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應急預案(精選27篇)
突發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并監督主管部門規范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群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并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咨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并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后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后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鎖決定并采取撲殺、銷毀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并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并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并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并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并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后,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并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后,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布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采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群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群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群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群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群眾盡快了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后一只動物及其同群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后,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后,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后,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6善后處理
6.1后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并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后,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征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并給予合理補償。
6.5撫恤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采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群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范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后,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準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制劑消毒藥品,復合酚制劑、火堿、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床、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突發應急預案 篇2
一、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并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系并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干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并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系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志,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3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衛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應急預案 篇4
一、《預案》的目的及適用范圍
1、《預案》目的: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的工作職能,確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急能力及事故防范意識。
2、《預案》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在運輸原油、成品油、工業污水等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發生交通、火災、環保事故的應急工作。
二、《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分公司副經理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2、分公司成立應急小組
疏導小組:
救援小組:
搶險小組:
警戒小組:
3、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小組職責
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組織制定、修改、完善應急預案;調派應急力量、準備應急物資、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事故發生時,發布應急命令和信號,并迅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協助進行應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確定對策,組織人員迅速展開事故調查,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應急小組職責:當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服從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指令,統一行動,積極實施疏導、救援、搶險、警戒工作;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負責事故損失統計上報工作。
三、應急反應和行動
1、分公司生產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后,應及時向總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匯報,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經總指揮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通訊的保障。在處理應急情況期間,調度室不許離人,分公司辦公室及相關人員的通訊保持通暢。
3、應急信息的傳遞。調度室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應急工作地協調。分公司指揮長與副指揮長積極調派應急車輛與應急人員,監督和檢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5、應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調度室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確定專用車輛,并根據情況隨時增加,駕駛員接到命令后應24小時待命,并確保車輛的完好。
6、應急人員的組織。應急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及骨干力量進行自救,當需要支援時,由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求助,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應急物資的組織。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情況多渠道籌集應急燈、藥品、飲用水、食品及各種搶險工具等物質,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強現場保衛工作。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門人員保護現場,事故現場要及早規劃處警戒區域,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并要確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財務組和安全組應做好事故損失的統計工作,以便事后申請保險賠償工作。
10、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總結應急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應急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團隊及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突發應急預案 篇5
一、處置事故的組織
學校干部,值周教師,班主任,安全員。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3、四川傳媒學院。
三、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學校教職工要對電源開關位置有準確的把握,第一時間由離電源最近的教師及時拉斷電源。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由值周教師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四川傳媒學院蒲江校區,地點鶴山鎮影視路139號,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匯報的同時,值周教師要通知門衛要到校門口等待消防人員。
四、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人員到來之前以全體教師為主,其余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人員到來之后,所有在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用擴音機宣傳自救辦法和安慰被困人員。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水龍頭,以便于消防人員滅火。
