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精選3篇)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強,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人心的安定,關系到清溪鎮的形象和信譽。為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做好我鎮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然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在清溪鎮內發生的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同時適用于指導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及時主動,準確把握。事件發生后,力爭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情緒,最大程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的疑慮猜測和境內外媒體、互聯網站(頁)不準確的報道,積極掌握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的主動權。
(2)加強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有利于全鎮工作大局,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處理。
(3)嚴格制度,明確職責。進一步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工作規程。具有全局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工作由鎮委、鎮政及鎮政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處理工作由負責事件處置的鎮政有關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對違反工作紀律、蓄意封鎖或隨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是鎮政成立的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鎮政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委員會。作為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領導機構。應急委員會由鎮長擔任主任,由負責相關工作的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宣傳教育辦、財政分局、司法所、公安分局、黨政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
2.1.1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鎮政應急機構的授權,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啟動各工作小組,迅速集中辦公。必要時設立新聞中心;
(2)審定新聞發布方案,決定新聞發布內容,負責新聞發布組織;
(3)管理采訪事件的中外記者;
(4)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向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向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政通報情況;通過相關媒體以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5)落實辦理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2.1.2 相關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教育辦要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有關新聞發布事項的工作;主動配合鎮政和有關新聞單位的工作,及時提供與事件有關的信息;擬定新聞發布初稿,負責審核向新聞單位提供的新聞通稿;參與新聞發布并回答記者提問;視情況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2)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負責提出對內對外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宣傳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和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工作。負責互聯網站(頁)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2.2 各工作小組職責
2.2.1 新聞處理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部門組織,負責制訂處理方案,擬定新聞處理內容,組織新聞處理工作,回答記者提問。
2.2.2 信息監控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公安分局等部門組織,負責對境內媒體、互聯網站(頁)有關事件報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組織對網上的輿論引導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 新聞中心
必要時臨時設立。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公安分局和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村(居)委會會組織,負責組織新聞發布會、為現場采訪事件的記者提供相關服務。
3.新聞處理應急響應分級
(1)Ⅰ級:由國務院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國務院主管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由省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省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3)Ⅲ級:由事發地市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由事發地鎮(市、區)級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應急響應
4.1 啟動
發生Ⅳ級突發公共事件后,鎮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鎮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同時啟動本預案。
4.1.1 啟動新聞處理預備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主任向機構成員傳達省、市或者鎮有關精神,分析形勢及境內外輿情,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各工作小組和工作人員職責。
4.1.2 啟動新聞處理方案審批機制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 目的
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政 府的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工作規程用于購物中心商業廣場管理處火災撲救工作。
三、消防組織結構
四、 職責:
1、 總指揮主要職責
1) 統一協調管理處各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2) 組織制定并實施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
3) 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4) 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5) 組織落實主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2、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 如總指揮不在,行駛總指揮職責;
2)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3)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滅火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在火警發生后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2) 負責報告火災的撲救情況;
3) 負責火災撲滅后,保護火災現場等待調查;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4、 疏散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有計劃、有步驟的將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災威脅的人員、重要文件及時疏散到安全 地方;
2)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的人員;
3) 保證消防車輛能自由進出,保持商場內外各通道暢通;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警戒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組織工程部人員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2)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后援支持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2)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 負責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5)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黃維公
副組長:葛懷成
組員:閔德貴、葛士榮、孫磊、燕麗娟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全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草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并落實,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各項安全指標和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安全領導小組堅持每月對校舍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三、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的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廣播、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教導處、少先大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四、安全措施
1、給實驗室、計算機教室、各專用教室、圖書室等功能室配備滅火器,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持安全疏散口的暢通無阻,保證隨時能夠正常使用。
3、學校在醒目處設立安全警示標牌,如:119、120等的使用說明。教育學生課間做正當游戲,不得推搡打鬧,不得在校園及教室內追逐打鬧、下課不許跑。
4、每年請消防宣傳員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常識的培訓,深化思想教育,使全體教師從根本上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及操作方法。
5、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每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講座,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學生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6、一旦出現火災等險情,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在采取相應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7、學校和各班班主任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使各位老師能時刻將學生的安全掛在心間,明確自己肩上責任。
8、學校每學期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習。每學期開學大隊部組織學生學習、討論。利用班隊會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遇到險情如何處理、如何疏散等。
9、教育全校教師時時處處留心學生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險情隨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制止一些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對于突發的各類情況采取相應各種應對措施:
1、火災:組織師生有序撤離,及時撥打119,上報主管部門,并組織教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滅火。
2、校外閑雜人員對學校的騷擾:組織教師積極應對,積極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并且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3、學生意外受傷:班主任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有關人員送學生在就近醫院得到救治和向學校領導報告,并立即通知家長,共同協商,將損失降到最低。
4、傳染病防治:做好傳染病的預防與宣傳工作。發現后及時隔離,并對所接觸過的人員和地方進行消毒(消毒時按照防疫站的有關措施進行),上報有關部門。
5、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災害:學校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進行自救,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