兩側,雙手與肩齊寬自然下垂分開,挺胸、收腹、兩眼平視前方(男女皆可,以男員工為宜)。前腹式----雙手相交放在小腹部(男女皆可,以女員工為宜)。
4、面對或有在場時,身體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駝背、聳肩;不得打噴嚏、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打飽嗝、挖眼屎、搓泥垢、修指甲、吸咽口水、吹口哨、哼歌曲、吸煙、嚼口香糖、吃零食。
5、坐姿要端正,腰部挺起,胸前挺,雙肩平正放松,坐時只應坐滿椅子的2/3,手自然放于膝上,雙膝并攏。不能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搖腿、蹺腿或跨在椅子上。
6、員工行走:上身正直不動,肩平不搖,兩臂擺動自然,兩腿直而不僵,步幅適中均勻,兩腳落地一線;男員工行走時,兩腳跟交替前進在一線上,兩腳尖稍外展;女員工宜走一字步,切忌行走時晃頭晃肩,左右搖擺。嚴禁相互摟腰、搭背、牽手。
7、恰當的手勢:與交談時,手勢不宜過多,動作不宜過大,介紹某人或為引路指示方向時,應掌心向上,四指并攏,大拇指張開,以肘關節為軸,前臂自然上抬伸直,鼓掌時,應用右手手掌拍左手掌心,但不要過分用力,時間過長:在談到自己時,可用手掌輕按自己的左胸。
8、取拿低處物品時,兩腳稍分,屈膝下蹲,慢慢彎腰拿起。遞交給的物件應雙手奉上。
9、行鞠躬禮時,應停步,躬身15°—30°,眼往下看,雙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10、或領導對面走過應點頭致意,并側身讓路或慢步隨后。(因受工作性質時,允許員工邊工作邊致禮)
11、為客人服務時,不得流露出厭煩、冷談、憤怒、僵硬的表情,不得扭捏作態、吐舌、做鬼臉等,不得因私人的情緒不佳而影響工作。
12、注意做到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打噴嚏時要背向或用手帕掩住口鼻。
13、工作時嚴書、看報、打磕睡、吃東西、喝酒、聽收音機、辦私事;不得聊天、開玩笑、講粗話、臟話、大聲喧嘩或竊竊私語。
14、不準隨地吐痰。
五、保潔禮貌用語
1、“您好”、“請”、“對不起”“謝謝”“先生”“女士”“小姐”“沒關系”“不客氣”“打擾了”
2、與人交談先說“您好”
3、要求對方時應先說“請”結束問話時說“謝謝”失誤時一定說“對不起”
4、給對方添麻煩時說“對不起”
5、與本公司領導在每天第一次見面稱“您早”前面加上經理或主任
6、遇到總經理、副經理時身邊有客人不要招呼,停留原地等領導過去后,再干自己的工作。
六、清掃保潔時:
有人妨礙清掃作業時應當說:勞駕,請您讓一讓,我把這里清掃一下。
清掃作業時碰到過往行人應當說:對不起碰著您了。同時該虛心接受對方的批評。
如果遇到有人問路時,知道的要客氣的告訴對方,如果不知道的要說:對不起、我不清楚、您問一下別人吧。
如果遇到群眾反映環境衛生問題時,當地說:請您放心,我們一定盡快(設法)解決,或為了盡快解決您反映的問題,請您直接與環衛所聯系。并告訴對方聯系電話。
聽到批評意見時,應當說: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我們今后一定改進工作。并及時向環衛所反映對方提出的意見。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5
干事考核將采取先主后客的方法,也就是由各部門在每月初提交一名優秀干事侯選人(六人以上含六人干事部門提交兩名優秀干事候選人)及一名較差干事候選人名單,優秀候選人需由部長說明有何“加分”因素,如優秀寢室,當月獻血,見義勇為等,各部門部長在每月22日前交到各分管,在由組織部收齊,然后對這些侯選人進行客觀考核,最終在會上確定每月優秀干事及較差干事。
干事客觀考核也將采取分數制,體育部、監治部、學習部、生活部每部門各25分,滿分:100分。
體育部:簽到率95%以上(含)25分,85%――95%為22分,75%――85%為19分,不足75%為15分。
學習部:晚自習全到者為25分,1――2次缺勤為22分,3――4次缺勤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缺勤為15分。
監治部:無晚歸晚起現象25分,1――2次出現晚歸晚起為22分,3――4次晚歸晚起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晚歸晚起為15分。
生活部:無最差寢室為25分,出現1次最差寢室為20,2次出現最差寢室為15分,3次出現最差寢室為0分。
附:一月內,各候選人所在寢室被評為優秀寢室者加5分/人附加分。
一月內,所在部門部長、副部長級參加會議、活動等無缺勤或遲到情況,各候選人加7分/人,部長在會議、活動中請假者,由副部長到會或組織本部門活動的,各候選人加5分/人。
注:優秀干部每月評選6――8人,優秀干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不合格干部及干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具體人數由會討論決定。連續每月兩次被評選為不合格干部或干事,直接除名。
以上為化學化工學院學生干部考核條例,所做考核結果只供老師及各部門參考,優秀干部將在學生辦公室公布,連續兩次被評為較差干部則給予內部處分。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6
各村(社區、管理處):
為了切實加強我鎮村級計生專干隊伍建設,提高專干的綜合素質,督促村專干履行職責,充分調動村專干工作的積極性,夯實村級人口計生基礎工作,特對村級計生專干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學習和宣傳政策情況(5分)。主動學習計生政策法規,并能夠熟悉地掌握相關知識,大力宣傳,使群眾全面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大力便捷育齡群眾的,記滿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釋宣傳不到位,造成群眾到鎮辦理業務引起不滿,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訪現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風(5分)。能夠經常主動深入群眾當中了解情況,特別是對重點育齡群眾,做到情況熟悉,底細清楚,政策宣講到位,切實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記滿分。不經常深入群眾,底細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為群眾辦實事,群眾反應強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衛生工作(2分)。能夠經常保持辦公室、服務室、人口學校等辦公場所清潔衛生,干凈整齊的,計滿分。辦公場所布滿灰塵,物品擺放無序,雜亂無章的,每次扣1分。
2.資料管理(4分)。能夠及時完善好相關資料,分年度做好資料并入檔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記滿分。年度資料整理不規范,不齊全,造成資料遺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機密資料亂放,造成泄秘,影響工作成績的,每次扣4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加重處理。
3.到崗履職(2分)。能夠認真遵守村級規定,按時到崗,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群眾反應良好的,記滿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時上班,干部群眾反應差的,每次扣2分。
4.服從安排(2分)。能夠主動向村兩委領導匯報全村計劃生育情況,平時能夠爭取領導的支持,工作服從領導安排的,記滿分。工作不主動,匯報不及時,領導不支持的,記0分。
三、業務工作(50分)
1.工作報表(10分)。能夠按照全鎮統一的時間參加報表,做到信息準確及時,無漏報、瞞報、錯報等現象的,計滿分。每錯報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報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報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報一例節育措施的,扣1分,漏報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報一例已婚育齡婦女建檔的,扣1分。本月的漏報、瞞報、錯報信息計算日期以下月報表日期為截止時間。
2.信息完善(10分)。認真做好各項信息記錄的完善工作,計生辦每月在工作例會上進行檢查,工作手冊能夠按月在報表前填寫完善的,記滿分。不能按月填寫的,每次扣2分,錯登、漏登或不符合邏輯的,每處扣1分。
3.流動人口管理(10分)。認真做好流動人員調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員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且定期寄回環孕檢證明,加強對流入人員的管理,定期組織進行環孕檢的,記滿分。對流動人員底細不清,每出現漏報一例的,扣1分,出現信息錯誤的,每例扣0.5分。
4.技術服務(10分)。加大技術服務宣傳力度,及時督促計生對象落實節育措施,認真組織重點管理對象按時參加環孕檢,切實做好藥具管理的,記滿分。除生理情況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實節育措施不及時的,每例扣1分,因為宣傳工作不夠,避孕節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懷孕的,每例扣1分。組織環孕檢工作不力,不及時向鎮計生辦報告,造成重點管理對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藥具管理不到位,發現有過期變質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導向(10分)。大力做好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落實,能夠按照鎮計生辦的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使利益導向政策全面落實的,記滿分。凡是因計生專干工作不到位,底細不清,造成符合條件的對象不能享受優惠政策,以及虛報、錯報騙取政策資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紀律(30分)