五、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六、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應立即報告四川傳媒學院。
6、搶先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突發應急預案 篇6
加油站突發事故以火災為主,本預案重點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基本操作程序:
一、發生火災時,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為滅火指揮人(正副站長不在時,當班安全員即是滅火指揮人),應立即撥通119火警電話,并用電話或手機向上級部門報告;同時組織所有在場人員進行滅火。
二、及時打開大門,清理通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三、各崗位人員應迅速關閉有關閥門,切斷電源。
四、滅火過程中指揮人員應沉著、冷靜、果斷、周密組織滅火工作,各義務消防人員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直至消防武警趕到現場,接受消防部門的指揮,共同撲滅火災。
五、發生火災險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積極組織滅火的同時,還應組織人員轉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爆炸而產生連鎖反應,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六、當火災可能危及到周圍群眾安全時,應及時通知轉移到安全地帶。
七、以下是針對各種不同部位,不同性質的火災采取的滅火方法:
1、撲救敞口容器內油品火災的方法
敞口容器蒸發面積大,當敞口容器內的油品發生火災時,其撲救方法如下:
①在場人員不要慌亂,不可用水澆,不要急于將容器內的零件取出來,防止取零件時,將油火帶出容器外或將油火飛濺到人身上,或由于零件大而將容器翻倒,使油火四處流散,給撲救帶來困難。
②可用配置在加油站內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時,應注意使泡沫沿壁流淌覆蓋油面,切不可直接對準油面,而降低滅火效果。
③若無滅火器或滅火器藥劑失效時,可用石棉被或浸過水的棉被、麻袋等覆蓋著火容器,使油火窒息。
2、撲救油罐汽車火災的方法
①油罐汽車在加油站著火時,應首先迅速駛離油品作業現場,再進行撲救。
②如果在收發油品罐口著火時,可首先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還可使用隨車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罐口將油火撲滅。亦可使用其他覆蓋物如濕棉衣、濕麻袋等堵嚴罐口將油火撲滅。
3、撲救車輛加油時火災的方法
加油站來往車輛頻繁,無論是車輛加油和維修作業,還是卸油作業和站內整理都有可能發生火災,故必須因地制宜,對癥下藥,把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
①如果是車輛的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火窒息。
②如果是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時,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這種情況一般是加油時,汽油噴濺到灼熱的發動機上,油品數量不多)再用滅火器撲滅。
4、電器火災的撲救
發生電器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電器火災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包括濕棉被等進行滅火。
當無法切斷電源時,滅火者應身著耐火并絕緣的鞋靴、服裝,防止身體直接接觸電源附近金屬、電線、地面、墻柱等,以免觸電,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直接向閘刀、開關、電線或電動機上的火源噴射滅火劑滅火,創造條件,盡快切斷電源,然后全面滅火。
5、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
當加油站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向消防隊、上級部門報警,現場的加油站領導應迅速動員全體員工保持鎮定,根據火災點與風向等不同情況,以及站內現有人員、滅火設備配備等,按預定方案進行防衛。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并動員義務滅火人員滅火。
②控制電源,用石棉毯或濕被、包裹密封通氣管口、油罐操作井、加油機等。
③對存有潤滑油或其他油品的房間、倉庫、場地也應同時做好防范工作。
④清點、集中滅火器材,將它們在重點方向、部位上布置擺放,站內人員也相對集中,做好臨戰準備。
⑤清理迎火方向的隔離帶,清除一切可燃物,包括雜草、樹木等。必要時應擴大范圍,支援鄰近單位防火。
6、加油站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威脅整個加油站安全時,應采取以下程序撲救:
①立即停止加油,包裹住油罐通氣管、操作井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或站外消防道路。
②報告消防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
③指揮排隊等待加油的車輛迅速駛離加油站,并派一人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由加油站領導組織在場人員(包括等候加油的駕駛員)利用現有器材撲滅油火,同時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⑤配合消防隊按預定方案投入滅火戰斗。
突發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秘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餐廳、操作間、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1、聯玉游泳館餐廳分為餐廳、操作間、雅間。
2、滅火設施設備按要求配備到位。
3、工作人員定期進行火災撲救、疏散應急演練。
4、火災自救基本知識,是上崗員工培訓必備課程。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用電系統及設備、油火、物品、煤氣泄漏)火勢情況,立即報告餐廳負責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后,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餐廳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餐廳負責人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采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出散布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或廣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后,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并且要先保證就餐人員、后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
七、搶救結束后的處置
1、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2、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報有關部門,并配合消防、公安核準火災原因,核實人員財產傷亡和損失情況。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落實火災責任,追究損失。
5、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6、完善設施、設備,強化工作人員防火意識,根除火災隱患。
突發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對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性環境事件對工作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使用在本院區域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由院長、主管業務、環保的副院長及院辦、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保衛科、總務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組成,下設應急辦公室(設置在院辦)總體負責應急工作,并由總務科、器材科協助。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張院長
副組長:劉副院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李歆
成員:李維香、劉斌、湯洪順、徐新臨、李宗波、劉慶緒、張國楨、孫力、單軍、閆麗霞、楊洪、馬起艷
(二)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示,組織救援工作。
2、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的`報送。
3、保衛科: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工作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5、器材科、總務科: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6、信息科:負責網絡信息的暢通及大屏幕的宣傳工作。
7、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工作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預案體系及響應報告
(一)信息的監測與報告:
1、信息的監測:指揮領導小組的成員根據各自職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負責醫院區域環境事件的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報告: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遇有突發性環境事件隱患及特殊情況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在收到各相關部門上報的信息后立即匯總,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各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或經群眾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等其他途徑得到的重大環境事件隱患,必須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對重大環境事件隱患,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發現后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各部門應在上報信息的同時,指派有關工作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源頭進行控制,以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
(三)預警支持系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其職責范圍,建立信息員制度,負責日常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歸類建檔工作,保障信息的傳遞高效快捷。
