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為規范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聯動單位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江西公路開發總公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梨溫高速和景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交警、路政、消防、安監、醫療等部門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的進行。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1、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2、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泄漏、爆炸、流散等情況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總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總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行辦(安全辦)、黨辦、開發經營部、財務審計部、總工辦、工程養護部、人事勞資部、監察室、機務管理部、工會等相關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實施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二)事故的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單位應急響應為主,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交警、路政、安監等單位的協調與聯系,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路段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當地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要求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建立相關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機制。
2、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救援、處置的進展情況。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意見。
3、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現場保護、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疏散和現場的管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危險物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4、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應急隊伍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處置演練、培訓工作,提高整體處置能力和綜合協調、防控能力。
6、做好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相關設備、工具、防護用具的準備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的緊急調用工作。
(三)為保證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及時、有序的進行,在具體處置中可成立指揮協調組、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組、事故調查組、信息聯絡組、危險品處置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指揮協調組:負責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指揮、組織和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報。
2、交通疏導組:協助交警、消防等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警戒、交通疏導、管制和安全防范工作。
3、事故調查組:協助交警和路政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危險品處置組:協助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6、后勤保障組:協助當地政府、醫療、交警等單位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四、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初期
1、應急辦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交警、路政等相關部門的事故通報,詳細了解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對接到通報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2、應急辦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和性質后,立即通知應急隊伍趕到處置現場,并迅速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
3、應急指揮。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消防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調集增援民警、施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4、應急辦應做好先期處置時與各聯動單位的聯絡工作,及時通知醫療、急救、路政部門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現場處置
1、先期到達的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協助交警等單位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同時迅速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化品的種類及損失等情況),并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在確認中心現場無安全隱患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
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2、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按預案要求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局勢。
3、各聯動部門應急處置小組應按照分工,各司其職: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民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①根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或者有關負責部門的指令,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民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②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③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組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①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②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③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④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它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⑤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民警予以協助。
(3)事故調查組以民警為主,現場調查應注意:
①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民警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了解所載物品性質前,民警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現場。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
②事故調查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③對確定的交通事故肇事人,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注意查找相關證人。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及時聯絡現場的新聞記者,指定新聞發言人發布事故的情況。
(5)后勤保障組: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三)現場撤除及其它善后工作
1、現場勘查完畢后,大隊應當組織清理現場,登記、保存當事人遺留物品和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恢復交通。
2、及時確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及其姓名、住址、家屬聯系方式及傷者所住醫院、傷情和安置情況,視情通知當事人家屬及單位。
3、詢問當事人,查找證人,進行檢驗鑒定,展開事故調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4、綜合事故救援、調查等情況,按照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省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協調,依托當地政府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保證每年要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一次演習。
2、各單位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到重特大事故報案或者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處置工作;所有應急搶險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攜帶必要的反光筒、路障、警戒帶、防護服等現場防護設施,夜間要攜帶必要的照明設備。
3、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4、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磨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5、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6、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國家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將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指導春運工作全局,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處置交通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處置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林修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劉兆武(鎮黨委副書記)
何克旺(鎮二級主任科員)
郭建新(鎮人武部部長)
曾呈龍(磻溪派出所所長)
張君源(鎮政府副鎮長)
成員:曹素素(鎮黨政辦主任)
池昌峰(鎮道安辦主任)
丁迪云(鎮安環辦主任)
