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較大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道路交通較大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為了提高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轄區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轄區周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轄區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轄區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轄區應急辦視情況報告轄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堪查,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較大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定期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我鎮轄區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1.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君塘派出所電話或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縣醫院或鎮中心衛生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2.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居)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干部報告。
3.鎮黨政辦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和現場總指揮的指示,綜合分析匯總后在最短時間內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康楊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分管領導王小華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鎮道安辦、綜治中心、派出所、衛生院、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村(社區)、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力量,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道路安全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氣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道安辦、衛生院組成,組長由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道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社區)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社區)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中心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鎮政府應第一時間報告公安部門,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責任,由鎮分管領導任組長,綜治辦中心、司法所協助。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和輿情引導工作。
五、預案啟動
1.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2.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3.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1.鎮指揮部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現場總指揮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2.派出所、鎮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社會治安穩定。
3.鎮中心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4.各有關村(社區)、部門(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5.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縣交警大隊請求協助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縣級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1.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在最大限度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情況下,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鎮道安辦要嚴格監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同時積極協調縣交運局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派出所、道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社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點。鎮派出所、道安辦要認真、詳細排查我鎮轄區交通道路事故盲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盲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有關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5.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道安辦備案。
道路交通較大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提升年活動”,以“保安全、保暢通”為主線,以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為目標,繼續推進“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減少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局決定從即日起到國慶節,對全市客運市場秩序進行一次專項綜合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治理整頓,客運市場達到“六個明顯”,運輸經營行為明顯規范,違法違規經營明顯減少,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市場監管能力明顯加強,運輸經營者守法、誠信、規范經營意識明顯增強,運輸安全形勢明顯好轉,努力創造便捷通暢、安全優質的交通運輸環境,樹立交通運輸行業新形象。
二、綜合整治工作范圍、內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車
1、駕駛員自覺使用文明用語,開展微笑服務,使用普通話。乘客上車后主動使用迎接語“您好!請問去哪里?”;乘客付車費時主動找零給車票;乘客下車,要自覺使用送客語“請您帶好隨身物品,下車請走好!”如果乘客帶有大件行李,要主動幫助乘客接放行李。
2、駕駛員必須做到儀容儀表端莊、整潔,經營服務規范。
3、每次乘客下車后,駕駛員必須利用行車間隙整理車輛內外衛生,為下次服務提供良好的乘車條件。發現乘客遺失的物品,應主動聯系失主或上交有關部門,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駛過程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超速行駛、亂調頭、闖紅燈等違章行為,服從交警指揮,接受運管人員的監督檢查。
5、嚴格遵守出租汽車運價,規范使用計價器,不拒載、不超載、不繞行、不甩客、不重復載客,據實提供客票等。
6、營運標志齊全醒目,夜間必須開啟出租汽車標志燈。
7、車內外設施齊全,車身無損傷,外表清潔衛生。
8、車內座椅無破損,無塌陷、座套座墊干凈整潔,無異味。
9、按期進行二級維護,并經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后,且尾氣排放符合要求,方可進行運營。
(二)公交客運車輛
1、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良好,運營標志、文明服務設施齊全有效。
2、車輛外觀整潔,無臟物和脫漆,車體廣告保持完整,玻璃齊全明凈,車門開閉自如。
3、車廂內衛生清潔,無異物、雜物,座椅無破損塌陷,扶手、吊環齊全、車內簡潔明快。
4、司乘人員儀容端莊整潔,語言文明、態度和藹,使用文明用語、微笑服務;準確操作報站器,播放提示語,及時報站;隨時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為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務。
5、工作人員加強巡查,隨時保持公交候車廳、站桿、站牌規范清潔,破損的要及時維修、更換。
6、嚴禁公交車不按核定路線經營,不按規定站點停靠,不按班次、時間發車等。
7、嚴格執行運行管理規定以及政府有關減免費乘車的政策規定,使用統一印制的公交車客票。
(三)班線客運車輛
1、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良好,運營標志、文明服務設施、安全用具齊全有效。
2、車輛外觀整潔,無臟物和脫漆,玻璃齊全明凈,車門開閉自如。
3、車廂內衛生清潔,無異物、雜物,座椅無破損塌陷,車內簡潔明快。
4、司乘人員儀容端莊整潔,開展語言文明、態度和藹、使用文明用語、微笑服務;隨時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為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務,執行好上級運價規定。
5、營運車輛必須全部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按期限進行二級維護,并經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超員超速、亂停亂靠、搶客甩客倒客、亂漲價等違規違章行為。
7、嚴格按核定班次入庫發車并按規定的車次、站點檢票。
8、嚴禁站外發車及不按班次運行(倒發車)和不按核定線路行駛的違章運營行為。
9、駕乘人員不準光背或只穿背心,不準穿拖鞋開車。駕駛過程中,不準接電話,不準吸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和乘務員亂講話,引起旅客投訴的要從嚴處理。
10、對中途上車的乘客,駕乘人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杜絕“三品”上車。
三、工作步驟
綜合整治工作從現在開始到國慶長假結束,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2、各單位層層動員學習,查擺問題,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傳開展此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營造整治活動的強大聲勢。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單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實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問題查擺、整改落實等各項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采取綜合措施進行落實。
第三階段為鞏固深化階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實責任追究,推動綜合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四、整頓措施及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好交通綜合整治,是提高行業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把這次綜合整治作為文明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局成立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和考核。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細化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層層簽定責任狀。要認真吸取國家安監總局今年通報的幾起客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訓,層層動員,提高認識,嚴密落實整治措施。整治期間,運管處與各企業簽定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狀,各企業與各班、組、車主簽定責任狀,明確責任人及所負的相關責任,把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到實處。
(三)全面自查自糾。各客運企業必須從現在起,組織人員對本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安全、衛生和車容車貌以及司乘人員情況進行逐人、逐車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專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運行要求。同時不斷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項環節,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隨時進行復檢復查。
(四)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安技科、運管處安全專職人員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級要求對各企業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范圍要廣,對發現的局安全隱患要整改到位。運管處客運辦、出租辦要與各客運企業建立聯查機制,檢查車輛不得少于車輛總數的80%,并逐車逐次做好檢查記錄。運管處客運辦、出租辦、公交辦、運政執法大隊要搞好路檢路查工作,著重檢查運營中的出租車、公交車和班線車輛的安全運營、車容車貌、文明服務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違規違章行為,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該教育的教育,該罰款的罰款,做到違規違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時,實行嚴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訴、舉報及“黑名單”登記制度。在整治活動中,有被查實投訴或舉報記錄的,列入“黑名單”,責令其停業,參加相關培訓,經培訓、考核、考試合格后再重新上崗,恢復營運;如考核、考試不合格的,則視為審驗不合格,禁止上崗,不予恢復營運。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務質量的客運車輛和從業人員,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和從業資格證。通過嚴格依法管理,震懾交通違規違章者,達到處罰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時建立長期機制,對違章行為常抓不懈,實現客運秩序的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