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精選4篇)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小學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潘南小學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并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并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準,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志;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小學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并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于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2
1事故風險分析
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化學品泄漏事故、化學品中毒與窒息事故。
主要危險源有: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xx車間。
1.2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生不限季節性,因員工操作錯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包裝桶腐蝕穿孔等都可能引起泄漏事故。
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在春夏季較多,春季多潮濕天氣,氣壓較低,化學品揮發出的有毒氣體容易積聚,夏季高溫炎熱,易燃液體容易氣化揮發,員工往往因為天氣炎熱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容易導致中毒。
1.3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
(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本廠涉及使用到易燃液體。危險化學品主要采用桶裝儲存方式,如員工操作錯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如野蠻裝卸撞擊、摩擦導致包裝物破損)、或運輸過程中倒塌等均有可能引起包裝物發生泄漏事故。通過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不及時處置會導致水體和環境污染,遇到火源還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2)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易燃液體易揮發,其可燃氣體、蒸汽均具有毒性(苯系物),化學品容器如敞口放置,溶劑揮發產生有毒氣體,如員工未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未戴)、或防護用品失效、現場通風不良等,人體通過皮膚、呼吸道吸入,會導致中毒事故發生,短時間內的高濃度會致人中毒死亡。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的組織機構及職責與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預案的第三章相同。本預案以消防搶險、搶修組為主導。具體見圖3。
3處置程序
3.1預警
3.1.1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現場人員監控、值班人員巡查,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人員(或值班人員)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并立即通知附近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同時要加強對危險部位進行巡、檢查,以防事故進一步擴大。
液化石油汽濃度報警器報警后,并立即通知車間管理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
3.1.2采取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應急知識和安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2)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對生產車間的設備、設施和包裝物的檢查,發現泄漏及時處理。
(3)加強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維護、保養管理。防止容器、設備、裝置發生泄漏。
(4)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對桶裝(瓶裝)的危險化學品嚴格入庫檢查,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桶裝物料,禁止入庫。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倒置。
(5)加強對安全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工作。對堵漏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3.2預警行動
3.2.1事故預警條件
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預警。
3.2.2事故預警方式、方法
預警一般通過視頻顯示屏顯示出的信號預警、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或現場人員發現異常進行預警。
(1)現場人員報警
當現場人員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除立即進行現場處理,大聲呼叫預警。
(2)值班人員報警
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顯示出的信號發出警報,報警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3)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發現事故預兆和發生事故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4)預警方式方法
對內大聲呼叫進行預警;對外通過固定電話或手機向有關部門和人員預警。
3.2.3信息發布程序
信息發布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或總指揮發布。
(1)值班人員接到預警信息,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總指揮報告。
(2)應急救援總指揮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嚴重程度,確定預警級別后,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通過電話發布預警信號。各應急組織與部門根據發布的預警級別,開展應急宣傳、救援與人員疏散工作。
(3)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包括事故的類別、位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信息報告程序
3.3.1報警系統及程序
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最早發現者應大聲呼叫,并向本公司應急辦公室報警。
3.3.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
(1)大聲呼叫;
(2)電話報警。
3.3.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24小時有效的內部通信聯絡手段:
辦公室值班電話:
(2)24小時有效的外部通信聯絡手段:
(3)內、外部聯系電話見附件三。
3.3.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本公司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并迅速大聲呼叫、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同時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消防搶險、搶救組和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3.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組織消防搶險、搶修組人員展開應急堵漏、收容,同時用電話向消防(119)、區應急辦和區環保部門報警。
報警時,說清下列內容:
3.4應急響應
3.4.1響應分級
針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公司內二級響應(車間、部門級響應)、公司內一級響應(公司級響應)和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即街、區的四級響應)。由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預案應急響應啟動。
1)二級響應
當發生小量泄漏事故(泄漏物未流出車間或倉庫時),車間或倉庫的力量可以控制時,啟動二級響應。
2)一級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車間或倉庫),經二級響應尚不能處置時,啟動一級響應。
3)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公司外,經本公司一級響應不能及時處置時,啟動公司外社會應急預案。
3.4.2應急響應程序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生產部主管或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泄漏源。
(2)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應根據事故的級別,決定啟動響應程序,同時向119、龍崗區應急中心、環保等部門報警。
(3)二級響應,由生產部或倉庫和消防搶險、搶修組組織應急救援。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
(4)本公司的一級響應,總經理任總指揮,各應急小組全部參與應急行動。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警戒疏導組負責警戒和疏導工作;醫療救護組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搶救;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器材、工具的后勤保障;通訊聯絡組負責應急救援的通訊和向外報警求援聯絡。
(5)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響應。當本公司應急力量不能控制時,立即向街、區應急辦報警,請求啟動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預案。
4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泄漏,警戒疏導組首先要疏散無關人員,撤離時應向上風側方向疏散,在泄漏區設置警戒線,隔離泄漏污染區。
(3)消防搶險、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配戴好防毒面具,立即啟動消防水泵,駁接好消防水帶,用消防水冷卻和保護未燃燒區,隔離現場,切斷電源、火源,防止事故擴大、蔓延。撲救火災時,若有作業人員困于火場之中,要優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用水壓制火勢,開辟出一條逃生通道。
若火災快速蔓延,可能影響周邊建筑物時,應對可能被影響的建筑物噴水進行冷卻。
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3)指揮部和現場指揮根據現場處置情況,作出公司外救援的決定。
(4)醫療救護組的人員到達現場后,對中毒人員進行急救,或送院救治。
(5)后勤保障組應按指揮部的命令,做好堵漏工具、材料等的供應工作。