1.參加會議情況(5分)。能夠按照統一要求,按時參加鎮計生辦組織的例會或其它業務工作會議的,記滿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實情況(10分)。鎮計生辦交辦的工作能夠及時、按質按量完成的,記滿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次扣2分。連續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鎮予以通報。
3.配合工作情況(10分)。積極配合鎮計生辦、執法隊開展各項工作,能夠按要求認真組織且效果較好的,記滿分。工作不配合或組織不得力,影響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動的,每次扣4分,造成負面影響的,加重扣分。
4.堅持原則情況(5分)。工作中能夠講原則顧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齡群眾基本情況的,記滿分。在辦證或證明時,把關審核不嚴,造成計生辦發證錯誤的,或在工作中講人情,出具虛假證明的,每查處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鎮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獎懲情況
1.做好上級迎檢工作。認真組織安排,完善工作內容,充分做好上級的各種檢查、調研等工作,順利接受省、市、縣檢查且各項指標達標的,分別加9、6、3分。受到上級書面表彰的,再分別加5、3、1分。
2.做好剖腹產結扎動員工作。凡是通過思想動員,使生育二胎的育齡婦女因剖腹產在手術中自愿落實結扎措施,且所落實結扎手術的育齡婦女占全村剖腹產應結扎手術對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達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純女戶剖腹產結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對象除外)
3.純女戶結扎工作。主動做好純女戶思想工作,每落實一例純女戶結扎的,加2分(政策外對象除外)。
4.發現政策外懷孕且外逃對象,并及時向鎮計生辦報告,經過思想動員使其主動落實補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縣工作檢查中,因工作指標不達標,造成不良影響的,分別扣9、6、3分,受到通報或處分的,直接評定為不稱職專干,并予以相關組織處分,且所在村計劃生育工作一票否決。
6.凡是群眾舉報經查實大月份政策外懷孕對象,而村計生專干未上報的,每例扣5分,兩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傳報道工作。各村要認真細致的開展工作,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亮點并加以宣傳報道,獎勵方式參照鎮級目標考核方案。
8.各村計生專干要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開展的工作被省、市、縣認可并被推廣的,年終考核分別加30、20、10(分),并按層級獎勵村級專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鎮分管領導和鎮計生辦主任、執法隊隊長以及相關業務人員,根據各村(社區、管理處)計生專干平時工作情況進行評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匯總評比一次,評出優秀、稱職、一般和不稱職四個等次,總分在85分以上的為優秀檔次,總分在75—85分之間的為稱職檔次,總分在60—75分之間的為一般檔次,總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檔次。年終進行一次大評比,評出年度工作優秀、稱職、一般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評比參照季度考核結果,結合鎮計生辦、執法隊對每位村計生專干的民主測評而確定。
3.評比結果與村級計生專干津貼、工資等掛鉤。①每季度評定的前三名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干,由鎮計生辦獎勵300元/人,其它優秀專干獎勵100元/人;對一般檔次的計生專干由分管領導分別找計生專干以及所在村支部書記、主任進行警示談話;對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干扣發每月的計生津貼,并在全鎮予以通報。連續兩次評為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干,直接評定為年度不稱職計生專干。②評為前三名年度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干,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鎮計生辦獎勵500元/人,其它年度優秀檔次的計生專干,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鎮計生辦獎勵300元/人。對評為年度一般檔次的計生專干,停發計生津貼200元;評為年度不稱職檔次的計生專干,所在村在目標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發計生專干全年計生津貼。③所有考核結果且作為計生專干本屆的主要工作表現存檔。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陜西省消防條例》,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鄉鎮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責任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
1、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制定本鄉鎮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2、建立和召開政府消防安全例會和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每年不少于6次,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
3、對本轄區的消防安全負責,逐級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同時應與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4、按照《府谷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20xx-20xx)》要求,全面落實政府對消防工作的“四項責任”(即:落實政府消防工作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檢查考評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即:夯實基層消防工作機構建設基礎、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夯實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 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即: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提高社會面防控火災能力,確保火災形勢的穩定。
5、督促轄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配備消防安全職業管理人員,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
6、把消防工作納入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社區和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責任機制,落實各項火災防范措施。
(二)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
1、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通信)。其他建制鎮、集鎮、鄉村消防規劃與建制鎮、集鎮、鄉村建設規劃同步完成。
2、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指揮,公安、消防、交通、供水、通訊、電力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體系。
(三)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國民消防安全素質。
1、在當地報紙、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開設消防宣傳專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
