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組織人員外出
1、領導和員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人的安全負責。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發前要集中全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清點人數。
4、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
5、組織人員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放縱、散漫。
7、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帶隊人員要加強巡視,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9、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有秩序上車,帶隊人員跟車。
五、總結報告
1、發生突發事件后,應針對事件的發生、經過、后果,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強化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對在應急工作中有積極表現,予以表彰獎勵,并作為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3、任何違背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屬領導責任的,追究其所負責任;屬不服從領導小組緊急調配,不積極配合工作的集體或個人,也按事件性質后果予以責任追究,并作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據。
4、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為常設機構,按要求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處理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本預案要求配齊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學校或中心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四)技術業務保障。要根據實際和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