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通用32篇)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二、應急響應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后,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
1、突然發生火災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救火,同時報告總務科。
2、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滅火。
3、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4、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5、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6、組織患者走安全通道撤離,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以最低的姿勢快速前進。
一、組織機構:組長:門診部主任李陽成員:門診部工作人員職責:緊急組織疏散患者及家屬至安全區。
二、演練時間:
三、演練地點:門診五樓
四、參加人員:門診部工作人員
五、演練腳本:
1、發生火災科室(當班人員)第一時間對火情作出評估,初起可撲滅火情,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安撫患者;初起火情無法撲滅,立即電話撥打119報警,告知準確方位,同時通知總務科。
2、門診部主任李陽和總務科應急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安排門診人員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并疏散人員。
3、流程:
六、演練小結:
通過本次火災應急預案的演練,充分體現了門診部全體員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門診員工對消防安全知識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技能,使門診人員認識到面對突發火災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要快速有效的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和疏散患者,此次演練取得了預期的演練效果。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3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科室,消除隱患,住院患者及家屬不允許私用電器。
2、病區內發生火情后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后撤”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3、值班醫務人員分工要明確,滅火、疏散、通訊組既分工又合作,要立即組織好患者及家屬,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并立即通知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
4、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5、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姿勢快速前進,組織患者撤離時,(危重患者可直接將病床推至樓梯口再撤離),不要乘電梯,可走安全通道,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6、盡可能切斷電源(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儀器設備和重要科技資料。
7、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8、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同時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隱患→緊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總控室、保衛處或總值班→積極撲救→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儀器設備和重要科技資料
火情無法撲救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4
一、應急組織機構
1、社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社區支部書記、社區主任任組長,社區副主任任副組長,社區成員、各居民組小組長、巡邏隊隊長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社區的防火救災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區值班室,由社區應急辦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
2、社區以居民小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防火應急分隊,負責各組的防火救災工作;社區以巡邏為主,成立社區緊急應急分隊,綜治專干和隊長為負責人,負責社區防火搶險任務;以巡邏隊伍成員為主,成立社區應急救防隊,由社區主任任隊長,社區醫療服務站醫生、各居民小組長、民兵為隊員。
二、應急預案
1、預防預警:洪水災害來臨之前,社區廣播應不間斷發出預警和報警;社區各單位應確保通訊聯絡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的應急裝備、工具等救災配備,保證應急需要;領導小組向責任區的重點部位發生警報,通知做好撤離準備。
2、防火救災:領導小組成員應各就各位,各負其責,確保有備、有序、有效地領導、組織、動員社區居民全力投入防火救災工作;緊急應急分隊負責組織受威脅的居民撤離到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的疏散、撤離和監控,組織應急分隊全社區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將損失減至最低。
三、裝備保障
社區為各應急分隊配備電棒20把,電筒20個,口哨20個,繩子50米,必要的急救器材、藥物,由負責聯系社區衛生室;并確定房管處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主任負責。
四、善后工作
應急結束后,應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修復水毀等設施,確保恢復生產和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組織災后生產,對部分受災嚴重,生活、生產有困難的居民和外來人員進行適當幫助,共渡難關;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持,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火災應急預案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信息。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組長職能:
盡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副組長職能:
(1)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2)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4)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3、現場控制人員職能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
(3)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4、后勤保障人員職能: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三、突發火災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大隊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搶救學校財產,盡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匯報。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5
依據公安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華星大廈的實際狀況,為確保大廈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來賓,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掌握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大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置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當。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在大廈范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大廈員工一旦發覺火情,都有責任馬上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在大廈內遇見火情,假如為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巧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愛護現場,將狀況報告保安部。假如火情嚴峻要馬上按下墻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電話號碼:消防中控室:x119
3、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鎮靜冷靜,語言清楚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關閉火場四周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才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具體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準確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馬上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詳細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是什么,是電器起火還是其它緣由。
(3)確認火情時應留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溫度,假如正常可開門檢查,假如門體溫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開門時留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狀況進入。
(4)確認火情后,馬上將信息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火情確認后中控室值班員馬上(正常上班時間)向保安部經理和消防主管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經理報告,同時向保安宿舍發出警報信號。
2、向總機值班員(正常上班時間)報警。
3、總機值班員接到報警后馬上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門經理。
四、各級人員行動:
1、大廈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后馬上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后馬上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后馬上趕往中控室,幫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物管中心行政辦公室經理、客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接到報警后,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預備,馬上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報警后馬上趕往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實施滅火搶救行動。保安部內保主管接到報警后馬上趕往大廈正門,調整警力部署,維護正門及外圍秩序。
6、警隊隊長接到報警后馬上帶領備勤警員組成義務消防隊,趕往火災現場在消防主管的指揮下實施滅火及搶救行動
7、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后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行動。
五、滅火戰術:
1、保安部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后馬上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并隨時同滅火指揮部聯系,向滅火總指揮報告火情。
2、冷卻滅火法;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火場后,馬上使用消火栓滅火,準時清理火場易燃物,用消火栓澆濕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場溫度。
3、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較小面積的火源。
5、抑制滅火法:使用abc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火源。
六、滅火指揮部:
滅火總指揮依據火災現場狀況適時下達如下命令:
1、啟動消防泵、噴淋泵、協作火場滅火。
2、打開排煙防火閥啟動排煙風機,排解火場煙霧。
3、關閉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防止火勢漫延。
4、切斷失火區域的電力供應,電梯降首層。
5、開啟正壓送風機,向消防疏散樓梯輸送新風。
6、命令工程部關閉自然氣總開關。
7、下達向119報警命令。
8、下達疏散命令。
七、組織疏散:
1、假如現場滅火負責人認為火勢不能夠掌握,指揮部馬上做出疏散打算。
2、消防中控室開通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消防廣播,用廣播反復播放“緊急疏散通知”,廣播稿如下:客戶伴侶們請留意,大廈__層發生火災事故,消防人員正在進行撲救,為了您的安全,請快速離開房間,疏散前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疏散時請不要乘坐電梯,以免發生危急,請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感謝您的合作。
3、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進行緊急疏散后,依據人員離開狀況,對其它樓層進行廣播疏散。
4、客務部接到疏散命令后馬上組織人員負責各樓層客戶的安全疏導工作,引導疏散人員走消防疏散通道。提示疏散人員保持冷靜,不要驚慌,不要乘坐電梯。提示疏散人員疏散到大廈外圍。人員疏散后,檢查每個房間是否有人,確認無人貼上標記,假如有人員未離開房間,要準時進行勸導,使其快速離開房間。
5、其他部門人員接到疏散命令后馬上進行重要物資、文件的轉移。
6、內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揮外圍警員清出機動車道,做好引導消防車進場的預備工作。
八、后期處理:
當滅火總指揮發出火情排解命令后,保安部馬上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愛護火災現場不被破壞,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盡快將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客務部負責火災后期的清理工作。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6