(6)保安值班隊員接到事故預警信號后,立即開啟公司大門,必要時派人到相關路口帶引消防車。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我縣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武義縣行政區域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廢棄化學品處置等環節已經或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周邊縣(市)發生對我縣已經或可能造成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參照本預案響應。
1.4應急工作原則
1.4.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縣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快速反應,科學規范。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快速響應、科學應對,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撐保障作用,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現科學施救。及時、準確、客觀公開事故信息,有序組織新聞媒體采訪、報道事故處置進展及相關工作情況。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本預案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2.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以上;
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的;
事故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事故的。
2.2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
事故產生嚴重社會影響,超出設區市政府處置能力的;
省政府認定為重大事故的。
2.3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
事故產生較大社會影響,超出縣級政府處置能力的。
2.4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不足3人死亡,或者導致不足10人重傷的;
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萬元的;
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3應急組織體系
3.1組織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應急辦(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辦事機構)、縣有關部門(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應急救援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大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等。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3.2工作職責。
3.2.1領導、協調指揮機構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縣安委會)是縣人民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作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向上級安委會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
應急辦:綜合協調指揮縣有關部門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安委辦):是縣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安監局。職責主要是貫徹縣安委會指示和部署,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會同縣應急辦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宣傳、培訓、演練;承擔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縣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報道,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涉及事故原因和責任問題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有關重點搶險物資的調劑和支援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加強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和人員管制,禁止無關車輛、船只和人員進入危險領域,保障救援通道的暢通;按照有關規定參與事故調查。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避險或因事故影響轉移人員的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負責救災款物調配、發放的監督管理;引導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救援;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縣財政局:負責將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做好我縣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資金保障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污染控制應急方案,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監測,提出控制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制定遺灑危險化學品及沾染物的無害化處理方案,確保事故得到控制后,有效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按照職責分工,調查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道路及道路站場的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涉及的公路運輸保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客運單位調配交通工具參與人員疏散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傷員的醫療救護,根據就近原則和醫療能力確定救治醫院,指導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械和急救藥品;組織開展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做好傷員分檢、救治的統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毒有關癥狀和性質的鑒別。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制定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技術處置方案。
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制定事故火災撲救方案;負責組織、指導事故現場的火災撲救、現場被困人員的搜救、現場檢測并劃定警戒范圍,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技術支持。
各鄉鎮(街道):按照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其他部門:在應急狀態下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辦協調指揮,履行相關職能。
各新聞單位: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進行客觀、公正的報道,所發稿件應經縣委辦、縣府辦、縣委宣傳部審核。
3.3現場指揮部與應急工作組
由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事故涉及的縣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部門和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協同參加指揮部工作;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危險源控制組、醫療救護組、滅火救援組、警戒疏散組、物資供應組、環境監測組、氣象監測組、新聞輿論組、機動組等10個工作組。
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及現場情況,全權指揮調度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處置工作,緊急調動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啟動上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指揮部辦公室:由縣安監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辦主任、縣府辦分管副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指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傳達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及時掌握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并及時報告;及時收集、分析事故信息,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完成上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危險源控制組:由縣消防大隊擔任組長單位,安監、市場監管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救援力量由消防大隊、三美救援隊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及時控制危險源。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計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院前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組成。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必要時抽調相關醫療專家指導醫療救護工作。
(4)滅火救援組:由縣消防大隊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消防大隊和三美救援隊組成。負責現場滅火及傷員的搜救,協助做好事故后現場凈化工作、事故車輛等交通工具的遷移工作。
(5)警戒疏散組:由縣公安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以及事發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鄉鎮街道人員組成。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負責對現場及周邊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6)物資供應組:由縣發改局擔任組長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供電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運送及電力保障等。