(四)預警發布: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醫院區域內環境的預警,由應急辦公室發布。
(五)響應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報告環境事件,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2)對群眾舉報的突發性環境事件,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的,由接報部門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
(3)發生環境事件,應當自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對污染事態進行控制,報告中應明確表述出事發生的地點、時間、類型及初步預測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處理進程等,做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2、響應程序
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件的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召集小組各部門成員趕赴現場,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原因、工作人員傷亡情況,涉及或影響的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的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理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隨時報告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情況。
(六)信息發布與通報
1、信息發布:
應急辦公室及時、準確、全面發布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要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2、事件通報:
應急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通報環境事件的情況,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七)指揮與協商:
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開始運轉,組織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應急處理工作人員,設備及物資及時到達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八)應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根據危害程度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盡快弄清事件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將綜合情況匯總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區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封鎖事件現場。嚴禁一切無關工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件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工作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件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件的技術特點和事件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工作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工作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員的傷亡,減少事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件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環保部門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危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件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件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件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信息發布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影響、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發布的原則、內容以及審查程序,由信息宣傳組發布。
(十)應急結束
應急領導指揮小組根據事件處理和控制情況,宣布結束應急狀態。
(十一)善后處置
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做好受影響區域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有關部門盡快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員安置、補償,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產生的污染物進行認真收集、清理。
(十二)環境事件災害調查評估
應急就援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事件災害調查隊伍。調查工作人員由相關技術及管理工作人員組成。
災害發生后,調查隊伍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受災程度、災害過程有關環境保護資料等;聽取有關部門對預防和減輕環境事件所造成災害的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并寫出清查報告。
(十三)獎勵與責任
1、對環境事件災害應急行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3、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積極主動地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四、應急培訓及應急演練
(一)應急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通過培訓提高醫務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養一支訓練有素、作風優良的應急救援隊伍,使應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滿意,令社會滿意。
2、培訓方法:通過院內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3、培訓內容: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科對在崗、在職的醫護工作人員進行急救技能和護理急救技術的培訓以及六部洗手法、職業暴露等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衛科對全院在崗工作人員進行消費安全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二)考核計劃:
1、醫政科對全體醫生進行考核;
2、護理部對全體護理工作人員考核;
3、保衛科對全員消防知識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員傳染病知識的考核。
五、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 篇10
由于這些場所建筑一般為多層,空間跨度大,內部結構復雜、裝修豪華(采用大量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易燃材料多、火災隱患危害大,且人員成份多、流量大,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快,人員、物資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極易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為及時、有效地處置人員聚集場所火災事故,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我支隊現有的消防特種車輛和器材裝備,制定本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人員聚集場所災害事故在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由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具體負責滅火搶險戰斗工作;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合作,一切服從事故現場需要,與公安消防部門通力合作,統一行動,貫徹“救人第一、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確實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火災特點
(一)煙霧濃,毒性大,易造成人員傷亡
1、燃燒時產生的大量煙霧或析出的有毒氣體、危害現場人員安全。
2、人員密集,通道不暢或相對較少,發生火災時易出現擁擠現象,造成大量人員疏散困難。
(二)撲救難度大
1、內部布局復雜,戰斗展開困難。
2、火焰大、溫度高,難以深入內部滅火。
3、當救人、疏散、滅火同步進行時,相互干擾大。
4、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漬損失。
5、燃燒猛、蔓快,易造成大面積火災
6、易引燃相鄰建筑物。
三、火情設定
該樓某層某房間進行裝修,電焊工在電焊時焊渣噴濺四周引燃可燃物,由于撲救方法不當,火勢在房間蔓延。當火勢無法控制時,他逃出房間又未關房門,于是火勢在內走廊蔓延,加上內走廊防火門未關閉,導至煙、火迅速在樓道內水平蔓延,同時也延著豎向管道向上蔓延。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秩序維護分隊:由公安局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衛生局負責
4、交通管制分隊:由交巡警大隊負責
5、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6、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后勤處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程序:
1、第一出動
轄區中隊力量: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特勤大隊: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2、第二出動
支隊增援力量: 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根據火場態勢調集相應力量到場。
五、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的撲救原則
(一)統一指揮,及時調集社會力量
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易造成人員被困,火勢蔓延迅速,滅火救援行動困難。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后及時了解現場情況,調集有關資料,根據情況通知政府領導與公安消防部門組成滅火救援總指揮部,由政府領導協調有關單位參與救災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
