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與應急預案制定
五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紅旗預警標志。除四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當高火險等級面積指數(高火險等級出現的范圍占所在林區的面積比例)超過50%時要發布森林火險天氣緊急警報。同時,經市政府批準,以市政府名義向全市或有關地區發布預警公告。
4.5火情監測。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巡護人員切實加強火情監測。
4.6火情報告。
4.6.1報告的責任主體、時限和程序要求: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對接到氣象衛星林火監測系統發現的熱點,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核查。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巡護人員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當地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收集到的火災信息要迅速核實、整理和分析,并及時上報。一般森林火災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災情日報、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應在40分鐘內逐級上報至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4.6.2報告內容:包括起火時間、地點、面積、火勢、發展趨勢分析、火場附近環境情況及已經采取的撲救措施,并根據火災發展和撲救情況及時續報動態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災有獎報告制度,設立報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4.6.4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森林火情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5.1.1事發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發現火情后,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到火場時要及時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反饋火場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5.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馂陌l生后2個小時內仍未能控制的,或發生跨鄉(鎮、區)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啟動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全力組織撲救。
5.1.3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管理方案時,鄉(鎮、區)及其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5.2管理方案實施。本管理方案啟動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應迅速召集事發地鄉(鎮、區)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各項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撲火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5.3撲火指揮。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應成立前線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戰區,成立分區指揮部。需調動軍隊(武警部隊)執行滅火任務時,可設立專門指揮機構,具體負責軍隊(武警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可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和修改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有關命令,全面組織各項緊急處置工作。事發地鄉(鎮、區)、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指揮部各工作組、各分區指揮部和軍隊(武警部隊)專門指揮機構以及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5.4撲火力量組織與調動。
5.4.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突擊隊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火災發生區域的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實施跨區增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