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障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交通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x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信息監測與報告
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預警行動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
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x辦公廳或。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交通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2
為確保今冬安全順利供熱,《洛陽市20xx年至20xx年采暖期主城區集中供熱保障方案》(簡稱《方案》)日前印發。根據《方案》,洛陽市11月15日零時正式供熱,供熱時間為121天。各供熱企業、物業公司堅持24小時值班,如果您有關于采暖方面的問題,可撥打相關部門電話反映。
供熱121天,主城區新增供熱面積108萬平方米
《方案》明確,20xx年至20xx年采暖期為20xx年11月15日零時至20xx年3月15日24時,共121天。各熱源企業及供熱企業在11月5日前完成供熱前全部準備工作,并進入供熱預保障時間。
本采暖期,洛陽市主城區(不含偃師區、孟津區)供熱面積為7745萬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熱面積108萬平方米。
熱源企業儲煤量至少夠用15天
《方案》明確,各熱源企業要在11月5日前完成機組設備的檢修維護,確保設備運行狀態良好,嚴禁出現停運;建立穩定的煤炭供應保障機制,加強與國有重點煤礦聯系,確保煤炭供應充足,渠道來源可靠,采暖期內儲煤量不少于15天的耗煤量。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監測熱源企業供熱運行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解決電煤及生產運行等重大問題,確保熱源企業穩定運行,防止因設備、儲煤等原因停機,造成供熱質量下降。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避開供熱管道,以及保障供熱運行的電纜、供水管道等可能影響供熱安全運行的設施。
確保用戶室溫不低于18℃,報修后30分鐘內必須到場
《方案》要求做好要素保障,加強設施維護,不因缺煤、機組故障等出現降壓、降溫,不因管網問題影響大面積供熱,確保采暖期連續穩定供熱,熱用戶室溫不低于18℃。
各供熱企業、物業公司要強化服務意識,完善管理制度,人員持證上崗,提高服務質量,延伸服務范圍,堅持24小時值班,接到用戶報修訴求后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處置;確保用戶報修處理及時率達100%,用戶滿意率不低于97。5%,居民用戶投訴率不超過2。5%。
各城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供熱服務質量,發現居民反映供熱質量達不到要求時,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時解決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惡意調節供熱閥門及計量裝置;對居民投訴集中、強烈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末位淘汰機制。
熱企補貼和獎勵資金跟用戶投訴率掛鉤
為確保供熱平穩運行,居民溫暖過冬,《方案》還制定了明確的獎懲機制。
對洛陽熱力有限公司、洛陽北控水務集團新區熱力分公司和洛陽高新熱力有限公司,圓滿完成供熱保障任務的,根據采暖期因居民供熱價格倒掛形成的政策性虧損進行補貼;投訴率低于2。5%的給予全額補貼,并在補貼額的基礎上分別獎勵30萬元、30萬元、15萬元;投訴率在2。5%~5%的.按80%補貼,不再獎勵;投訴率超過5%的按60%補貼,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市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
對參與熱源保障的熱源企業,綜合考慮其購煤資金需求,給予適當的購煤貸款貼息。實行機組供熱保障與財政獎勵掛鉤政策,對做好技術參數備案記錄且參數達標、如期圓滿完成熱源保障任務的熱源企業,獎勵30萬元。未按時完成熱源保障任務影響供熱的,每次扣減獎勵資金的10%;非正常原因每停機一臺次,扣減獎勵資金的15%;未經市政府批準擅自停機的,以及不按熱源調配方案執行熱源調配的,取消本年度獎勵資金。
交通保障的應急預案 篇3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__〕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群眾溫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著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采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溫暖過冬。
二、組織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并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范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復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后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戶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戶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后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群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于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__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戶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