(二)加強第一出動力量
全面考慮所需人員數量和裝備類型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可供作戰的有效途徑少,行動必須立足于“快”,除調派充足力量的車輛外,應充分考慮事故現場所需的戰斗人員數量及所需裝備的類型。特別注意及時增派特勤人員和車輛(如登高、排煙、破拆、照明等)。
(三)積極搶救和疏散人員,同時兼顧滅火
當火場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將救人放在首位。
1、分若干小組,打開一切有效途徑疏散人員至安全地帶;
2、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內部死角或人員易誤入部位尋找被困人員;
3、煙霧、高溫威脅被困人員時,應適時破拆排煙或用霧狀水掩護救人;
4、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后救人;
5、利用室內或室外移動喊話器或橫幅、標語等方法,穩定人員情緒,為疏散創造條件。
六、處置措施
1、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啟動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
2)通知鄰近醫療機構和110;
3)要求單位進行救人滅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揮中心報警。利用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線和自救的方法。派人在單位入口等待消防隊到來;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迅速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③ 啟動內部的消防設施,利用排煙設備進行排煙,噴淋系統實施滅火,并放下防火卷簾門進行防火分割。同時,義務消防員利用室內消火栓和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④組織人員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險品貴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勢蔓延的物品。
4)立即通知指揮長前住現場;
5)群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6)根據火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7)根據火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火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后勤處、監督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后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服從由省市政府領導組成的總指揮部的領導。
1)火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大樓所屬單位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醫療救護、電力公司、發生火災單位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于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一)了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斗區段,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并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后勤處長、監督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戰訓科長、指揮中心主任、秘書科長、警務科長、監督處副處長、監督處建審科長、指導科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后勤保障組:后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大樓大門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措施,確立火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火災單位保安部人員
地點:事故救援樓層下層。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斗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滅火力量采取機動措施有效撲滅火災。
3、滅火措施和任務部署
根據滅火救援力量到達順序,行動的展開順序為:偵察——疏散營救被困人員——控制火勢——滅火。
1)偵察
先到場的消防人員通過外部觀察、詢問知情人、組織偵察小組內部偵察,迅速查明:
(1)起火樓層,燃燒范圍,蔓延方向。
(2)被困人員數量,位置,可以利用的疏散途徑、方式。
(3)需要設置堵截陣地的位置。
(4)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2)積極疏散與搶救被困人員
(1) 利用廣播設備、手提擴音器等,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避免跳樓等事故的發生。提醒遇險的顧客利用床單、布匹做下滑繩纜,進行自救互救。
(2) 啟動防排煙設備,打開門窗用霧狀水流排煙等,減輕高熱煙氣對遇險人員的威脅,為搶救人員創造條件。
(3) 組成若干救人小組(每組不少于3人),利用內部通道,深入內部,有組織地疏散搶救遇險人員,必要時利用噴霧水槍掩護。
(4) 在著火層的外部,架設消防拉梯、云梯、軟梯等,從外部營救遇險人員。
(5)會同單位內消防力量和利用社會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門)作好外圍人員輸送救助及物質保障工作;占據現場各安全出口,引導人員朝正確方向疏散。
(6)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后救人。
3)開辟救人進攻通道控制火勢
(1)著火層滅火救援小組利用消防電梯和疏散樓梯到達作業樓層搜救人員內攻滅火。
(2)利用舉高車,高噴車等救人和外攻滅火。
(3)根據火場具體情況操作機械防、排煙系統,利用防火、防煙分隔物保障疏散、救生通道和燃燒區外其它防火、防煙分區的生存條件。
(4)在燃燒及蔓延區域內根據需要開辟自然排煙通道、利用移動排煙機排煙、霧狀射流驅散等方式創造救生作業務件。
4)滅火
(1)當所調集力量全部到場,已無人員直接受煙火威脅、短時間內處于相對安全狀態時,可集中力量先滅火。
(2)依托疏樓梯間、電梯前室設置水槍陣地向燃燒區進攻。
(3)在內外控制火勢蔓延不再形成新的燃燒區域的情況下,集中內部優勢兵力逐個房間滅火。
(4)室外舉高車輛根據滅火需要設置堵截水暮或直接炮攻打火、輔助內攻。
七、戰斗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為主:
現場指揮部——通信指揮車一部,車載通信器材(指揮員電腦一臺、手持臺五部)。
中隊指揮員――每人手持臺一部
班 長――每人手持臺一部
到達滅火救援行動區域時統一使用一級無線通信組網,與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通信指揮聯絡。
總指揮與現場指揮部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1頻點聯絡,福州支隊現場指揮部與前沿指揮部、指揮中心、市局指揮中心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2、4頻點聯絡,各參戰中隊內部聯絡時使用各自頻點聯絡。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后勤保障組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組積極相關單位聯系,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項
1、內攻滅火時,必須穿戴好呼吸器、隔熱服等個人安全防護裝備。
2、積極妥善地處理現場受傷人員,及時送往現場急救點。
3、疏散高檔貴重商品時,要小心輕放,避免損壞,對疏散出來的各種商品要及時交給警戒組監管,避免丟失。
4、滅火時要正確選用水槍,不得盲目射水,以減少水漬損失。
5、深入內部救人、滅火時,注意房頂、吊頂塌落、地板陷落等傷人。
6、夜間作戰要做好火場的照明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11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得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得損失,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得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與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得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得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得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與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得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得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與協調全系統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與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任副指揮長,、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與執行上級領導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得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二)辦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與落實指揮部得決策與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得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文件得起草、印發、各種資料得收集匯總工作;
(3)及時收集匯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與對外接待工作等。