2、將教育、人社部門和職業培訓機構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內容。
3、加強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
(四)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1、政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親自帶隊,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的消防安全大檢查且每年不少于2次。
2、對本轄區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3、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當地政府組織、指揮和協調好滅火救援及火災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召開火災事故現場會。
4、有效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傷2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小于國務院有關部門下達的指標。
二、獎懲辦法
(一)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每年度進行一次考核通報,消防責任制期滿后,縣政府將對各鄉鎮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設先進、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
(二)對評為先進的單位,縣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評為不達標及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高于國務院有關部門下達的指標或沒有完成本責任書規定的目標任務的,取消評選先進鄉鎮資格,并通報批評。
(三)考評結果抄送有關部門,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依據。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8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務水平,規范公務行為,優化發展環境,凝心聚力、開拓創新,加快推進“兩個率先”,根據《*地區》,結合我*實際,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工作,以提高機關效能和執行力為重點,以推進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目的,通過考評實現各級機關干部素質明顯增強,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為“兩個率先”奮斗目標順利實現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則。一是堅持實事求是,客觀真實地反映考評單位效能工作原則;二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增強考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原則;三是堅持科學性、合理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在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各考評單位積極配合。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實行分級考評制。一是*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考評。二是各單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各科室、下屬部門進行考評。
三、考評對象
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直各部門、單位、駐庫各垂管單位。
四、考評內容及分值設定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實行100分制考核,具體考核內容:
《*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考評細則》附后。
五、考評方法
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考評工作以日常督查、明察暗訪、民-主評議、受理群眾投訴、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案件等為考評的重要手段。其中,日常督查、明察暗訪、民-主評議以檢查通報的形式予以公布,作為扣分依據。
(一)日常督查。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縣委、政府重點督辦內容,縣領導重要批示,縣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等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按照自治區、地區及縣有關規定,對縣各級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督查。
(二)明察暗訪。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明察暗訪。
(三)民-主評議。由縣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單位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行政服務中心組織對各辦事窗口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四)受理投訴。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受理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等投訴,并進行查處。
六、考評結果的運用
(一)對考評排名前3位的鄉(鎮)、排名第1位的農牧場、排名第1位的街道辦事處及排名前15位的部門、單位,由縣委、政府在全縣范圍予以通報表彰。
(二)對考評排名后2位的鄉(鎮)、排名最后1位的農牧場、排名最后1位的街道辦事處及排名后10位的部門、單位,由縣委、政府在全縣范圍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分管領導對這些單位黨政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并向*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對連續兩年考評排名靠后的單位黨政“一把手”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經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處理建議上報、。
(四)垂直管理單位的考評結果除運用上述考評辦法外,由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向其上級主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五)組織、人事部門要將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考評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評、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七、考評紀律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按照考評辦法進行考評。
(三)不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數據。
(四)不準對考評工作人員打擊報復。
本辦法由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9
一、優秀班集體條件
(一)模范執行《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生禮儀常規》,模范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評比活動,成績突出。
(二)有一個好的干部核心
1、班委會、少先隊能主持班隊日常工作,組織教育活動,完成好學校交給的任務。
2、有干部會議制度,定期研究班上工作,干部的模范作用。
3、有分工,每個干部都能積極主動地完成自己的任務。
4、有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幫助,配合好。
5、積極開展教育活動,每學期應有質量較高的教育活動或主題班會二次,以檢查學生干部能力和集體水平,并上交主題班會活動匯報,給政教處。
(三)班集體有學期的奮斗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步驟措施并做到人人皆知,有正確的輿論,是非觀念清楚,能抵制不良作風,對本班內出現的問題能及時向老師反映,配合老師做好個別生轉化工作。
(四)有濃厚的學習氣氛,課堂紀律好,學習成績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目學習成績的及格率、優秀率在年級平均值以上,全勤率高.