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直接影響到師生的生命安全,妥善處置校園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的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成立搶險救援應急小組
組長:
成員:
三、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發生火災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成立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與疏散工作。
四、具體措施
(一)發現火災的第一個人是第一責任人,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施救和向學校領導及時報告,因未及時施救和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發現火災的第一人,要立即撲滅火源,如火勢蔓延,急打“119”。
(三)由何永林切斷各室電源。
(四)由校長迅速向上級相關部門領導口頭報告。
(五)應急領導小組,要緊急了解火勢火情,所有人員要迅速按預定方案就位,打開安全門,保障安全通道暢通。
(六)各班教師不得離開學生,要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七)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散到安全地帶。
(八)搶險求援應急小組人員要使用學校消防設施及時進行滅火,同時禁止組織學生救火。
(九)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十)保護好現場,做好涉及本事件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十一)、應急領導小組以書面的形式,在24小時之內向上縣教育局匯報情況。
五、事故報告、處置聯系電話
縣教育局:
中心校辦公室:
鄉政府:
派出所:
鄉衛生院: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7
1 目的
為保證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安全,針對本廠現場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 適用范圍
廠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3 編制依據
AQ/T9002-20__《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AG/GL/CX-22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4 組織機構與職責
4.1事故應急指揮部:
組 長:廠 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成 員:各車間主任、各科室科長、調度主任
廠事故應急指揮部未到位時,成立現場臨時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當班調度主任 成 員:各車間當班主任
4.2職責
4.2.1組長的主要職責:
組長宣布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發生事故后,命令或授權副組長命令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搶救救援。
調動廠內的各種設備、設施及人員參與搶險。 4.2.2臨時應急指揮部職責:
臨時事故應急指揮部設在廠調度室,發生緊急事故時,在組長未到達現場前,當班調度主任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行動,第一時間向保衛處消防大隊、安鋼醫院、煤氣防護站、安全環保部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報告和求援;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4.2.3指揮部成員的職責:
4.2.3.1生產科:負責事故狀態下的信息聯絡和對外聯系,組織指揮現場人員按照應急預案程序實施緊急狀態下的應急救援和生產的恢復工作,并進行過程監控。
4.2.3.2安全科: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控。負責緊急狀態下傷員搶救、人員疏散、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的組織、指揮。
4.2.3.3設備科:負責機電設備搶險、搶修的組織。負責搶險物資、器材的貯存和供應。
4.2.3.4技術科:負責煤氣系統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4.2.3.5廠辦、工會:負責搶險車輛的調派和后勤保障。
4.2.3.6各車間主任、生產骨干和安全保衛員組成消防突擊隊,負責事故的搶險和傷員的救護。
5 應急聯絡電話
組長: 副組長:
指揮長(廠調度室): 對講機:11頻道 公司總調:
生產計劃處處長: 火警: 急救中心:
保衛科:
6.1應急物資:割炬、一般五金工具、手電筒、應急燈。
6.2消防器材:干粉滅火器和泡沬滅火器、消防沙、標準消防栓。
6.3應急車輛:廠自備工具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6.4煤氣救護器材:空氣呼吸器。
7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7.1 報警
7.1.1當發生火情時,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廠調度室報警,接到火警后當班調度主任、車間值班人員、安全保衛科值班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根據火情大小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7.1.2局部發生火險,火勢較小時,發現人員在及時向調度室報警的同時,迅速通知周圍崗位人員就近原則使用滅火器材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7.1.3跟班調度主任、車間值班人員、安全保衛科值班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組織所有力量進行撲救,并維護好現場秩序和人員的疏散保護工作。
7.1.4火險消除后,調度主任和安全保衛科值班人員要對現場進行確認,徹底消除火源,防止二次火險的發生。同時組織對火災原因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向廠長及安全保衛科科長報告。
8 火災事故的撲救
8.1如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時,調度室應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迅速拔打火警電話(安鋼:3120119)進行報警,報警時必須講明起火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等,并安排專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車。同時通知廠應急機構相關人員和外部救援力量進行救援。
8.2本著“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調度主任在指揮長、副指揮長未到達現場以前,要根據火災原因、部位和大小,果斷采取應急措施,迅速做出停車、切斷電源、氣源、撤離現場的決定,防止觸電、中毒、窒息、爆炸等二次傷害的發生。并及時向廠長進行匯報。
8.2.1電氣、油料火災要迅速組織現場人員立即調集附近所有滅火器、消防沙撲救和控制火情。其它一般火災事故在切斷電源后,可利用現場附近水源進行滅火。滅火時人員一定要站在上風口,并選好撤離退路。當火勢較大,危及人身安全,現場人員無法控制時,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并及時清點人員。
8.2.2煤氣系統發生火災事故按《煤氣系統應急預案》執行,迅速組織現場人員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在清點人員的同時設立警戒區,防止事故擴大。
8.3 指揮長趕赴火災現場后, 根據現場情況, 迅速指揮各車間、科室按照各自職責進行撲救, 并做好消防隊到來前的道路疏通清理等輔助性工作。
8.4消防隊趕來后,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時向消防隊通報火災情況,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8.5消防突擊隊、各車間、科室領導隨時聽從現場指;
8.5消防突擊隊、各車間、科室領導隨時聽從現場指揮長的調度,及時為消防隊提供火災現場具體情況,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撲救。并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傷員的急救工作。
8.6防火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6.1地下室液壓油庫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6.1.1遇有火警、火險及火災發生時,當班負責人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利用手提式滅火器及推車式滅火車對著火點進行撲救。撲救的同時,為預防不測,立即打火警電話。
8.6.1.2在使用現場滅火器難以滅掉火災時,班次負責人要立即組織現場值班人員迅速撤離。撤離時,向七氟丙烷自動滅火控制柜的操作人員通告使用自動滅火系統滅火;或指定專人在撤離時按下通道墻壁上安裝的滅火按鈕,必須在確認油庫內無人,關閉防火門后方可啟動自動滅火按鈕。撤離現場時,要關好油庫大門,以確保滅火效果。
8.6.1.3如供電線路中斷時,消防控制柜或按鈕失靈,班次負責人要組織人員趕赴自動滅火鋼瓶間,以手動啟動滅火系統。
8.6.1.4打火警電話時,要報清火災部位和消防車行走路線,如人員充足,應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車。
8.6.1.5在撲救火災的同時,要立即向安保科或調度室報告火情,以保證我廠全力以赴,撲救火災。
8.6.2主電室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6.2.1遇到火警、火險、火災事故發生時,班長或本班次負責人要立即組織值班人員利用現場滅火器材對著火點進行撲救。在撲救的同時,立即打火警電話。 8.6.2.2打火警電話時,要說清楚失火單位、部位及消防車行走路線,報警后要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現場。
8.6.2.3在撲救火災的同時,要立即向車間領導、調度室或安保科報告火情,以便全廠組織力量撲救。
8.6.2.4在用現場的滅火器材難以撲滅火災時,現場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確保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
9 應急響應的終止
9.1火災撲滅后,各車間、科室應立即清點本單位人員和受損物資,及時向廠部匯報。待現場調查完畢后,應組織人員將火災造成的垃圾進行分類處理,使火災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9.2廠辦、工會及時協調各單位做好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陪護等善后工作。
9.3設備材料科立即組織設備搶修,生產科組織外部條件建立,盡快恢復生產。
9.4由生產副廠長負責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據公司事故、事件報告和調查處理程序,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改進。
10 有關規定和要求
10.1落實應急救援組織,各車間、機關支部成立消防突擊隊,并根據人員變化每年初進行調整,確保救援力量的落實。
10.2落實現場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保障器材完好、充足。
10.3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嚴格落實重點防火部位管理。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必須辦理動火手續。
10.4強化安全用電管理,落實電氣設備定期校驗和三級點檢制度,對絕緣老化的線路、設備及時進行檢修和更換。規范臨時用電管理,嚴禁私拉、亂掛和使用電爐取暖。
11 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
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對職工進行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
11.2演練
各車間、科室按照各自的分工,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應急演練,根據事故波及的范圍和影響,有針對性開展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按照方案進行應急處理,演練結束進行總結,必須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12 管理、維護與更新
12.1本應急預案由安全生產科管理,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
12.2應急預案編制后每兩年或每次事故或演練結束后,由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評審,必 要時進行修訂,確保應急預案的適用性。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8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一、應急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總經辦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歸口部門,總經理、生產部副總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應急救援小組成員。
二、職責分工
1、總指揮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發生重大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公司領導匯報和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2、應急小組職責:
2.1 工作場所內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在半小時內報告公司應急小組,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2.3 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2.4 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5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2.6 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盡快批準恢復工司的正常生產。
三、應急遵循的原則
1、普及消防安全意識,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預案小組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在工作現場應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3、對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消防設施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4、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5、在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6、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8、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作場所內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高層領導,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五、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所需車輛。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六、各類事故的預防