(三)應急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得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并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儲備必要得事故應急物資與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得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與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并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得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得險情,或者其她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后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得地點與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一)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二)根據災情需求向分管領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得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一)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得應急救援與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得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得培訓,提高公民自救與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得應急救援演練。
(三)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得應急物資與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得緊急救助。
六、附則
(一)各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二)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突發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范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采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并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并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布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匯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2.1.3.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后,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咨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3.1.1.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3.1.1.2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3.1.1.3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3.1.1.4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3.1.1.5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3.1.1.6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3.1.1.7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布。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布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并參考專家咨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采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準。
3.3善后與評估
3.3.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后,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并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征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周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征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征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布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布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梁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布、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并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 篇1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應急預案 篇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公共安全長效機制,提高我單位應對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突發公共事件,減少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群眾利益與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快速反應,措施得力。
(三)編制依據
根據《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省市縣相關要求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以下幾類:
1、因工作而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包括媒體輿論對涉及本中心的有負面影響的事件報道)。
2、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突發事件而引發的、危及本單位穩定和安全的突發事件。
3、涉及單位機關安全的水、火、電、盜竊、衛生、交通等重大突發事件。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主任
副組長:分管副主任
成員:班子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決定啟動、終止本預案。
3、確定在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具體職責及分工。
4、分析、研究、制訂和調整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5、指揮調度應急措施,并協調有關單位予以配合。
6、及時向上級報告事件動態及處置情況。(二)辦事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應急辦設在中心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主任: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辦公室負責人
成員:各科室、中心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急辦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
2、建議是否啟動、終止應急預案。
3、組織編制、修訂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4、組織、指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習。
5、負責與縣應急指揮部門的聯系溝通。
6、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負責應急信息的整理上報工作。
三、突發事件等級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
突發應急預案 篇16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 138);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 篇17
一、火災應急預案
1、報告: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總值班及值班護士長。如發現火情大、無法撲滅時,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2、滅火及疏散、轉移病人:
(1)根據火情,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2)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蔓延速度;
(3)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重要科技資料;
(4)將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5)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3、組織患者撤離方案,由各科室根據環境的具體情況制定。
二、火災應急流程
1、發現火情后要沖靜面對,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及報告消防值班人員和上級領導;
2、火勢較小時,組織人力合理應用病室內的消防器材和自來水積極滅火;
3、火勢猛烈時,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4、關閉鄰近火情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蔓延;
5、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貴重儀器設備及有價值資料;
6、將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7、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突發應急預案 篇18
校(園)建筑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筑事故后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筑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筑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預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于校內突發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筑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筑安全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筑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鑒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筑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并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后,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于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盡可能朝里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并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突發應急預案 篇19
