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篇)
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
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我們這個地區面臨的自然災害主要有:地震、龍卷風、水災、雪災、冰雹、雷擊等。為確保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救災行動,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后造成的損失,本著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把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及其應急行動
(一)學校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科科長
(二)救災領導小組的應急行動
1、掌握災情,制定救災對策。
2、向上級匯報災情。
3、組織全校教職工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4、根據災情的發展,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支援。
二、發布災害預報時的應急反應
當發布自然災害預報時,臨時應急行動如下:
1、召開救災指揮部會議。加強監視,隨時報告異常現象,做好臨時預報。
2、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織學生疏散。
3、加強對實驗室、圖書館、主控室等重要部門、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4、加強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及時平息各種謠言和誤傳。
5、對易燃、易爆、毒氣、疫病等自然災害源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處理。
6、做好災后應急的準備和必要的物資、資金儲備工作。
7、采取強制措施,保持學校秩序穩定。
三、發生嚴重破壞性災害應急反應
(一)由救災領導小組迅速組建救災行動小組并指揮開展工作。
救災行動小組分成五個小組。①搶險救災組:全校青壯年教職工;②醫療救護組:學生科、教務科、校醫;③治安保衛組:校園管理組成員、保安;④生活安置組:總務科、工會;⑤通信聯絡組:辦公室。
(二)救災行動小組職責
1、搶險救災組:搶救被壓人員,排除險情。迅速組織力量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修,盡量避免自然災害的擴大,防止水災、火災、毒氣泄漏事件的發生蔓延。
2、醫療救護組:開展救護、防疫工作。
3、治安保衛組:加強學校治安管理,保衛要害部門。
4、生活安置組:安置師生,提供食品、飲用水、帳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別做好孤、幼、殘人員的安置及死難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聯絡組:負責通信聯絡保證信息暢通。
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一、總 則
(一) 編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提高林業系統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證各項防御救災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防洪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以及《福建省林業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行政首長負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我市林業系統洪水、臺風、雨雪冰凍和干旱等自然災害及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市林業局防災工作,并會同各職能處室做好核災報災工作;
(3)計財科負責搶險救災經費的申請、下撥和監督工作;
(4)國有林場管理處負責指導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場范圍內森林公園的防災救災工作。
(5)野動站負責指導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防災救災工作;
(6)森林公安局負責防災救災期間的治安秩序,根據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要求,牽頭組織應急搶險隊伍;
(7)其他各有關科(室、站)根據職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和預警信息
根據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令,及時向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單位傳達暴雨、洪水、臺風等有關信息以及上級領導對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應對措施等。
(二)預防行動
災害發生前,組織指導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御措施、搶險救災物資、搶險隊伍和責任人,加強防御宣傳,堅持24小時值班,加強與防汛、氣象等部門的聯系,做好上傳下達。
四、應急響應
在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市防汛辦及有關部門發布的災害防御應急響應等級,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一)局防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雨情汛情及臺風發展移動情況,并及時向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
(二)適時組織召開局防災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指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林業防災救災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有關信息和部署要求傳達到各縣(市、區)林業局及局直單位;
(三)及時收集掌握林業防災救災工作的薄弱環節和險情、災情;
(四)及時安排部署高陡邊坡、低洼地帶、危舊房屋及臨時工棚、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區域和部位林業職工群眾的轉移避險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深入重點受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六)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七)根據災害發展趨勢,適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及時關閉可能受洪水、臺風等影響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內的旅游景區、景點;
2、取消室外大型活動;
3、控制、減少車輛和人員的外出;
4、組織應急搶險救災隊伍趕赴重災區。
五、應急結束
根據市防汛辦、氣象臺發布的響應結束信息:
(一)局防災領導小組提出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要求;
(二)必要時由局防災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了解核實災情,慰問受災林業職工群眾,指導抗災救災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災林業職工群眾的生活,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四)及時收集各地林業抗災救災情況,統計匯總受災損失,并將抗災救災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業廳等有關部門,爭取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支持;
(五)做好抗災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災害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搶險保衛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了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梁,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后,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衛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衛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衛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群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布。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群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布會。
四、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并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后,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盡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后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后,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六、自然災害劃分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卷風、颶風等)、臺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七、其他事項
(一)地震災害發生后,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后,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