1、生產現場機械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防
機械事故現象是制造業常見事故,特別在生產過程中的違章違規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傷事故,這就要求在機器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機械傷人的事故發生。
1.1機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1.1.1 公司員工進入工作場所內必須佩戴好勞保用品。應按正規的`操作流程操作機器,不得違規操作。
1.1.2 車間管理人員需隨時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違規。
1.1.3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規定范圍內,生產過程中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機械邊沿,并不可妨礙通行。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2.1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2.1.1 一切線路設施必須按設備動力部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
2.1.2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2.1.3 根據不同的工序,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
2.1.4 在有觸電危險的場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標志提醒員工。
2.1.5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3 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在生產車間內堆放了一定數量的可燃材料,特別是原材料庫房,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才能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
3.1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3.1.1組織措施
3.1.1.1安全生產責任小組負責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3.1.1.2總經辦、生產部各主管要加強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練。
3.1.1.3生產各車間、材料庫房、成品庫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3.1.1.4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3.1.2管理措施
3.1.2.1電池車間要按規定放置氧氣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氣瓶處掛醒目的火警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3.1.2.2燒焊崗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操作。
3.1.2.3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3.1.3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3.1.3.1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3.1.3.2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盡快把火撲滅。
3.1.3.3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3.1.3.4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3.1.3.5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3.1.3.6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3.1.3.7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七、本預案的發布和修改程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生產小組審議通過,報總經理審批,由行政人事部發布。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9
一、一旦發生火災,立即報告醫院消防科;根據火勢情況撥打119,準確報告火災地點、部位、目前情況。
二、初步判斷著火原因,進行緊急處理。電起火,馬上關閉總電源,然后使用干粉滅火器,禁用水撲火,以免觸電;易燃物資著火,立即用滅火器或水撲火。
三、火勢較小,組織本中心工作人員使用滅火器或其他方式滅火。盡快組織疏散人員,轉移貴重物資。
四、協助維護秩序,為滅火救援人員、救援設備進入現場創造條件。
五、平日應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易燃易爆物品有警示標示,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六、設立兼職消防安全員,每日對重點設備、重點部位巡查記錄。
程序:
發生火災→緊急疏散人員→通知醫院消防安全科→撥打119→關閉總電源→積極撲救→盡快撒出易燃物資,轉移貴重物資→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拓展:
供應室應急預案制度
停水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各種原因引起的停水,導致無法正常清洗和滅菌等工作。
二、接到停水通知,立即告知科內相關人員,優先處理急件、要件。
三、同時做好儲水準備,保證急診、重要器械的清洗。立即通知相關科室調整手術和治療時間。
四、突然停水,立即通知水管維修部門,關閉水龍頭,一方突然來水,造成泛水和浪費。
五、啟用常規儲存,立即聯系、調整、組織貨源,保障供給。
六、立即匯報給有關管理人員和部門,及時查找停水原因,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程序:
接停水通知→做好停水準備→通知相關科室安排好工作→突然停水→通知水管維修部門→關閉水龍→啟用常規儲存水→匯報有關管理部門→查找原因→供水。
停氣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突然停氣,立即通知供氣中心。協助查找停氣原因,盡快恢復供氣。
二、接到停氣通知,立即告知相關人員,立即通知相關科室調整手術和治療時間。
三、匯報給相關部門,立即調整、組織可供氣貨源,保障供給。
四、產生較大影響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調整高壓滅菌方式為低溫滅菌。優先處理急件、要件。
程序:
突然停氣→通知供應中心→查找原因→是盡快排氣
接到停氣通知→告知相關人員→通知相關科室→匯報相關部門并向上級匯報→調整高壓滅菌時間
停電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突然停電,立即通知電力維修部門。協助查找原因,盡快恢復供電。
二、接到停電通知,立刻告知相關人員,優先處理急件及要件。立即通知相關科室調整手術與治療時間。
三、匯報給相關部門,立即調整、組織可供電貨源,保障供給。
四、關閉相關儀器,以防突然來電,損壞相關儀器。
五、使用應急照明設備,啟用常規存儲,保證正常供應。
程序:
突然停電→通知電力維修部門→查找原因→盡快供電
接到停電通知→告知相關人員→通知相關科室調整手術和治療時間→關閉儀器→使用應急照明設備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對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總指揮:李梅
副總指揮:張磊、杜曦
成員:李冰、王娜、趙瑾
武桂新、王林、吳曉偉
二、成立應急處置小組:
(一)現場保衛小組:吳曉偉組員:李輝、楊克華
(二)醫療救護小組:邵瑞榮組員:曹越
(三)后勤保障小組:王林組員:楊新紅
(四)情緒穩定小組:張磊組員:李冰、武桂新
(五)宣傳聯絡小組:趙瑾組員:王娜
(六)疏散安置小組:武桂新組員:牛樂瑩楊新紅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配備好必備的防火安全設施、設備,王林負責組織平時的檢查和維護。
(二)、發生火災時,由總指揮李梅總協調。
(三)、切斷電源:需要切斷電源由王林負責
(四)、現場處置:張磊負責組織全體教師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楊克華負責組織全體男教師先以滅火器滅火,防止火勢蔓延
(五)、報警及急救電話:王林負責緊急撥打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立即報告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有師生受傷撥打120急救電話。
(六)、迅速組織學生緊急疏散:
趙瑾負責迅速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指揮師生疏散,各層負責領導和教師迅速到位(各班班主任老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撤離)撤離到安全地帶,禁止學生救火。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
(七)、邵瑞榮白潔、負責組織做好傷員救助工作。
(八)、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自救工作。
(九)、盡可能地保護好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言記錄。
四、疏散演練程序:
現場總指揮:李梅
操場隊列指揮:楊克華
開警報器、音響:潘云惠
打報警及急救電話:王林
現場保護:
穩定家長情緒:
學校應急處理新聞發言人:趙瑾
組織學生:張磊(西二樓總負責)、武桂新(東二樓總負責)
趙瑾(西三樓總負責)、李冰(東四樓總負責)
武桂新(西四樓總負責)、王娜(東四樓總負責)
杜曦(南三樓總負責)、張磊(南二樓總負責)
物資儲備及急救:邵瑞榮、牛樂瑩、楊新紅、王林
班主任負責組織本班學生安全、迅速、有序地到達指定地點——學校操場。
各樓梯負責人:
教學樓四樓東樓梯口負責人:牛樂瑩(上)、石新娜(下)
教學樓四樓西樓梯口負責人:蘇燕(上)、崔曼(下)
教學樓三樓東樓梯口負責人:田曾華(上)、劉勝男(下)
教學樓三樓西樓梯口負責人:盧軍(上)、高榮蕾(下)
教學樓三樓南樓梯口負責人:姚穎(上)、李韶偉(下)
教學樓二樓東樓梯口負責人:谷鵬(上)、徐梁(下)
教學樓二樓西樓梯口負責人:白潔(上)、亓祥寧(下)
教學樓二樓南樓梯口負責人:楊新紅(上)、周瑩(下)
教學樓一樓東樓梯口負責人:劉洋洋
教學樓一樓西樓梯口負責人:崔曼
教學樓一樓南樓梯口負責人:黃婧
南樓梯門廳及開門:吳曉偉
五、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各部門、各班班主任、各部門教師各司其職,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責任人,給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范組織指揮程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卓筒井鎮境內,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災,其中受災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為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況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積大,分布有12個行政村。
(二)我鎮植被茂密、分布均勻,火險等級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區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訊較差,林地和農業交錯,人火活動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每年的春節前后和清明節期間,農村有上墳、燒紙、燒香的習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獲前后,農戶有燒地邊草燒秸稈的習慣,群眾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識,4-5月氣溫回升,地被物干燥,著火點高,這些時候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
(五)根據《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鎮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三、森林防火機構
(一)成立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長胡軍任指揮長,為全鎮森林防火的指揮長,呂李、李銘為副指揮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武裝部、派出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衛生院、鎮內各中小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領導和指揮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處理,負責收集信息并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情況。
(二)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蔣西負責日常事務,為村、社的預防撲救提供法律法規和材料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情況,督促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
(三)鎮政府建立以鎮干部為主體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主要負責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接受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調度安排。
(四)各村分別以社建立三級半專業和業余撲火隊,負責發現火情第一時間趕到火場,進行先期處置。
(五)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19
四、森林火警的監測和發現
依靠以下力量,進行林火監測,及時發現和報警:
(一)各村的兩委干部及黨員群眾;
(二)工程管護人員,基層民兵;
(三)毗鄰地區互相監測,互通情況;
(四)宗教寺廟監測和旅游區管理機關監測;
(五)在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告,并及時傳達上級意圖和指示精神。
五、滅火力量的準備
(一)鎮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搶險隊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為主的20-30人左右的應急撲火隊。
(三)各村滅火隊,由鎮政府組織培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責任向各村群眾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滅火常識,安全注意事項等。
六、森林火災撲救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按照就近組織撲救,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科學撲火,及時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將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撲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徹底撲滅,邊遠、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過4小時。
