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地震災害應急預案(通用3篇)
小學學校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為建立和完善地震應急救助體系,提高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防御工作水平,避免或盡可能地減輕地震造成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學校成立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尹某某
副組長:尹某某、張某某
成員:吳某某、林某某、張某某、尹某某、羅某某、楊某某、劉潔、劉某某、唐某某
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盡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3)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落實責任。
3、臨時組建四個小組,各小組成員及職責如下:
應急救護組
組長:尹某某
成員:全體教師
(1)控制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引導學生疏散到安全區域,排查受傷人員,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3)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并跟蹤了解傷病情動態。
(4)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
聯絡協調組
組長:尹某某
成員:各班主任
(1)按照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通報事故情況。
(2)做好學校內部的通信聯絡工作。
(3)根據情況需要,及時撥打120、110報警。
事故調查組
組長:吳某某
成員:羅某某、張某某
(1)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了解事故發生情況。
(2)采集事故全過程的各種信息資料。
(3)撰寫事故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善后處理組
組長:張某某
成員:全體教師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支援配合工作。
(2)做好家長接待工作,做好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的服務工作。
4、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由下一級成員代履行職責。
5、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為先的原則,聯絡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必須在協助應急救護組有序開展救護工作基礎上再落實本組相關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性地震或自然災害引發的危害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事故災害。
四、危險分析
地震或自然災害的發生,引發校舍倒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校舍的安全直接影響著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五、信息報告
1、設立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
2、發生重大地震或是自然災害后,對造成師生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情況,立即認真核實,和街道,不得拖延。
六、應急處理程序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科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總務主任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
小學學校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后,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范圍、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索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并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置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后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系,了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向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后,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盡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范圍、內容等基本信息,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辟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小學學校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防震減災能力,保障人民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金昌市地震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一、工作原則
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集團公司立即自動按照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本公司區域地震災害事件。集團公司是處置本企業區域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各子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金化集團公司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1個辦公室9個小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生產建設組。
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于偉
副指揮長:
成員:李進平、施增行、朱元德、李忠、韓韜、王繼祥、杜德海、王虎、蔡文斌、龐洲、王銅山、李余廣、秦永軍、張新和、趙永生、曹久祥、陸江、張永春、徐寶年
職能部室、子公司成員為9個工作組成員,統一領導、收集信息和協調抗震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由曹久祥、陸江、張永春負責日常工作。
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金昌市指揮部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3)組織余震監測和震情會商,負責震災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1、組織宣傳組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綜合辦公室主任曹久祥同志擔任,廣播電視臺工作人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利用廣播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公司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平息地震謠言。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主要職責:統一領導、收集和協調抗震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2、治安保衛組
治安保衛組組長由保衛科科長張永春同志擔任,成員為公司綜合辦和安環部全體人員及專兼職安全員。
主要職責:
(1)在地震臨震的預報發布后或地震發生后,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產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
(3)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3、醫療救護防疫組
醫療救護防疫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朱元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衛生院院長徐寶年擔任。成員為衛生院主要醫師、防疫人員及各子公司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并組織好15人的醫療救護隊隨時待命。
(2)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合理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3)在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時,做好衛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4、交通運輸組
交通運輸組組長由物流公司總經理張新和同志擔任,物流公司人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毀鐵路、公路及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質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組織、協調、疏散傷病人員。
5、供電保障組
供電保障組組長由電力公司經理陳勉擔任,辦公室設在電力公司。
(1)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協調力量對集團公司生產系統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隨時保證線路暢通。
(2)地震發生后,電力公司應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生產用電線路及設施,確保生產區域、受災區正常供電。
6、物資供應組
物資供應組組長由財務部部長蔡文斌擔任,財務部、子公司綜合部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財務部。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災所需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公司統一部署,調動生產物資、生活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及救援隊伍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7、搶險救災組
搶險救災組組長由奔馬公司總經理杜德海、豐盛公司總經理王虎擔任,生調部、機動部、安環部人員和各作業區經理為成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生產系統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集團公司事故狀態下應急預案、生產系統由調度指揮中心負責,迅速通知在崗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趕赴生產、生活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組織做好生產系統開停車工作。(3)嚴密監視生產區域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此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8、人口疏散組
人口疏散組組長由物業公司總經理王銅山同志擔任。
成員:各子公司、作業區、專業化公司、離退辦負責人。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負責指導各單位、各家屬區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預定安全區域,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3)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9、恢復建設組
恢復建設組組長由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韓韜同志擔任,成員為工程中心、總工辦、物業公司負責人。
主要職責: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生產設施、家屬區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2)提出重建計劃,并報縣政府、市政府。
(3)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時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
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緊急情況及時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子公司在半小時內向集團公司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匯報災情,公司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
其他等級破壞性地震應急救援按上級政府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集團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市政府及金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1、集團公司防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2、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3、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4、保證供電的暢通。
5、加強全公司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抗震救災人員疏散
全公司按照實際情況在各子公司、家屬區設臨時疏散避難點,每個點應本著寬闊、平坦、附近無高層建筑、特種輸送管線要求位置。各子公司要切實擔負本區域內受災職工的安撫、疏導及開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災的組織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集團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報金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