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精選5篇)
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 篇1
一、后勤管理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觀念,要提倡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精神,并制定后勤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工作人員要廉潔奉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重視后勤三大員隊伍建設,加強學習培訓、檢查督促、指導評估。
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有計劃地使用經費,從嚴掌握開支。按照上級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學、雜費,嚴格控制代辦費項目,不得額外收取其他費用,嚴格財務審核,定期稽核公布帳目。
四、加強園舍、園產管理。要加強對教師和幼兒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制定校產分類冊,落實使用部門、班級、個人的責任制,每學期作一次檢查、清理。如發現校舍屬于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
五、建立后勤例會制,定期召開后勤會議,做好計劃、總結、學習、宣傳、交流等工作。
六、定期向園長匯報后勤工作情況,科學分析現狀,有解決問題與困難的措施。
七、加強后勤人員的檢查、指導與考核。
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 篇2
1 后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提倡勤儉辦園的精神,按照后勤各項工作規范、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有計劃地使用經費,從嚴掌握開支,依法收取有關費用。
3、加強財務管理,編制好各類財產物品的帳冊,落實使用部門、班級、個人的責任制,每學期期末做檢查、清理。
4、購物必須由分管領導統一辦理。
5、購物必須兩人以上,購來物品一律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簽字。
6、購物發票必須由分管領導、購物人簽字,經園長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7、領物要做好出入庫手續。
8、幼兒園購置一切財產必須登記注冊。
9、幼兒園發放的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落實到各部門、班級、個人專人負責保管并妥善使用,如遺失酌情賠償。
10、對于違規操作損壞的財產必須照價賠償,并及時匯報便作修理。
11、認真執行“進庫、出庫、驗收、盤點”四個環節,加強食堂管理。
12、做到專款專用,教工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
13、每月十日前,會計必須結清上月伙食帳,并結算報表上報分管領導與園長,按規定時間退費給家長,退伙單由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14、每月10號按時向家長公布上月幼兒伙食費使用情況。
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 篇3
一、操作常規(35分)
1、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禁一切閑雜人員進入廚房、進出要關閉好窗戶、大門,未做到扣1分。如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視其情節扣5-20分,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不允許學生進入廚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發生學生燙傷事故,視其情節扣2-10分,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當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爛變質扣2分。
5、無故提前或延后開飯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進行食品留樣(保存24小時),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燒熟燒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過程衛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類應清洗干凈,未做到扣1分。
10、愛園如家,關好節水、電、柴,未做到扣1分;節約水、電、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師生人數和飲食量,不得剩余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潔衛生(25分)
(一)個人衛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潔扣0.5分。
2、留長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廚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觸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廚房衛生(10分)
1、門窗玻璃不干凈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漬扣0.5分。
3、屋頂有蟲或網瓷磚不干凈扣0.5分。
4、消滅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清除害蟲孽生點,未做到扣1分。
5、隨時檢查、盤查食品安全,發現有鼠盜,蟲爬物品,要及時清除、銷毀,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衛生(10分)
1、灶臺、操作臺、池子、廚柜、冰箱不干凈、不整潔或不按時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干凈扣0.5分。
3、洗鍋、碗、瓢、盆等用具時有專用的帕子,不得與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
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 篇4
為了進一步貫徹本園的工作精神,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本著鼓勵先進,帶動后進,團結協作,共同奮斗,獎勤罰懶的原則,使全體教師"心向辦好幼兒園一處想,勁向提高保教質量一處使",人人賦有"園興我榮,園衰我恥"的責任感,根據我園的情況特訂如下教師個人考核細則:
一、考勤方面
1、所有老師根據自己當天的職責不同,按規定時間到園(單周一、三、五班主任帶班,二、四副班主任帶班,雙周一、三、五副班主任帶班,二、四班主任帶班,帶班老師負責到校車前接送幼兒、中午領飯菜、帶幼兒散步、看護幼兒午睡,配班教師收拾餐具并送上飯車,所有老師上午7:40,下午1:30必須到園,接車老師7:20隨車接送,但早晨不能遲于8:40進園,下午不得早于4:30離園),否則作遲到或曠工論處。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遲上堂、早下堂、中途離堂,每次扣2分,曠工1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4、全學期事假不超過7天,每超1天扣5分。
5、請假期間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課程方可離園,若出現空堂,扣帶班人3分一節。
6、婚假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病假一天以上必須有鎮以上醫院證明或檢查報告單,方可請假(遇節假日不補假)。
7、一學期遲到、早退達20次,事假超過15天的,病假超過30天、曠工2天以上者,任何一種情況都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8、每月滿勤加5分。
二、安全方面:
1、確保幼兒在園的安全,課間嚴禁幼兒追皮打鬧。
2、各位老師要高度重視安全問題,教育好幼兒不玩火,不玩水,不觸摸電器,防雷擊,防止幼兒從玩具上摔下和違規玩耍,若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5分。
3、每天中午、下午放學時,幼兒全部接清,教師方可離園,否則,追究其責任,每人次扣2分。
4、各位老師看護本班幼兒,確保安全,若有損傷,體罰或變相體罰,流血或更嚴重的其他事故發生,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扣5-10分,若幼兒需花醫藥費,責任人負責三分之一。
5、中午就餐時,老師要為幼兒添飯添菜,防止孩子被熱飯熱湯燙傷,萬一幼兒受到傷害,每發現一次,視其情節,扣2-5分,老師一定要等幼兒吃完飯方可用餐,否則一次扣2分。
6、帶班老師要把就餐幼兒看護到14:00,對當班老師進行交接,否則每人次扣2分。
7、幼兒午睡或起床時,值班教師要指導和幫助幼兒脫、穿衣服,幫助幼兒蓋好被子。值日教師要堅守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離開午睡室或做私活、看書、打瞌睡等。發現一次扣2分。
8、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學生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情況屬實的,一次扣5分。
三、業務方面
1、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周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周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30以前上墻并上交一份給園長室備檔,未按規定上交或上墻,一次扣2分。
2、所有學科按要求備課,寫教案。每次業務檢查,以教學進度為準,否則每少一課時扣1分。應寫教案的學科不寫的,扣5分,。
3、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自改變作息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要改變作息時間或課表的,必須要征得園領導同意后方可改變,未經批準,隨意調課的,扣2分。
4、正常上課期間,不許讓幼兒在教室睡覺、看電視或無事做,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5、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一次扣2分,并嚴厲批評。
6、每學期組織一次聽課活動,評出一、二、三等獎各一名,獎金分別為60元、50元、40元。
7、統一安排的開會時間(原則上星期一為周前會,星期三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如不能按時出席,按考勤制度執行。
8、每位教師在園期間,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沒有用普通話的,一次扣1分。
四、師德
1、酒后進堂,發現每次扣5分。
2、嚴禁上課接打電話,發手機信息(上課期間一律放在震動上或關機),每次扣2分,在園期間做私活的,每次扣2分。
3、體罰、變相體罰被督查發現,或家長舉報,情況屬實的,視其情節扣5-20分。
4、未經學校批準,向學生攤派,亂收錢物,除責令退還外,每次扣5-20分。
5、對領導安排工作,討價還價,未按時完成,或質量不高,每次扣2-10分。
6、待人接物要熱忱,舉止要文明,言談要得體。因個人原因,給幼兒園帶來負面影響的,視其情節輕重,每次扣2-10分。在鎮以上會議或檢查中,被點名批評的,每次扣2-10分。負面影響嚴重的,除扣分外,還將從嚴追究責任。
7、要熱愛幼兒園,要互相團結、互相幫助。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并將從嚴追究責任。
幼兒園后勤考核細則 篇5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