(二)就近組織力量。發現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組織撲火隊撲救,并爭取鄰近村支援,同時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溫度低、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徹底消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四)從火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指揮,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撲救人員自身傷亡。
(五)根據火情,以人為主,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體化遺產的安全。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不得動員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人員參加。
七、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采取必要的撲救措施,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報告。
(二)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必須到達火場,組織森林防火搶險分隊、村社撲火隊,應急民兵等進行撲救,同時按規定上報,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到撲救地點,投入撲救。
(三)撲救森林火災要本著先人后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牢固樹立撲火安全意識,首先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損失。
(四)鎮政府森林防火搶險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并將到達人員分為撲救組、警戒組、后勤組、協調組等,各司其職,開展工作,保證森林火災的撲救統一、有序、有效地進行。
(五)村、社負責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負責本地撲火隊的調動、使用,并組織后勤供應,工具調配,在撲救的同時將情況隨時報告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部獲悉后,要及時派員檢查、指導和根據情況作出支援決定。
(六)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全鎮較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負責調動協調森林搶險分隊,預備役部隊,公安機關,調配其它半專業或義務撲火隊,特殊情況可請支援,采取全社會調動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時向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示援助,堅決遏制森林火災面積的擴大,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災,并將情況隨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七)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
(八)撲救森林火災所耗物資和撲火人員的生活補助、誤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單位集體或個人賠償損失,并依法追究責任。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2
一.科室消防應急救救援組
科室負責人:
科室管理人:
護士長
疏散引導員:
2名
疏散救援組:
滅火救援組:
(科室人員的30%是科室義務消防隊員)
二.職責
(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況。
2、督促病房工作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對病員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經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務。
3、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在場工作人員開展滅火自救和組織傷病員安全疏散,確保病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識的、熟悉本科室情況、會操作消防設備器材,了解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導員職責: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樓層疏散預案。
2、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就近疏散,始終堅守崗位。
3、防止疏散過程中病員及家屬出現驚恐和騷亂,確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員,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滅火救援組職責
1、熟悉掌握本單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并達到熟練使用。
2、加強平時的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
3、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隊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的損失。
(4)疏散救援組職責:
1、針對樓層的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2、明確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標志,根據火災發生的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的疏散路線。
3、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資)。
三、發生火災具體處理辦法:
1、護士發現或接到患者及家屬報告有火情時,應立即按下手動報警按鈕,通知消防監控室人員,迅速匯報科主任或護士長,同時用就近的滅火器器材盡可能撲滅初期火災。
2、科主任或護士長接到報告后,立即調動全科人員到現場,組織滅火組人員滅火及疏散病員,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派專人對起火房間進行搜索。并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負責全科指揮工作,
3、在保衛科人員(即義務消防隊人員)到達火災地點后,科主任或護士長介紹火災現場情況,并安排滅火組人員把滅火工作交給保衛科人員,全力疏散病員。
4、火災撲滅后:
⑴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⑵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⑶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⑷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⑸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后事宜;
⑹火災調查結束后,總結火災事故教訓,改進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項:
疏散患者或家屬時,應把危重病人或特別行動不便的病人通過消防電梯進行
疏散(僅限于著火層),其他病人和家屬往消防樓梯進行疏散。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3
1.0目的
發生火災事故時,采取得當措施控制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0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位于物業管理范圍滅火應急處理。
3.0機構與職責
3.1管理處責任人是本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本小區的消防安全負責。
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如下:
3.2.1總指揮1名(由護衛部長擔任),負責火災應急響應的總體決策及指揮。
3.2.2副指揮1名(由護衛主管擔任)負責應急現場的指揮與協調,總指揮不在由副指揮負責決策和指揮。
3.2.3消防組:負責組織力量投入自救滅火,并負責對火災消防力量的聯系與接應。
3.2.4工程組: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排除險情,保證火災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3.2.5急救組:負責及時搶救傷員,并與外援急救力量聯絡。
3.2.6客戶組:負責及時疏散人員,并與鄰近相關方通報聯絡。
3.3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聽從指揮,按消防應急預案落實預防措施,做好相應搶險和疏散的準備工作。
4.0小區消防基本概況
4.1地面情況:
4.1.1沿小區內部道路為消防通道,小區內停車場為消防操作場;
4.1.2小區內在3棟后及6棟后設有消防接合器,由環網管供水;
4.2地下室
4.2.1地下室消防系統由煙感、溫感、送風、排煙、噴淋、消火栓等系統組成,現場配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4.2.1地下室每層分5個防火分區,區與區之間由防火墻及防火卷簾分隔;每個區均防火卷簾可由消防中心自動或手動控制,配有獨立煙感探頭及噴淋系統;
4.2.3配電房配有獨立的排煙系統,發電機房配備CO2自動滅火系統;
4.2.4地下負三層水泵房水池為消防、生活兩用,其中消防水容量為748M3。
4.3塔樓
4.3.1會所:兩側均設有走火安全疏散樓梯、消火栓及獨立的噴淋系統。
4.3.2塔樓:相鄰兩棟天面相通,共用一個18M3的天面消防水池,每棟配備一部消防電梯;核心筒內設有兩道疏散走火樓梯,每個分隔空間均安裝了煙感,每層有兩個消火栓;大堂配備兩個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因樓層較高,給逃生和自救帶來困難,必要時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進行自救和逃生。
4.4消防中心有關消防的設備有:
4.4.1消防主機為能美R-21Z型,總有2臺,通訊、聯絡柜共6臺,保持聯動狀態。
4.4.2燃氣報警系統及地下車庫可燃氣體報警系統。
4.4.3消防器材:消防衣、消防斧、頭盔、防毒面具、保險繩、撬棍等。
5.0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要求
5.1護衛部長負責日常消防知識培訓和器材使用演練,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全面消防演習;
5.2工程部負責滅火器材的檢查、更新,確保意外發生時器材的正常使用;
5.3消防器材使用演練要求見消防技能訓練規程。
6.0應急處置程序
6.1接到報警后,消防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就近巡邏員到現場確認。
6.1.1若為錯誤報警時,應立即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將報警系統復位,并向客戶服務中心報修,向在場受驚的住戶解釋、致歉。
6.1.2若火警屬實,須立即用對講機(燃氣泄漏除外)通知消防中心,告知火災位置、大小及可能起火原因。
6.1.3注意事項
①所有管理處人員都應熟記消防監控中心的電話;
②消防值班員能很快根據監控系統判斷火警位置,并能準確的表達;
③應保持消防值班室電話的暢通;
④到現場確認護衛員須就近攜帶手持式滅火器。
6.2火警確認后的人員召集
6.2.1消防監控中心立即通知當班班長,由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到消防中心取滅火器、消防保護服、消防斧、手電筒等消防用具,增援現場護衛員。
6.2.2通知安保部長、工程主管到場,準確告知火災位置、大小等情況,由護衛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6.2.3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拔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通報火警(如果情況緊急由消防監控中心或客戶中心直接報警),并安排人員接應。
6.2.4現場指揮根據火災情況決定是否召集休息義務消防員,緊急集合由當班副班長負責。
6.2.5消防值班員用消防廣播通知著火層,著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著火屋以下樓層人員說明情況,進行通報,說明疏散路線,按消防指示牌進行疏散,穩定住戶的情緒,防止發生混亂現象。
6.2.6當班班長組織義務消防員迅速趕到該樓電梯口,將客梯、消防梯迫降,然后乘消防梯到著火現場,關閉周圍電源,到樓頂關閉該單元燃氣管總閥,引導火層及上、下層人員的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并通過消防通道或消防電梯轉移到安全位置。
6.3.3打開消火栓箱,安裝水帶水槍,啟動消火栓進行滅火(小的火情,可用干粉滅火器直接撲滅),地下室用拖動滅火器,接消火栓對發火點進行撲滅,技工在泵房現場守護,監控設備運行。(用水滅火時,應注意避免救火時電梯被水浸濕而損壞)
6.3.4電路引起的火災,應首先關掉電源,確認電源關閉后才可進行撲火。滅火時,可采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但在沒有關閉電源之前切不可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5液化氣管道漏氣起火,應當馬上關掉失火單元的液化氣分閘或總閘。
6.3.6液態燃料起火時,不能用自來水作為滅火劑。
6.3.7液化氣瓶漏氣起火,應采用絕燃材料隔斷空氣的方法撲火焰。
6.4火災撲救
6.4.1護衛主管應臨指揮,具體要求如下:
①向“110”臺報警,并派隊員到必經路口引導;
②通知護衛班長緊急組織護衛員趕赴火災現場,進行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
③通知護衛班長立即組織安全員員趕赴火場進行疏散,救護被困人員,搶救財物,協助滅火;
④通知機電處電工斷開相關電源,開啟自動滅火系統、排煙系統防水泵,保證消防供水;
⑤組織義務消防員鋪設水帶,施放滅火,控制火勢。
6.4.2火災現場及影響區人員的疏散:
6.4.2.1公共娛樂場所、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通過消防應急廣播裝置進行廣播,通報火災情況,說明疏散路線,穩定住戶的情緒,引導群眾疏散;
6.4.2.2護衛員應逐戶(樓層)通知受影響的住戶、顧客,引導住戶疏散;或做好撤離準備;
6.4.2.3值班電工在切斷電源后應開通應急照明電源,火災現場義務消防員打開所有安全通道,引導住戶有序地撤離。
6.4.3撲救:
6.4.3.1公共娛樂場所和超高層樓座的消防控制中心應立即進行操作,同時遵守《消防系統操作作業指導書》,將火災單元的電梯迫降到低層,供消防隊員撲救用;
6.4.3.2撲救工作應有組織的進行,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職責的人應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調動一切人員利用所有消防設備和裝備器材開展撲救工作;
6.4.3.3公安消防隊到達以后,消防中心迅速向公安消防隊指揮員報告火情,移交指揮權,組織公司所有參戰人員配合撲滅火災。
6.5交通管制和現場治安的維護:
6.5.1護衛主管親臨火災現場組織并指揮所屬安全員員對火災現場進行交通管制和現場控制;
6.5.2撤出或移走妨礙消防和救護車輛通行的障礙;
6.5.3阻攔與撲救無關的人員進入火災現場或影響區,防火場中物品被盜竊;
6.5.4看管被搶救的公私財物,在火災撲救前嚴禁任何人轉移;
6.5.5保護現場使用的消防器材裝備正常使用。 6.6人員疏散及轉移物資:
6.6.1護衛員應協助安頓、疏散住戶,協助轉移火場中被困或受傷人員;
6.6.2護衛員應積極主動進入火災現場,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公私財物。
6.7滅火善后
6.7.1火災撲滅后要向受到影響的業主解釋。
6.7.2采取有力措施封閉火災現場,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災情,研究善后處理對策。
6.7.3已購保的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視察現場;通知受損設備的承包維修保養公司前來搶修,使其盡快恢復正常運作。
7.0支持性文件
7.1《消防安全管理作業指導書》
7.2《消防系統設備設施操作及保養作業指導書》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4
表號:ASQ—TZh—01
單位名稱:質檢部
編號:_________
處置方案名稱: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起止時間:20xx.3.1—20xx.3.31