(五)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學校、年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社會實踐、軍訓、勞動及其它各項活動,表現突出。
(六)全班學生講文明,有禮貌,同學之間,師生之間、班級之間團結好,有良好的組織觀念,無嚴重違紀現象。
(七)體育活動開展較好,有良好的衛生習慣,衛生、課間操檢查后年級中游以上,體育成績及格率85%以上。
(八)無嚴重破壞公物現象,無違法亂紀現象發生。
(九)班級中不斷樹立學生中各種類型的好的典型。
二、優秀班集體評比辦法
(一)學校德育量化評比扣分情況在年級后平均值以下。
(二)班委會根據“優秀班集體條件”和本學期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
(三)年級組長召開年級學期工作總結會,各班代表匯報工作,提出申報,年級任課老師評議,學生干部和老師投票,初評選出先進班集體。
(四)年級把書面材料及填好《優秀班集體評選申請表》報政教處,經校行政會通過。
三、獎勵辦法
(一)“優秀班集體”每學期評一次,第一學期初評張榜公布;第二學期總評授發獎狀。
(二)優秀干部人數可適當增加。
(三)照像獎勵,學校光榮榜公布。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0
一針對每個職工的績效工資采取百分制考核標準:德、勤指標占25%、服務數量指標占30%、服務質量指標占35%、群眾滿意度指標占10%。考核中每扣一分則扣其個人績效工資額除以100分的數字金額。按實際結余額的大小及個人得分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院長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如不參與考核則取第一名職工獎勵標準核算。
三德、勤考核標準和方法(25分)
1、
醫德醫風、勞動紀律和行業作風(10分)
⑴
堅持“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如發現與病人及家屬爭吵一次扣1分。
⑵
收受病人紅包、索要禮品,發現一次扣1分。
⑶
科室及個人私自收費,私自出售藥品、器材,發現一次扣1分。凡在計生手術及有關計生的證明中弄虛作假,非法接生、引產、藥流及進行非醫學需要作胎兒性別鑒定,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由實施者承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⑷
規范醫保、新農合門診及住院操作,醫保和新農合資金是群眾的救命錢,一定要按上級規定和方案運作,嚴明責任紀律,醫療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歷書寫、用藥指征,自費藥品按規定處理。對在醫保和新農合運作中違規操作的,發現一次扣2分。并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⑸
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發現一次扣1分。
⑹
醫務人員相互拆臺,不團結合作,發現一次扣1分,并實施誡勉談話。對職工內部制造是非,打擊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損壞單位信譽和他人名譽者,經查屬實者扣4分,嚴重者上報縣局處理。
⑺
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凡對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諉或爭搶,工作拖拉、扯皮、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影響者,發現一次扣1分。
⑻
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或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實施誡勉談話。
⑼
工作人員之間吵架、斗毆,講不利于團結的話、做不利于團結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
⑽
科室物品擺放不整齊,衛生狀況差,每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
⑾
上班時不穿工作服、不掛胸牌、上班穿拖鞋、網上聊天(打牌、玩游戲),非工作聯系串崗或聊天、帶小孩上班,上班時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
上班期間喝酒一次扣5分。
不服從總值班調度,一次扣2分。不服從院長調度,拒不執行安排事項,每次扣5分。各科室應厲行節約,人走電停,違者補交超支電費并扣3分,如造成設備損壞,由個人負責賠償。
⑿
上班或值班時在院內無正當理由聚集、打牌,發現一次每人扣1分,并實施誡勉談話。
⒀
因事外出,既無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發現一次扣2分,如出現醫療糾紛或責任事故,后果自負。
⒁
工作中不嚴格按照技術操作常規、不積極參加集體主辦的業務學習和勞動、遇急危重癥病例不積極配合搶救,發現一次扣5分。首診醫生遇疑難病癥不邀請會診,私自轉診或被邀請醫生拒絕協作者,發現一次扣2分,超服務能力接診,不及時轉診,發現一次扣5分。
⒂
各臨床醫務人員門診、出診、急診要做到隨叫隨到;藥房人員要耐心、細心,不在上班時間外出兌換小幣,不讓患者代為兌換小幣。如發現其中一項扣1分。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1
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做好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加強醫師執業管理, 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 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并設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
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員:
醫師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保證考核工作規范進行。
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
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院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結果及醫師注冊數據匯總,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考核對象和時限
(一)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對執業注冊滿兩年的醫師進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開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送至注冊機關,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內,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醫院醫務科通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提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的測評。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以及衛生部《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業務水平考核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報人事科進行復核。
2、業務水平測評
業務水平測評可以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7)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具體要求按省衛生廳醫師定期考核標準進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實施前
1、考核辦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將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同時上報醫師注冊機關。
2、醫師注冊機關在接到上述報告1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名單內醫師考核周期內行政處罰情況。
(二)考核實施
考核程序包括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對符合簡易程序考核的醫師,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由人事科進行復核,報院考核辦公室審核批準。
2、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科室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人事科復核;復核合格后,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三)考核實施后
1、考核辦公室考核結束后30日內,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和《醫師定期考核表》反饋考核委員會,并通知醫師本人;同時按要求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2、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考核辦公室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考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執業行為和考核結果記錄