一、 目的
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政 府的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工作規程用于購物中心商業廣場管理處火災撲救工作。
三、消防組織結構
四、 職責:
1、 總指揮主要職責
1) 統一協調管理處各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2) 組織制定并實施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
3) 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4) 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5) 組織落實主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2、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 如總指揮不在,行駛總指揮職責;
2)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3)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滅火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在火警發生后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2) 負責報告火災的撲救情況;
3) 負責火災撲滅后,保護火災現場等待調查;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4、 疏散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有計劃、有步驟的將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災威脅的人員、重要文件及時疏散到安全 地方;
2)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的人員;
3) 保證消防車輛能自由進出,保持商場內外各通道暢通;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警戒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組織工程部人員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2)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后援支持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2)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 負責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5)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20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匯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衛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衛生投入,切實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衛生規范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應急預案 篇21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范圍:
(1)電鍋爐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師生用的桶裝水
3、報告范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黃校長報告。黃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黃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布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系鎮衛生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并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盡快與衛生所聯系,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后,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后預防措施,并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衛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突發應急預案 篇22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變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種發生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果斷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街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 長: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成員: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應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負責及時向總務負責人或安全保衛科負責人報告,再由學校負責人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縣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及時通知制水生產廠家。
突發應急預案 篇23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定義
1.根據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發生原因、性質和機理,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三類:攻擊類事件:指網絡與信息系統因計算機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校園網網站主頁被惡意篡改、交互式欄目里發表不良信息;應用服務器(如辦公系統、財務系統等)被非法入侵,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在網站上發布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并已造成嚴重后果等,由此導致的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2.故障類事件:指網絡與信息系統因計算機軟硬件故障、人為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死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3.災害類事件:指因洪水、火災、雷擊、地震、臺風等外力因素導致網絡與信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死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學校成立校園網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及時,快速地協調,處理各種事件或者事故;及時響應,處置市、縣教育信息網管中心的預警和問題通報,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專職人員值班,如遇特殊時期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處置小組由學校校長,分管校長和網管員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網管員為組員,同時在每個年級設立信息聯絡員。
二、預防措施
1.對校園網絡現有信息系統和今后新建設的信息系統,參照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按照最終確定的保護等級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建設安全事件預警預報體系和校園網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加強對學校網站和應用服務器的監測、監控,加強安全管理,對可能引發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有關信息,要認真收集、分析判斷,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及時處理并逐級報告。
3.一旦發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事件危害程度,并立即將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屬于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為的,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4.特殊時期,可根據學校的統一要求和部署,由網絡管理中心進行統一安排,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網絡和信息數據采取加強保護措施,對網絡進行不間斷的監控。
三、處置程序
1. 預案啟動
在發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后,網絡管理中心應盡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關信息,鑒別事件性質,確定事件來源,以確定事件范圍和評估事件帶來的影響和損害,確認為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后,對事件進行處置和上報。
2.應急處置
初步確定應急處置方式,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或攻擊類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災害類: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安全,然后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故障或攻擊類:判斷故障或攻擊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攻擊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網絡管理中心應對服務器重要信息定時做好備份,提高信息存儲安全應急響應能力。并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要求所有接入校園網的計算機都要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升級打系統補丁,確保能夠清除病毒。一旦發現有病毒大面積傳播應及時尋找并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范圍。為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健康的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甚至相應樓層的接入層交換機。
