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與應急預案制定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火災撲救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衛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市廣電局:通過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級以上火險天氣時,在市電視臺、廣播電臺播報火險等級預報。
市農業局:負責協調做好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農業生產。
市文化旅游局:負責組織指導旅游區和旅行社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將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納入導游提示游客內容;發生森林火災時,督促旅游區組織人員疏散。
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負責組織通信聯絡,確保火災現場的通信網絡暢通。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識。
3.1.1各鄉(鎮、區)要按照“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要求,突出宣傳重點,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網絡體系。強化市、鄉(鎮、區)兩級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宣傳教育職能,協調廣電、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門及村民委員會組成宣傳教育網絡。從各個層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構建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格局。
3.1.3深入開展“進林區、進村宅、進單位、進學校、進風景旅游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結合普法教育,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傳月”,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識、森林火災撲救和安全避險知識教育,開展先進典型宣傳和森林火災警示教育。
3.2有關鄉(鎮、區)、山張林場和虎頭山森林公園應當組織實施下列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1)建設火險預警、火情監測瞭望設施;
(2)在林內、林緣以及村莊、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建設蓄水池、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識;
(3)配備森林防火交通運輸車輛、森林防火物資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揮調度和信息處置系統等。
3.3林區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和責任區,配備相應的森林防火設施裝備。
3.4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5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專業隊伍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有關鄉(鎮、區)負責本轄區各類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監督和管理。國有山張林場要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沿山鄉(鎮、區)要建立森林消防突擊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戶要建立群眾撲火隊。加強后備撲火力量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的監管、儲備、調撥和更新管理體系,確保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物資準備需要。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儲備與之相適應的森林防火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