(一)考核辦公室要為被考核醫師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按《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填表及歸檔說明建立醫師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醫院醫務科負責。
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結束后30日內,醫院考核辦公室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進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七、監督管理
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負責監督考核辦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辦公室考核工作結束一周內,對醫師定期考核的資料進行隨機抽查。對考核辦公室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將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等有關規定報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2
1.包廂廁所清理不及時扣1分。
2.包廂廁所清理不合格扣1分。
3.未按規定關閉燈具、排風扇各扣1分。
4.垃圾桶不及時清倒扣1分。
5.衛生區域留有死角扣1分。
6.著裝不整扣1分。
7.物品補充、儲備不到位扣1分。
8.水杯清洗不干凈(有水漬、油漬、污漬)扣2分。
9.沖洗潔具浪費水資源扣2分。
10.區域工程報修不及時扣1分。
11.工作執行情況不達標扣2分。
12.交接不清扣2分。
13.無故在操作間休息、閑聊扣2分。
14.無團隊協作配合意識扣2分。
15.營運現場對客人沒有禮貌扣1分。
16.未按時巡查(30分鐘內)造成衛生不合格扣1分。
17.凡違反現場營運獎懲條例任何一條扣3分。
18.清潔過程中(洗手間、濕滑地面)無相關提示牌扣2分,造成客人投訴或滑倒扣5分。
19.清潔工具清洗、保養不及時扣2分。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3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4
為了進一步貫徹本園的工作精神,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本著鼓勵先進,帶動后進,團結協作,共同奮斗,獎勤罰懶的原則,使全體教師"心向辦好幼兒園一處想,勁向提高保教質量一處使",人人賦有"園興我榮,園衰我恥"的責任感,根據我園的情況特訂如下教師個人考核細則:
一、考勤方面
1、所有老師根據自己當天的職責不同,按規定時間到園(單周一、三、五班主任帶班,二、四副班主任帶班,雙周一、三、五副班主任帶班,二、四班主任帶班,帶班老師負責到校車前接送幼兒、中午領飯菜、帶幼兒散步、看護幼兒午睡,配班教師收拾餐具并送上飯車,所有老師上午7:40,下午1:30必須到園,接車老師7:20隨車接送,但早晨不能遲于8:40進園,下午不得早于4:30離園),否則作遲到或曠工論處。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遲上堂、早下堂、中途離堂,每次扣2分,曠工1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4、全學期事假不超過7天,每超1天扣5分。
5、請假期間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課程方可離園,若出現空堂,扣帶班人3分一節。
6、婚假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病假一天以上必須有鎮以上醫院證明或檢查報告單,方可請假(遇節假日不補假)。
7、一學期遲到、早退達20次,事假超過15天的,病假超過30天、曠工2天以上者,任何一種情況都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8、每月滿勤加5分。
二、安全方面:
1、確保幼兒在園的安全,課間嚴禁幼兒追皮打鬧。
2、各位老師要高度重視安全問題,教育好幼兒不玩火,不玩水,不觸摸電器,防雷擊,防止幼兒從玩具上摔下和違規玩耍,若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5分。
3、每天中午、下午放學時,幼兒全部接清,教師方可離園,否則,追究其責任,每人次扣2分。
4、各位老師看護本班幼兒,確保安全,若有損傷,體罰或變相體罰,流血或更嚴重的其他事故發生,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扣5-10分,若幼兒需花醫藥費,責任人負責三分之一。
5、中午就餐時,老師要為幼兒添飯添菜,防止孩子被熱飯熱湯燙傷,萬一幼兒受到傷害,每發現一次,視其情節,扣2-5分,老師一定要等幼兒吃完飯方可用餐,否則一次扣2分。
6、帶班老師要把就餐幼兒看護到14:00,對當班老師進行交接,否則每人次扣2分。
7、幼兒午睡或起床時,值班教師要指導和幫助幼兒脫、穿衣服,幫助幼兒蓋好被子。值日教師要堅守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離開午睡室或做私活、看書、打瞌睡等。發現一次扣2分。
8、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學生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情況屬實的,一次扣5分。
三、業務方面
1、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周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周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30以前上墻并上交一份給園長室備檔,未按規定上交或上墻,一次扣2分。
2、所有學科按要求備課,寫教案。每次業務檢查,以教學進度為準,否則每少一課時扣1分。應寫教案的學科不寫的,扣5分,。
3、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自改變作息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要改變作息時間或課表的,必須要征得園領導同意后方可改變,未經批準,隨意調課的,扣2分。
4、正常上課期間,不許讓幼兒在教室睡覺、看電視或無事做,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5、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一次扣2分,并嚴厲批評。
6、每學期組織一次聽課活動,評出一、二、三等獎各一名,獎金分別為60元、50元、40元。
7、統一安排的開會時間(原則上星期一為周前會,星期三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如不能按時出席,按考勤制度執行。
8、每位教師在園期間,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沒有用普通話的,一次扣1分。
四、師德
1、酒后進堂,發現每次扣5分。
2、嚴禁上課接打電話,發手機信息(上課期間一律放在震動上或關機),每次扣2分,在園期間做私活的,每次扣2分。
3、體罰、變相體罰被督查發現,或家長舉報,情況屬實的,視其情節扣5-20分。
4、未經學校批準,向學生攤派,亂收錢物,除責令退還外,每次扣5-20分。
5、對領導安排工作,討價還價,未按時完成,或質量不高,每次扣2-10分。
6、待人接物要熱忱,舉止要文明,言談要得體。因個人原因,給幼兒園帶來負面影響的,視其情節輕重,每次扣2-10分。在鎮以上會議或檢查中,被點名批評的,每次扣2-10分。負面影響嚴重的,除扣分外,還將從嚴追究責任。
7、要熱愛幼兒園,要互相團結、互相幫助。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并將從嚴追究責任。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5
一、任課老師
1、思想品德老師要認真備課,在課堂上加強教育,突出德育的實效性。其他學科教師要根據學科特點,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內涵,在課堂上適時、適當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課堂中要體現德育常態化,并在寫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題班會課,要結合學校政教辦安排和自己工作計劃,開好班會,注重實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級文化建設,布置好教室,表冊上墻,學習園地或黑板報要每月更換一次內容,主題由學校團、隊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寢室,做到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有序,符合軍訓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強學生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組織學生學習《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文明禮儀常識》等,力求做到學生知曉率達100%。
6、班主任每期組織開展一次家長會,共同探討教育學生的具體方法、交流教育經驗、通報學生思想和學習情況以及學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對本班學生進行家訪,家訪面要達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場”(即:三操、早讀、午餐、午睡、下午第一節、課外活動、讀報時間、晚睡等),督促學生養成文明習慣。