(2)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不成功、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網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于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采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帶來惡劣影響。
(3)內部入侵:通過上網安全認證系統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所在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并及時通報相關科室負責人。
(4)網絡故障:管理員對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一旦主服務出現硬件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啟用備份服務器,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并對原服務器進行及時的檢修,在修復后將替換備份服務器繼續運行,以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必要時向計算機網絡公司求助技術援助,并優先保證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5)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3.應急處置后續處理
(1)在進行最初的應急處置以后,應及時采取行動,抑制安全事件影響的進一步擴大,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同時要確保應急處置措施對涉及的相關業務影響最小。在發生網絡故障時,優先保證關鍵部門的網絡暢通。
(2)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過對有關事件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相應的補救措施并徹底清除。
(3)在確保安全事件解決后,要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服務,恢復工作應避免出現誤操作導致的數據丟失。
4.記錄和上報
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并在事件處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過程記錄,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保存各相關系統日志,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5.結束響應
系統恢復運行后,網絡管理中心對事件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流程和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對響應流程、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總結事件處理經驗和教訓,撰寫事件處理報告,同時確定是否需要上報該事件及其處理過程,需要上報的應及時準備相關材料;根據情況需要上報公安部門的由辦公室協調解決。
突發應急預案 篇24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 篇25
為進一步健全雁江工業集中發展區園區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機制,快速、科學地進行風險事故應急處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目標任務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的工作和園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防范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園區轄區內各類危險源、污染源可能發生的風險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全面覆蓋。對園區內各類安全危險源及大氣、水體、固廢、噪聲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安全、環境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
(三)突出重點。對園區重點安全危險源、污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雁江區工管委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指揮長 :曾 科工管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指揮長:許 正 工管委黨組副書記
李 剛 工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楊吉生工管委黨組成員
龔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吳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成 員:尹開境、卿太華、秦兆潤、唐龍、龔建、龍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剛同志兼任。應急救援處置建立6個專門小組:
1.現場處置組:組長:曾科,成員:許正、楊吉生、李剛
2.專業搶救組(應急救援組):組長:李剛,成員:唐龍、尹開境、卿太華、李德志、鄧華鋒、楊名德、李必虎、鄢意力、張躍
3.警戒保衛組(風險源控制組):組長:許正,成員:李亮、龔建、鄧紹如、林桂勇、林剛
4.醫療救護組:組長:龔定洪,成員:侯智勤、杜艷麗、王顯剛、張艷、唐薇、陳萍、任婉萍
5.后勤保障組:組長:楊吉生,成員:付瓊英、龍萍、鄧紹玉
6.事故調查組(信息發布組):組長:吳世英,成員:秦兆潤、田偉、胡華剛
(二)職責分工
1.指揮長: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部署指揮。
2.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具體聯系,實施決策。
3.指揮部: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問題處理。
4.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長、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部門提供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預案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發布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指揮長交辦的其他事宜。
5.現場處置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
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6.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如滅火、
人員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8.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場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9.后勤保障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物質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送、疏散人員,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人。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要求,積極協調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情況進行匯總、上報。
事故發生后,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專門小組要按照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組織力量搶救,組織人員疏散和設施處置,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工作,在應急搶險中,各小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預測、預警
在得知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辦公室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險源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安全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上報。
五、應急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后,指揮部必須用最快的時間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置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前段時間、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響應程序與協調內容。
(一)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應急處置辦公室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2.緊急調配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二)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條件: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隱患消除,環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傷人員得到治療等。
屬于啟動上級預案的,應按上級的決定辦理。
應急結束后,應由應急處置辦公室按規定進行事故現場處置和事故情況調查、上報,接受事故調查部門的調查及處理,同時形成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總結報告,并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
突發應急預案 篇26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系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并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后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應急預案 篇27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應急的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