演練類型:火災急救
演練地點:材料房加工區
總指揮:
參加人數:
參演單位:電氣施工隊
演練目的、內容:
1、演練目的:本演練建立于項目施工現場火災事件發生時應急響應的途徑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保證當火災事件發生后,能夠采取積極的措施,消除或減輕事件發生所造成的損失,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2、演練內容:較大火災發生時施工現場逃生;
演練實施情況記錄:
在20xx年3月1日上午3時,由演練現場總指揮宣讀演練程序及演練內容,指導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進行人員職責分工,然后宣布演練開始,當較大火災發生時,施工現場電工第一時間跑去總配電箱切斷電源,各班組必須在各班組長“安全協管員”統一指揮下按照項目部制定的《消防應急疏散道路圖》進行冷靜、合理地疏散至安全空曠地帶,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開展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防護。報警員立即撥打119消防中心,并由接車員去項目部大門外公路邊等待消防車,待消防車趕到,應服從消防隊的指揮,直至災情得到控制并消除。
應急處置方案演練效果評價:
x項目部于20xx年3月1日上午3點組織本項目部全體人員進行了較大火災的應急救援演練,一致認為本次演練滿足《質檢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應急救援處置方案》的要求,達到了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項目部決定在工程施工中嚴格按照本預案執行。
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無
備注:無
人員簽名:_________(見簽到表)
填寫人: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 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
二、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三、 報警程序 :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 119 ),報告內容為:“南油村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學校領導在向區教育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并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四、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等。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啟用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師生疏散或滅火。
五、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六、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鐵事故災難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地鐵(包括輕軌)發生的特別重大事故災難,致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地鐵的正常運營受到嚴重威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3)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
(5)國務院認為需要國務院或建設部響應。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發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損失放在首位。運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建設部牽頭負責,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武警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權限,負責有關地鐵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為主、分工協作
地鐵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城市人民政府是處置事故災難的主體,要承擔處置的首要責任。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軍隊、武警、省(區、市)人民政府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事故災難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快速有效處置。
(4)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有效應對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軍隊、武警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鐵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對事故災難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調動全社會力量,建立應對事故災難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應急機制建設和資源準備要堅持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降低運行成本。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國家應急機構
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建設部設立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絡組和專家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設部質量安全司,具體負責全國地鐵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聯絡組由各成員單位指派的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專家組由地鐵、公安、消防、安全生產、衛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2 省級、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省級、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比照國家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2.3 城市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城市地鐵企業應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有關部門參加的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監測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鐵的運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鐵監測體系和運行機制;對檢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城市地鐵運行狀況進行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每半年向國家和省級地鐵應急機構做出書面報告。
3.2 監測網絡
由省級、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地鐵企業組成監測網絡,省級、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城市地鐵監察員對城市地鐵進行檢查監督。
3.3 監測內容
城市地鐵的規章制度、強制性標準、設施設備及安全運營管理。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Ⅰ級響應行動(響應標準見l.3)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當領導小組進入Ⅰ級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據事故災難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 領導小組的響應
建設部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災難報告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Ⅰ級響應。
Ⅰ級響應時,領導小組啟動并實施本預案。及時將事故災難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報告國務院并抄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開通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武警等有關方面的通信聯系;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機構、事發地城市政府應急機構、現場應急機構、相關專業應急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進展情況;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應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國務院提出請求。
Ⅱ級以下響應時,及時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機構、事發地城市政府應急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進展情況;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為地方應急指揮救援工作提供協調和技術支持;必要時,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應急工作。
4.1.2 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武警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武警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參與應急工作,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
4.2 不同事故災難的應急響應措施
4.2.1 火災應急響應措施
(1)城市地鐵企業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針對不同車站、列車運行的不同狀態以及消防重點部位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預案;
(2)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積極施救;
(3)處置火災事件應堅持快速反應的原則,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災發生后,工作人員應立即向“119”、“110”報告。同時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5)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及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2.2 地震應急響應措施
(1)地震災害緊急處理的原則:
a.實行高度集中,統一指揮。各單位、各部門要聽從事發地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指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后搶救一般設施。
(2)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及地鐵企業負責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的儲備及管理工作。
(3)發布破壞性地震預報后,即進入臨震應急狀態。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采取相應措施:
a.根據震情發展和工程設施情況,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停止運營和施工,組織避震疏散;
b.對有關工程和設備采取緊急抗震加固等保護措施;
c.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d.及時準確通報地震信息,保護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發生時,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時將災情報有關部門,同時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鐵設備、設施保護工作。
(5)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及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地震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2.3 地鐵爆炸應急響應措施
(1)迅速反應,及時報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險情,盡快恢復運營;
(2)地鐵企業應針對地鐵列車、地鐵車站、地鐵主變電站、地鐵控制中心,以及地鐵車輛段等重點防范部位制訂防爆措施;
(3)地鐵內發現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排除,任何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地鐵爆炸案件一旦發生,市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工作;
(5)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及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爆炸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2.4 地鐵大面積停電應急響應措施
(1)地鐵企業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日常安全供電保障工作,準備備用電源,防止停電事件的發生;
(2)停電事件發生后,地鐵企業要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做好乘客緊急疏散、安撫工作,協助做好地鐵的治安防護工作;
(3)供電部門在事故災難發生后,應根據事故災難性質、特點,立即實施事故災難搶修、搶險有關預案,盡快恢復供電;
(4)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及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停電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3 應急情況報告
應急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是:快捷、準確、直報、續報。
4.3.1 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災難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
4.3.2 準確
報告內容要真實,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4.3.3 直報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要直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省、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國務院,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4.3.4 續報