黃宗鏡(鎮綜治辦副主任)
蘭家喜(鎮農技站站長)
雷朝期(鎮民政辦主任)
陳睿(磻溪派出所干警)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池昌峰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在鎮道安辦,電話:。
為把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落到實處,決定組建三個應急隊,隊員52人。
1、搶險隊(25人)
隊長:陳乃蝶
副隊長:夏小平
隊員:鎮消防應急隊隊員,涉及的村干部和群眾5人。
聯絡員陳乃蝶
2、醫療救護隊(16人)
隊長:王良奎
副隊長:林續基
隊員:磻溪鎮衛生院醫務人員8人,涉及的村(場)干部和群眾5人。
聯絡員:王良奎
3、后勤保障隊(11人)
隊長:曹素素
隊員:黨政辦工作人員5人,涉及的村(場)干部和群眾5人。
聯絡員:曹素素
四、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1、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由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各單位必須堅決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確保上下一心,政令暢通。
2、交通安全搶險隊具體負責搶險工作,負責公路、橋梁、涵洞的防護和修復,一旦險情發生,要組織一切技術力量進行搶修,確保道路暢通、順利、安全。各單位抽調的搶險隊員,必須思想過硬,作風優良,身體健康,有勇于獻身精神。對抽調的人員要集中學習預案,反復演練,提高他們對此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一旦發生險情,按上級的要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后勤保障隊和運輸隊主要負責搶險工作中的'后勤物資供應及車輛的調度,確保搶險工作的需要。
五、搶險措施
1、搶險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分管領導帶班,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
2、搶險預警。一旦發生險情,立即采用電話、會議等多種形式預報險情,人員(物質)撤離路線,向相關單位及人員通報。
3、險情報告。各單位要加強險情的觀測上報工作。險情發生后15分鐘內將險情情況報鎮交通安全處置應急指揮部或者磻溪派出所,保持聯絡,以便準確掌握災情損失和搶險情況。
4、集結出發:各單位接到指揮部通知后,按預案實施,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指定地點。
對在春運道路交通事故搶險中有突出表現的人員進行表彰,對影響搶險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加重處罰,并移送司法機關追加相關責任。
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x年春運從1月21日開始至3月1日結束,為期40天。為切實做好20xx年我市交通運輸系統春運應急工作,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出行需求,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根據上級部署和我市交通運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通運輸局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成立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春運期間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調度分析和相關工作處置等。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春運期間交通運輸應急工作,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市應急辦的指令,下達啟動預警預案的指令,具體指揮春運期間交通運輸應急運輸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局維穩應急科),由田擁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辦公室職責:
1.督促指導交通運輸系統春運應急工作;
2.負責春運期間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并向市應急辦報春運期間有關應急工作動態及進展情況;
3.負責加強與氣象、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和實時路況;
4.根據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的指示,及時發出各項應急處置指令,指揮有關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5.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交通運輸系統春運應急工作措施、成果及相關工作情況。
(二)成員單位及職責
1.局運輸管理科。負責春運期間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爭取鐵路運力,保障運輸暢通。
2.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負責春運期間突發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道路運力組織和調配和和出租車行業市場的穩定;督促指導道路運輸各企業單位和營運車輛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應急處置物資;
3. 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處。負責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和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交通行政執法保障,確保全市道路客運市場穩定、有序;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全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有序生產;
4. 市地方海事局。負責春運期間港口及通航水域內因各類突發事件和惡劣天氣造成航道阻塞、船舶擱淺搶險和救助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港口和水運各企業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
5.局辦公室。負責春運期間涉及交通行業的突發事件應急的新聞發布、應對媒體、疏導正面輿論信息工作;
6.市交通信息中心。負責保障交通運輸系統內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平臺正常運行。
二、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照《湖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我市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和特別嚴重(I級)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IV級預警
春運期間,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當地縣(市)交通運輸部門應急領導小組發布IV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并報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備案:
(1)一個縣市區內滯留旅客20__-5000人/24小時的;
(2)一個縣市區內積壓貨物20__-5000噸/48小時的;
(3)一個縣市區內農村公路預計中斷交通1-3天或縣鄉公路中斷3-7天的;
(4)其他需發布IV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情況。
(二)Ⅲ級預警
春運期間,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發布Ⅲ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并報市應急辦和省廳應急辦備案:
(1)全市內滯留旅客5000-10000人/24小時的;
(2)全市內積壓貨物5000-10000噸/48小時的;
(3)全市內國省道干線公路預計中斷交通3-7天的;
(4)全市內主要縣鄉公路預計中斷交通7天以上的;
(5)兩個縣市區已同時啟動IV級應急響應的;
(6)其他需發布III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情況。
(三)II級預警
春運期間,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應及時報省廳應急辦和市應急辦,由省廳應急辦發布II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
(1)全市內滯留旅客10000-20000人/24小時的;
(2)全市積壓貨物10000-20000噸/48小時的;
(3)其他需發布II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情況。
(四)I級預警
春運期間,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應及時報省廳應急辦和市應急辦,由省廳應急辦發布II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
(1)全市內滯留旅客20000人以上/24小時以上;
(2)全市內積壓貨物20000噸以上/48小時以上;
(3)其他需發布I級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情況。
(五)其他情況
根據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指示,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三、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春運期間,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情況及時報告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
1、IV級響應
春運期間,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成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進入預警狀態,做好應急準備。
2、Ⅲ級響應
春運期間,較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與省廳應急辦及時聯系,加強信息反饋,在必要的情況下請求省廳應急辦協助,并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高級別響應的準備工作。
3、II、I級響應
春運期間,重大、特別重大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在省廳應急辦和市人民政府的指揮下,負責道路運輸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春運期間,各地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報告,電話形式報告不超過30分鐘,書面形式不得超過1小時,對因特殊情況難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的,要在接報后2小時內說明情況。
(三)應急處置
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道路、水路、道路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公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公路運輸保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做好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布
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五)應急結束
春運期間道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公路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公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市局春運應急領導辦根據現場指揮部的報告,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宣布應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