(7)環境監測組:由縣環保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環保局和相關環境監測機構、環境科研機構及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環境應急監測,向事故現場指揮部報告環境污染的監測情況,組織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方案。
(8)氣象監測組:有縣氣象局擔任組長單位,救援力量由縣氣象局、氣象專業機構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進行氣象應急監測,縣事故現場指揮部提供氣象監測預報信息和大氣化學污染擴散條件分析、評估。
(9)新聞輿論組:由縣委宣傳部任組長單位,縣公安局、縣安監局和當地鄉鎮街道為成員單位。負責媒體接待以及發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10)機動組:根據事故性質,由指揮部臨時確定,在已建立的應急救援專家庫中選擇組成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有關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部調動、使用。
4監測與預警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測預警,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險情等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當地鄉鎮街道、安監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提升風險管理意識,將管理關口前移、變事后處置為事前預防,改變傳統安全管理被事故牽著走的被動管理模式;應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評估體系和制度,建立并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對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定期進行綜合評估和預防分析。自然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各相關部門應及時通報同級安監部門。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立即開展現場處置,并立即報告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所在地鄉鎮(街道)、縣安監局和有關部門。
110社會應急聯動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其他有關部委;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和省其他有關部門;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市安監局和市其他有關部門。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
5.2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單位)是事故第一應急響應者,應立即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立即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2)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現場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減少人員傷亡。
(3)依法依規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證據。
事故所在鄉鎮(街道)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避讓,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并向縣安委會、縣人民政府報告。縣安委會、縣人民政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5.3應急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應急響應分為I級、Ⅱ級二個級別。
5.3.1 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具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縣安委會根據事故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人民政府給予應急救援指導與支持。
5.3.2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I級響應,縣安委會根據事故情況組織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人民政府報告,請求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派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4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情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案。當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結合應急人的職責,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的毒物洗消工作。
5.6群眾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方案(包括指揮機構、疏散組織、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安置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去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服,防止繼發性傷害。
5.7事故危害分析、檢測與環境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檢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信息發布。
縣人民政府或經其授權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型、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故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事故影響范圍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以及事故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5.9響應終止。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響應啟動級別,由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處置情況報告縣安委會決定終止Ⅱ級應急響應;在請示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理
6.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當地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負責。因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與適當補償或者作出其他處理。事故發生鄉鎮街道應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傷亡及其家屬的救濟、補助和賠償等工作。依據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恢復生產等相關工作。
6.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由縣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危險化學品事故善后工作結束后,事故調查組要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報送縣安委會。縣安委會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單位。
6.3責任追究。
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7保障措施
7.1物質裝備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平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等的單位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資、器材等的儲備,一旦發生事故,確保物資、器材等及時調撥到位。
7.2技術保障。
縣安監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中介機構、高校和科研單位,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方法、技術和裝備的研究;充分利用省市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7.3專業救援隊伍保障。
有關部門要支持和督促危險化學品涉及單位加強專業救援隊伍的建設,做好日常訓練和演練,確保事故發生后專業救援力量及時有效發揮作用。
7.4資金保障。
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經費,按照支出責任與財政事權相適應的原則,進行負擔。
7.5應急處置場所和回收廢棄物處理場所。
各相關部門應當監督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建議和規劃安排,落實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場所和回收廢棄物處理設施、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區域,當地鄉鎮街道應根據需要提供人員避險場所。
7.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公安及交通運輸部門應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縣級有關部門要明確本部門應急救援專用車輛,確保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8預案管理
8.1預案編制與修訂。
縣安監局負責本預案修訂工作,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原則上每3~5年修訂1次。縣有關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應當及時修訂有關預案,做好與本預案的銜接工作。
8.2宣傳和培訓。
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預案和預防、預警、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和預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培訓,將應急救援知識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內容,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技能。定期組織開展救援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救援能力。
8.3應急演練。
縣安監局會同有關單位每2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半年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評估,分析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8.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