在事故災難發生一段時間內,要連續上報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及有關內容。
4.3.5 報告內容
特別重大事故災難快報及續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4 報告程序
4.4.1 地鐵事故災難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警,并報告地鐵企業應急機構。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確認事故災難性質和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的預案,并向上級地鐵應急機構報告。
4.4.2 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單位、屬地政府及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災難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災難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災難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災難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4.3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災難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災難現場的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4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的單位及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在事故災難發生后4小時內寫出事故災難快報,分別報送國家、省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4.5 情況接報
4.5.1 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發生城市地鐵事故災難后,迅速通知領導小組,并根據事故災難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4.5.2 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
4.6 緊急處置
緊急處置應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依靠本行政區域的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地鐵企業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災難損失降到最低。
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7 醫療衛生救助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組織做好應急準備,在應急響應時,組織、協調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需要佩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災難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機構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城市人民政府應事先為城市地鐵企業配備響應的專業防護裝備。
4.9 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機構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事故災難的特點,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緊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和安置;
(3)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維護事發現場的治安秩序。
4.10 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機構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工作。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的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
4.11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機構成立事故災難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負責檢測、分析和評估工作,查找事故災難的原因和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預測事故災難的后果,為現場應急決策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4.12 信息發布
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各級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決定。對城市地鐵事故災難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事件的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13 應急結束
Ⅰ級響應行動由領導小組決定終止。
Ⅱ級以下響應行動的終止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地鐵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物資供應和及時補充、恢復生產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災難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地鐵正常運營秩序。
5.2 保險理賠
地鐵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 調查報告
屬于Ⅰ級響應行動的地鐵事故災難由領導小組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可以直接組成調查組。屬于Ⅱ級以下響應行動的地鐵事故災難調查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必要時,領導小組可以牽頭組成調查組。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災難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必要時,修訂城市地鐵應急預案,并及時作出書面報告。
(1)應急狀態終止后的兩個月內,現場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向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2)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災難的地鐵基本情況,事故災難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經驗教訓和事故災難責任人及其處理結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場所并建設相應的設施滿足進行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國地鐵安全信息庫、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市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
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同國務院,省級、市級和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急支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明確聯系人、聯系方式。
能夠接受、顯示和傳達地鐵事故災難信息,為應急決策和專家咨詢提供依據;能夠接受、傳遞省級、市級地鐵應急機構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能夠為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對省級、市級和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預案及地鐵企業基本情況進行備案。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有地鐵運營的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地鐵應急裝備的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監督地鐵應急裝備保障工作。
6.2.2 應急隊伍保障
領導小組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武警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應急支援力量準備。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隊為骨干的應急隊伍。
6.2.3 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事故災難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和相關區域進行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落實醫療衛生應急的各項保障措施。
6.2.5 治安秩序保障
應急響應時,事發地公安機關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 物資保障
省級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建立應急設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
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跨地區的物資調用。
6.2.7 資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做好事故災難應急資金準備。領導小組應急處置資金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8 社會動員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地鐵事故災難的應急。領導小組協調事發地以外的社會力量參與救援。
6.2.9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負責規劃與建設能夠基本滿足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2.10 應急保障的銜接
省級、市級的應急保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及各自批準的應急預案進行。應急保障應為各自所需的應急響應能力提供保證,并保證各級響應的相互銜接與協調。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領導小組專家組對應急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省級人民政府應比照領導小組專家組的設置,建立相應的機構,對應急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市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地鐵安全保障技術的研究,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 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 公眾信息交流
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鐵企業負責,主要內容是城市地鐵安全運營及應急的基本常識和救助知識等。城市人民政府組織制訂宣傳內容、方式等,并組織地鐵企業實施。
6.4.2 培訓
對所有參與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準備與響應的人員進行培訓。
6.4.3 演習
省級人民政府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習。城市(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每半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6.5 監督檢查
領導小組對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7 附則
7.1 名詞解釋
7.1.1 地鐵
本預案所稱地鐵是指承擔城市公共客運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 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
本預案所稱的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是指需要啟動本預案中規定的Ⅲ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災難事故。
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類型主要包括:
(1)地鐵遭受火災、爆炸等事故災難;
(2)地鐵發生大面積停電;
(3)地鐵發生一條線路全線停運或兩條以上線路同時停運;
(4)地鐵車站內發生聚眾鬧事等突發事件;
(5)地鐵遭受臺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侵襲。
7.1.3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建設部根據國家應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資源的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3 獎勵與責任追究
7.3.1 獎勵
在地鐵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災難有功,使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準備或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 責任追究
在地鐵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人員和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4 國際交流與合作
領導小組要積極建立與國際地鐵應急機構的聯系,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活動。
7.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7