9、班主任要加強留守學生和單親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關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并落實到日常班級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開展活動前做好安全預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據學校安排,根據學生平時表現、品德修養,按10%的比例推舉班級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對學生品德操行,組織學生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并寫好評語,發放通知書。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冊中班級管理內容并上交學校存檔。
三、共青團和少先隊
13、學校團、隊為德育工作主陣地,要結合學生特點和重大紀念日及節日,組織師生開展如“5.4”、“6.1”、國慶、“12.9”、元旦等德育主題教育活動,并取得實效。
14、學校團、隊要主持好升國旗儀式,并做好國旗下講話,達到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團、隊要搞好廣播室播音工作,弘揚正氣、打擊邪惡,充分體現育人功能。堅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時。
16、學校團、隊至少要組織學生開展一次公益活動。
17、學校團、隊要根據上級要求和組織建設需要,開展常規性、思想教育性強的團、隊活動和組織建設活動。
18、學校團、隊要利用“5.4”和“6.1”分別評選出優秀團員和優秀少先隊員以及學生團、隊干部進行表彰。
四、政教辦
19、政教辦要建立學校德育工作體系,制定德育工作計劃、期末做好德育工作總結。
20、政教辦要每期組織舉辦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專題講座及其他針對性德育與安全活動(如文明禮貌月、弘揚民族精神活動月等)。
21、政教辦每學年要根據班風和學風等內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開展一次優秀班主任評選表彰活動。
22、政教辦每學期要至少召開兩次班主任培訓交流會;每年要根據平時量化情況評選出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班級進行表彰。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6
1、 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須及時打卡,不得漏打或代打
2、 上下班走員工通道,并接受保安的檢查
3、 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4、 工作時間不得穿工作服外出購物,不準聽手機音樂,不準大聲喧嘩或閑聊
5、 員工不準使用電梯,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
6、 了解當日客勤情況,及當天工作安排,熟記當天菜品、酒水供應情況,急推,沽清、特色菜品等
7、 餐前檢查包廂內的照明及桌椅是否損壞,保證硬件設施正常運轉
8、 餐前整理檢查,臺面餐具及衛生狀況,按標準擺放整齊
9、 按所定崗位立崗,面帶微笑,標準站姿,熱情迎客,無論在何時何地只要見到客人必須微笑問好
10、客人到時,必須問清楚客人訂餐情況,引領至包廂
11、服務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物品上,始終保持正確的站姿
12、有針對性的為客人主動推銷適合的菜品及酒水
13、餐中盯臺人員為客人進行熱情周到,靈活的服務,做到四勤:(眼勤、手勤、腳勤、嘴勤)
14、餐中服務人員進行崔菜或其他事情時,必須找其他人員接替
15、上菜時要求先整理后臺,撤去多余盤上菜,必須報菜名
16、餐中保持臺面清潔,桌面無雜物,清理時必須使用托盤
17、對于客人換臺、換菜、退菜,餐中預定等要求,必須及時通知上級
18、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處理不了時及時上報上級
19、客人離店主動提醒客人不要遺忘物品,如有發現及時上交吧臺,不可私自保留,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20、餐后整理要整潔、有速,臺面所有物品恢復
21、關閉所有電源后方可離開
22、值班人員必須巡視每個崗位,無安全隱患,填寫當天值班記錄,方可離崗
請餐飲部每位員工,自覺遵守此規章制度.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7
為加強對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的管理,督促責任督學扎實開展督導工作,更大化的發揮督學監督、指導、幫助、服務作用,充分調動督學責任區督學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落實《海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督查和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精神和《海倫市督學聘任管理辦法》,特制定本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海倫市督學責任區督學。
二、考核內容
(一)引導學校確立正確的辦學理念和發展目標,引導和監督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對每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得少于1次,聽課不少于2節;及時評課,指導教師教學,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高課堂效率;視情況可隨時對學校進行督導。
(二)每次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填寫海倫市督學責任區隨訪督導檢查記錄表,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按時參加海倫市教育局的督導評估工作,按要求完成督導評估報告、隨訪記錄、調研報告、典型經驗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三)嚴格遵守督導工作紀律,維護督導形象。
(四)將督導活動中發現的、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以及違背教育規律的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海倫市教育局督導室報告并提出意見與建議。
(五)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督促學校和相關部門處理。對各種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責任督學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了解并上報有關情況。
三、考核形式
責任督學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由海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的12月底。責任區督學根據崗位職責每年在12月20日前進行自評;海倫市教育局于12月30日前組織責任督學進行考核。
四、結果運用
對責任督學基本職責履行情況、經常性督導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責任區督學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為優秀,70---90為合格,70分及以下為不合格。考核優秀給予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責任區督學資格,并在全市通報批評。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8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15分)
第一條 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2分)
第二條 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議事規則、程序健全;按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協作,凝聚力、戰斗力強。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帶頭轉變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努力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2分)
第三條 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有年度學習計劃,堅持每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2天,每月不少于1次(4分)。按規定做好一次一報工作和中心組學習年度工作總結及時上報工作(2分)。
第四條 建立學習型機關,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黨員教育培訓制度(1分)。處級干部要采取辦學習班、培訓班、報告會等形式,脫產學習、交流和研討(1分)。
第五條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定期研究部署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在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2分)。機關干部的任免、調動、獎懲等工作,認真聽取機關黨委、機關紀檢組織的意見(1分)。
二、業務工作(10分)
第六條 認真制訂年度業務工作計劃或工作要點,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切實可行。(2分)