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融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防治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就是防治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防治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共同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管理現場救火、警戒、道路管制、撤離鼓勵、治安捍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后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管理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可能將出現的一切安全事宜,突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支持;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設備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選定用車,在收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后,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秉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管理、區域居多、快速反應、協同登陸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于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強化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展開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辦一次安全救援軍事演習,提升員工處理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出現的部門負責人應當在第一時間非政府人員實行救助,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危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通常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其他各部門幫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管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協同有關部門和人員出席救援行動,搞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當積極開展安全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升應急反應能力;在出現關鍵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積極主動非政府、實行救助,指揮部應立即非政府力量實行救援,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辨認出罹患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當及時化療和養傷。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繼續執行。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8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以免發生重大問題,如果因人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損壞或丟失的應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達到滅火功能。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送到主管部門,進行更換以備再用,嚴禁在沒有火情時動用消防器材,一旦發現對直接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院內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產、生活臨時動用明火或一般情況下不準動用名火的地方動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員和動用明火的工作人員可在動用明火前、中間、之后必須進行檢查,以防火患成災。
四、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的手段
1、對于涉及問題復雜不易解決的火險隱患可通過主管部門召開有關領導參加的協商會,采取會上整改辦法。
2、對于存在嚴重火險隱患的部門,經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給予經濟處罰,對重大火險、隨時可能威脅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的,經指出后仍不進行整改的部門對部門領導依法進行經濟處罰。
五、庫房的管理措施
庫房物資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垛與垛之間必須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據庫存物資的種類,確定垛距、墻距、柱距、梁距、每個庫房都要有規定儲存限額和標準,不得超過限額和標準。
六、自查隱患并接受聯查措施
各部門每月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單位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號)。以便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進行重點強調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動,要進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頭,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范和預防處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體職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會形式。平時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櫥窗、發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組織交通安全的講座、報告會;設立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等。
4.對干部職工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駕駛機動車、保養自駕車,自覺遵守機動車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出單位內部、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內機動車限速5公里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下班時,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在單位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時,單位門口兩側30米內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單位內試車、練車。
5.對單位的機動車安全保養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問題車不許上路。
(二)對公用機動車的管理
1.對單位的公用機動車要按規定定期檢驗、定期保養,未檢驗合格或有隱患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單位機動車要有出車記錄和保養、維修紀錄。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用公車。
3.公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駕駛執照。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準私自將公車交由非單位指定駕駛員駕駛。有違章現象或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單位,并按交通法規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對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職工有駕駛執照的,要在綜合辦公室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單位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提交駕駛員體檢表,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單位內部。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19
一.科室消防應急救救援組
科室負責(明白)人:
科室管理人:
護士長
疏散引導員:
2名
疏散救援組:
滅火救援組:
(科室人員的30%是科室義務消防隊員)
二.職責
(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況。
2、督促病房工作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對病員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經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務。
3、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在場工作人員開展滅火自救和組織傷病員安全疏散,確保病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識的、熟悉本科室情況、會操作消防設備器材,了解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導員職責: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樓層疏散預案。
2、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就近疏散,始終堅守崗位。
3、防止疏散過程中病員及家屬出現驚恐和騷亂,確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員,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滅火救援組職責
1、熟悉掌握本單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并達到熟練使用。
2、加強平時的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
3、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隊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的損失。
(4)疏散救援組職責:
1、針對樓層的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2、明確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標志,根據火災發生的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的疏散路線。
3、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資)。
三、發生火災具體處理辦法:
1、護士發現或接到患者及家屬報告有火情時,應立即按下手動報警按鈕,通知消防監控室人員,迅速匯報科主任或護士長,同時用就近的滅火器器材盡可能撲滅初期火災。
2、科主任或護士長接到報告后,立即調動全科人員到現場,組織滅火組人員滅火及疏散病員,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派專人對起火房間進行搜索。并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負責全科指揮工作,
3、在保衛科人員(即義務消防隊人員)到達火災地點后,科主任或護士長介紹火災現場情況,并安排滅火組人員把滅火工作交給保衛科人員,全力疏散病員。
4、火災撲滅后:
⑴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⑵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⑶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⑷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⑸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后事宜;
⑹火災調查結束后,總結火災事故教訓,改進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項:
疏散患者或家屬時,應把危重病人或特別行動不便的病人通過消防電梯進行疏散(僅限于著火層),其他病人和家屬往消防樓梯進行疏散。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0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以利于學院發生火災事故后,及時有效的組織火災撲救和疏散、救護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保障教學、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高等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火災事故發生后的現場指揮與協調,以及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的協調配合。總指揮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院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黨院辦、學生工作部、安全保衛部、公共事務部、教育技術中心、圖書館、各分院及火災發生區域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
1、滅火行動組。由安全保衛部負責制定具體滅火方案,了解掌握火情,調集部署滅火力量,指揮現場火災撲救,做好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前的滅火工作。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組織學院滅火力量,全力配合消防部隊進行火災撲救。
2、疏散引導組。由安全保衛部、公共事務部、學生工作部組成。負責消防安全通道的疏通,了解掌握現場被困人員的數量及所處位置,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對受傷人員根據情況及時進行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3、勤務保障組。由黨院辦、公共事務部組成。負責供水停電、車輛調動、通訊保障、滅火所需物資的調配等。
4、防護警戒組。由安全保衛部負責,實施火災現場的交通管制,接應消防部隊的救火車輛,保障消防部隊救火車隊的道路暢通,疏散圍觀人員,維持現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
5、輿論宣傳組。由黨院辦、組織宣傳部組成,及時了解火災動態撲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做好對外宣傳與媒體溝通工作;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火災及處置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黨院辦、學生工作部、安全保衛部、公共事務部與火災事發分院、部門負責人組成。黨院辦、學生工作部、火災事發分院、部門負責做好人員傷亡的善后處理工作;安全保衛部、公共事務部負責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火災調查,了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范圍,統計火災損失,調查火災原因、火災損失等善后處理工作,并向學院提交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及善后處理建議書。
(三)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安全保衛部長兼任,副主任由黨院辦、學生工作部、公共事務部和發生火災區域的.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二條應急預案的適用及演練
(一)本預案主要適用于火災發生后,消防部隊到達前的火災撲救等項工作,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后,應急指揮部主要起協調配合作用。
(二)本預案的演練由安全保衛部安排計劃,學院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原則上每年演練一次。