第七條 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及時研究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2分)
第八條 利用各種途徑和渠道,廣泛開展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2分)
第九條 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4分)
三、基層黨組織建設(15分)
第十條 部門單位機關黨委(直屬總支、支部)按時換屆(2分)。配齊配強專職黨務干部,機關人員在50人以下的不少于2人。未設機關黨委的部門單位也按此規定掌握(2分)。專職副書記列席黨組(黨委)有關會議(1分)。
第十一條 嚴格黨內生活,堅持“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2分)。領導干部親自講黨課,黨員到課率不低于80%(1分)。
第十二條 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選工作(1分)。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發展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1分)。
第十三條 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做好黨內統計工作(2分)。
第十四條 機關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和機關紀委書記按要求參加省直機關工委召開的會議(1.5分)。認真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1.5分)。
四、黨風廉政建設(15分)
第十五條 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職責明確、措施有力、落實到位(2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保證責任落實(2分)。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堅決貫徹中央、省委關于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對典型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曝光(2分)。
第十七條 嚴格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強化抓早抓小(2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掩蓋、不推諉(2分)。嚴格執行紀律審查有關規定,主動上報應上報的問題線索(1分)。
第十八條 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強化長效機制建設(1分)。
第十九條 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強化警示教育,對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深入剖析、汲取教訓(2分)。注意發現、總結、宣傳廉潔勤政先進典型(1分)。
五、群團工作(15分)
第二十條 工青婦組織健全,工作有專人負責,主要負責人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按時換屆,工作制度健全(4分)。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工會費、團費(4分)。
第二十一條 工會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切實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2分)。
第二十二條 共青團組織抓好團員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開展好“青年志愿者”、“青春建功”等活動,充分發揮團員青年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2分)。
第二十三條 婦女組織積極貫徹《婦女發展綱要》,維護婦女合法權益,開展適合婦女特點的各項活動,發揮婦女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要作用(3分)。
六、文明創建(30分)
第二十四條 把本部門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列入重要工作議程,成立文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1分)。制定文明創建年度工作要點,在人員、政策、經費、設施等方面給予保障(3分)。
第二十五條 深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利用新媒體、宣傳欄、展板、網站等,開展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及政策形勢教育,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等宣傳教育活動(2分)。
第二十六條 加強“四德工程”建設,大力選樹宣傳時代楷模、道德模范、“山東好人”、最美人物以及身邊好人好事,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4分)。
第二十七條 積極開展道德宣講活動,完善道德講堂機制,規范開展經典誦讀活動(1分)。
第二十八條 積極傳播文明風尚,深入開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網宣傳教育(1分)。積極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注重對職工文明禮儀教育,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節儉的生活方式(1分)。
第二十九條 健全志愿服務機制,成立志愿服務隊伍(2分)。建立常態化、規范化志愿服務制度(2分)。開展深入持久的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大力倡導“學習雷鋒、關愛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積極組織干部職工開展助人為樂、無償獻血、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志愿服務規范持久(2分)。
第三十條 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積極開展“我們的節日”活動,在春節、元宵節等傳統節日,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活動。積極向干部職工推薦經典書目、篇目(1分)。
第三十一條 工作生活環境美化、靚化,有單位內部衛生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單位辦公、生活區域環境整潔、衛生、美觀,物品擺放整齊有序(1分)。
第三十二條 厲行勤儉節約,有節約型單位創建方案、制度和工作措施,開展節水、節電、節約用紙等活動,在單位所屬餐廳、食堂、賓館、飯店等實施“文明餐桌行動”(1分)。
第三十三條 加強信息溝通交流,積極開展創建工作經驗交流活動,定期向省直文明辦報送單位文明創建相關材料和工作信息,年度內報送信息不少于2次(2分)。
第三十四條 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1分),積極參加協作區活動(2分)。承擔協作區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1分)。
第三十五條 切實做好部門單位普法規劃、實施工作,推動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2分)。
七、負面清單
第三十六條 領導班子成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或行政撤職、開除公職處分的,按每人次計算,在基本分中分別扣除10分。
第三十七條 干部職工(領導班子成員除外)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按每人次計算,在基本分中扣除10分。
八、附加分
第三十八條 單位年度內受到中央、國務院命名表彰的,加5分。
第三十九條 單位年度內受到全國系統、行業或省部級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條 個人年度內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命名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一條 個人年度內受到全國系統、行業或省部級命名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二條 工作成績顯著,其經驗做法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關部委肯定并宣傳推廣的,加2分。
第四十三條 經驗做法被國家級或省部級報刊雜志刊登,加1分。
第四十四條 系統(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績顯著,其經驗做法被中央及省文明辦表彰、推廣或在中央及省文明辦召開的會議上做典型發言的,加2分。
第四十五條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紀律,積極主動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受到上級紀檢機關肯定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六條 在省直機關工委召開的會議上作典型發言的,加2分。
第四十七條 機關黨建工作經驗做法,被省直機關工委《機關黨的工作》簡報、《機關黨建》雜志專門報道的,每次加0.5分。
第四十八條 三年內擔任過協作區秘書長單位并積極開展工作的,加2分。
第四十九條 在省直文明委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或在省直文明辦舉辦的各項活動中獲得表彰獎勵的,加1分。
第五十條 參加全省城鄉文明牽手共建的單位,加2分。
第五十一條 志愿服務組織或個人獲得全國表彰的,加5分;獲得省部級表彰的,加3分。
第五十二條 獲得全國道德模范、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稱號、入選中國好人榜的,加3分;獲得全省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提名獎、山東好人十大年度人物稱號、入選山東好人榜、獲得山東好人之星稱號的,加2分。
九、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細則中第一項至第七項中的分數為基本分數,用于考核文明單位的等次級別。第八項加分,主要作為申報評選省直文明單位或推薦上報上一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參考分數,不計入基本分。
第五十四條 受表彰或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必須出具授予稱號或給予獎勵的部門單位印發的正式文件、證書。
第五十五條 本細則適用于黨的組織關系隸屬于中共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管理的省直部門單位各級文明單位。
第五十六條 本細則由山東省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細則自20xx年10月11日起施行。20xx年7月27日印發的《山東省省直文明單位考核細則(試行)》(魯直文明委〔20xx〕5號)同時廢止。
校園安全考核細則 篇19
為了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從我園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師德師風
1、自覺自愿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每天加10分。舉行集體活動注意談吐儀表,影響幼兒園形象者、不服從安排者、無故不參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發生爭吵,否則根據情節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職工之間相互說長道短、挑撥離間搞不團結,發現一次扣5分。
4、嚴格使用普通話,發現一次不說普通話扣2分。
5、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扣2---5分。
6、對家長及有關人員來園咨詢,熱情主動給予解釋,態度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調動幼兒和互相調課,發現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給家長做工作勸幼兒退學者,發現一次扣5分。
9、獲家長、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者酌情獎勵2---10分。
10、為本園發展獻計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2---10分。
二、政治業務
1、學習開會時間,請假一次扣3分,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每周聽課一節,聽一次加2分,無記錄、評議不加分,少聽一節扣2分。
3、園內學習、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兩篇教學隨筆或教育筆記、一篇鋼筆字、一幅簡筆畫、一篇毛(粉)筆字,月底交送,按時交送按質量分別加3---5分,否則,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時完成各項計劃總結,每項加2分,缺一項扣2分。
2、提前一周備課,不得照抄教參,每節課后要有教后感,檢查時評定等級,依次加3分、2分、1分,檢查時缺一次扣2分。
3、觀察記錄、周計劃以班為單位,每周一放學前交,按時交者各加1分,遲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園聯系欄和版報按要求、時間更換的班級,其成員各獎2分,否則各扣2分。
5、要求按時上交的各類資料,不按時交者扣2分。
6、游戲活動組織有創新、有意義,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動表開展活動,機動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幼兒消極等待,教師不組織幼兒活動者扣2分。
8、上班時間干私活、聊天、串崗、當幼兒面吃零食,發現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時間躺幼兒床上睡覺扣2分。
10、上班時間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調班一次扣2分。
12、戶外活動聚眾聊天、不照看幼兒,發現一次扣2分。
13、班級每月無安全事故發生各加5分,如發生安全事故,屬教師責任時,根據情況酌情扣1-10分。
14、幼兒屙尿褲子要及時處理,未發現或未處理者主、配班老師各扣3分。
15、發現幼兒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錯扣子、無系鞋帶、衣褲未穿整齊、蓬頭垢面等,發現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帶領幼兒進行戶外游戲活動,不組織游戲者扣2分;活動組織生動、有趣,幼兒積極性高,效果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內溫度,幫幼兒蓋好被子,不適當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兒午休,必須脫掉外衣,否則發現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獎2分,月全勤獎10分,期全勤獎50分。(不重復獎,按最高獎加分)
2、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1元,十分鐘到三十分鐘之間扣3元,三十分鐘后按曠工半天處理。
3、請假一天扣10元,均分給搭班教師;曠工一天扣30元。超過三天者,請中心校主任批準。
4、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并調整好自己的課上報園長,上班時再把課補上。課不安排者,園內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計請假兩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產假,公派學習、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關規定產假三個月,流產3天,婚假3天,喪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學考試(持通知準假)、公事外出不扣錢。
8、本班教師休公假、考試、公事等,有幼兒園給另外兩名教師補貼,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時間為40分鐘,由門衛計時,超時按2執行。
10、由園長批準加班一日加20分。
五、衛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開窗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及時打掃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寢室衛生、被褥整理,不及時者扣2分。(保育員)
2、周五上午9:00-10:00到廚房進行餐具消毒,不按時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員)
3、按時戶外活動,不按時者扣1分,不出去戶外活動者扣2分。(主班)
4、按時、按量喂藥,漏服扣2分,錯服按情節嚴重扣5-10分。(保育員)
5、教室書包、課本及幼兒外套等物品擺放有序,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保育員)
六、后勤
1、下班時間不關水、電、門窗一項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電器,發現一次扣5分;室內亂拉亂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里不能有剩飯剩菜,或將飯菜倒進衛生間,發現一次扣3分;教育幼兒不能往衛生間下水道扔雜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樓兩個班級各扣5分。
3、幼兒園開飯時間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無故提前打飯者,發現一次扣2分。
4、空調按時開關,不按時開關發現一次扣2---5分。
5、在二樓走廊、園內玩具上曬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兒園食品、公物,發現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 完成當期任務者加5分,超額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個沒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 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積。(搬家除外)
3、超員 定額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級教師各加5元。
4、補貼 班級兩個教師時,按三個教師工作量補貼。
5、排演節目獎勵 大型活動根據質量評出優、良、中、差,根據情況進行獎勵。
6、交費 按規定時間收繳一人獎5元,少交或遲交一人扣5元。按時按量完成交費任務獎100分元。(對準班級)
7、接車 每天補貼教師10元。
8、上級檢查工作,受到批評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任勞任怨者酌情獎勵5-10分。
本細則自宣布之日起試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