第三條火災應急處置程序
(一)全院師生員工一旦發現本院發生火災,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師生員工必須立即向校園“110”(87571110)或“119”報警,并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或院值班領導以及發生火災部門的領導報警。
(二)校園“110”、安全保衛部值班人員或保安在接到火警電話后,必須立即報告值班院領導和部領導及消防專管員(夜間為值班干部),并由其通知保安和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聽從和傳達總指揮對火災撲救工作統一指揮和指示。
(三)安全保衛部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主管保衛工作的院領導和發生火災部門的領導報告。如遇夜間發生火災,應直接報告值班院領導和中層干部。院領導和發生火災部門的領導或值班干部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火災現場組織實施指揮工作,迅速集結人員,對滅火工作進行任務分配。
(四)現場總指揮可根據火勢情況,決定采取破拆、停電、供水、車輛調用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等措施。
(五)迅速收集火災現場工作情況。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后,立即匯報火災現場實況,服從消防部隊指揮員的分工,組織本院人員配合消防部隊進行火災撲救工作。
第四條火災事故現場保護
(一)火災事故發生后,安全保衛部干部或值班干部應立即組織保安進行現場保護,火災事故調查結束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破壞火災事故現場。
(二)火災事故發生后,安全保衛部干部或值班干部必須立即帶領保安趕赴火災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三)火災撲滅后,保護好火災現場,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條消防力量的組織調配
(一)保安是滅火逃生的第一突擊力量。安全保衛部干部在接到火警后,必須迅速組織保安趕赴火災現場,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將火場情況及時報告院領導和部領導。
(二)學院義務消防員為第二突擊力量,身處校園內的義務消防員,在得知火情后必須迅速趕赴火災現場參與滅火撲救工作。
(三)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所有參與滅火撲救工作的人員應聽從消防部隊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一)保安和義務消防隊員在接到火警后,應迅速趕赴失火地點,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實施滅火。在指揮人員尚未到達的情況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二)滅火指揮組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應先救人,后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三)起火物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沙石等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濕,嚴禁用水撲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當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應聽從消防部隊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場指揮員的命令。
(四)在消防部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消防部隊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第七條疏散引導程序和措施
(一)疏散救護組在發生火災時,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其次疏散被火勢圍困的物資。疏散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車通道和利于火災撲救的安全地點。疏散物資的放置點要留有1至2名人員看守,防止疏散后的物資堆放處形成新的火點。
(二)在疏散時,要先疏散和轉移容易起火的物資和貴重物資,后疏散轉移一般物資。
(三)在消防部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消防部隊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第八條救護組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救護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一旦有人受傷緊急實施搶救。
(二)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勢情況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車送至醫院進行施救。
第九條安全防護警戒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護警戒組在接到火警后,應首先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院區,同時迅速通知有關人員劃定警戒線,并指揮停放在警戒區域內的車輛駛離警戒區域。
(二)向“119”報警后,應派工作人員及時趕到主要路口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三)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并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監督人員對火場進行現場調查。
第十條勤務保障工作程序和措施
火災發生后,任何分院、部門必須服從火場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全力提供人員、車輛及其它物資、裝備,保證火災撲救及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發生火災時的注意事項
(一)保持鎮靜,行動果斷;及時報警、科學施救;聽從指揮、有序疏散。
(二)電梯要有專人控制,火災現場不得使用電梯。
(三)在離開現場時,應將經過的門窗關閉。
(四)如煙霧籠罩能見度為零,應匍匐沿墻根爬行,或走其他安全通道。頭部應用潮濕的毛巾等捂住鼻子、嘴吧等部位。
(五)開門時應先將手在門的上部試探一下,如感覺很燙,不得開門。
(六)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樓或隨意開啟門窗。
(七)有關情況要隨時報告現場指揮中心。
第十二條全院各部門、各分院要依據本預案,健全本分院、部門的滅火和人員疏散預案和組織機構。確保發生火災時,有序協調滅火與逃生。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院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1
一、組織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員職責:
1、組長職責:負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指揮協調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組織人員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現場搶救物資,配合事故調查等工作。
2、副組長職責:負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完善并協助組長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
3、成員職責:負責宿舍樓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消防重點部位的基
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掌握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火災隱患。如發生險情,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
三、管理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到達火災現場,組織和指揮滅火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2、在公司救護隊及公安消防搶險員到達后,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的指揮,協助撲救火災,搶救傷員和物品,視現場事故撥打醫院急救電話。
3、報警:
(1)、發現火災時,向公司報警,火災嚴重時應向公安部門報警,報警時說清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火災情況等,報警電話:
(2)、接到火警后,應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在查明情況后,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急救電話,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
四、火災處置:
1、發現火災時,應保持頭腦清醒,迅速切斷起火部位電源。發現火災部位的領導和消防責任人組織現場人員撲救,做到初期火災及時撲滅。
2、火勢較小時,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防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和蔓延。
3、火災現場所有人員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疏散
(1)、火災發生時,應及時組織住宿人員盡快撤離。
(2)、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熏,并設法向外界呼救。
(4)、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匯報,切斷電源。
(5)人員疏散后應撤離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6)各出口處均設有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7)各部位已配備4公斤滅火器。
(8)消火栓保證完好。
(9)定期組織模擬演練和消防知識培訓。
(10)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注意事項:
(1)禁止私搭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2)宿舍通道保持暢通。
(3)住宿職工如在停電使用蠟燭照明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燒物的基座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宿舍內禁止使大功率電器設備,不得臥床吸煙,抽完煙后,煙頭熄滅。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機房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消防條例》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機房火災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事件類型及危險性分析
2.1.1電氣線路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靜電,雷擊等強電侵入,機房內電腦、空調等用電設備長時間通電過熱、設備故障等原因均可能引起計算機房的火災事故。
2.1.2機房火災事故會造成計算機設備損壞、系統故障網絡中斷或癱瘓,影響網絡的安全運行。
2.1.3火災產生的有毒煙霧污染機房的空氣,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等人身傷亡事故。
3.應急組織及職責
3.1火災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機房火災應急搶險指揮:
成員:
3.2指揮部人員的職責
3.2.1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2.2高低壓專業職責:組織、協調本部門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對發生險情機房切斷電源。
3.2.3智能化專業職責:監控相關區域事故情況。
3.2.4空調專業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切斷空調、通風系統,做好運行方式的.調整和故障設備的隔離。
4.應急處置
4.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4.1.1最早發現火情者應立即向值班長和機房負責人匯報,機房負責人到現場指揮滅火,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啟動本預案。
4.1.2機房負責人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指揮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
4.1.3事故擴大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市消防隊支援。報警內容:單位名稱、地址、著火物質、火勢大小、著火范圍。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同時還要注意聽清對方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打完電話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迅速趕到火災現場。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機房負責人組織人員迅速查明著火原因。4.2.2發生火災事故后,運行值班人員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確保設備運行。
4.2.3火災初起階段,值班人員要利用區域內常規滅火器(干粉或氣體滅火器)進行撲救。控制初起火災,防止火勢蔓延。根據火勢情況立即啟動氣體自動滅火裝置。
4.2.4被困火場逃生時,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背向煙火方向迅速離開。逃生通道被切斷、短時間內無人救援時,應關緊迎火門窗,用濕毛巾、濕布堵塞門縫,用水淋透房門,防止煙火侵入。
4.2.5火災發生時要采取有效措施撲滅身上的火焰,使傷員迅速脫離開致傷現場。當衣服著火時,應采用各種方法盡快地滅火,如水浸、水淋、就地臥倒翻滾等,千萬不可直立奔跑或站立呼喊,以免助長燃燒,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燒傷。滅火后傷員應立即將衣服脫去,如衣服和皮膚粘在一起,可在救護人員的幫助下把未粘的部分剪去,并對創面進行包扎。
4.2.6在火場,對于燒傷創面一般可不做特殊處理,盡量不要弄破水泡,不能涂龍膽紫一類有色的外用藥,以免影響燒傷面深度的判斷。為防止創面繼續污染,避免加重感染和加深創面,對創面應立即用三角巾、大紗布塊、清潔的衣眼和被單等,給予簡單而確實的包扎。手足被燒傷時,應將各個指、趾分開包扎,以防粘連。
4.2.7消防隊到達火場時,應立即與消防隊負責人取得聯系并交待失火設備現狀和運行設備狀況,然后協助消防隊滅火,并提供技術支援。
4.2.8復情況,事故應急處理全部結束,才能恢復生產秩序。
4.2.9火災事故報告流程
4.3.1出現火情后,值班人員除采取有效措施撲滅初期火情外應立即想機房負責人匯報;
4.3.2火勢無法控制時由機房負責人決定報火警請求轄區消防隊救援。并在在火災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向所云匯報突發事件信息。速報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情況、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
4.3.3聯系方式
消防隊:119醫務急救:120
4.4注意事項
4.4.1應急處置時注意防止中毒、窒息、觸電、燙傷。
4.4.2危險區設好警戒線,并掛好標示牌。無操作權限的人員不得亂動現場設備。
4.4.3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時注意檢查防護用品合格,且在有效檢驗期內;正確佩戴使用正壓式呼吸器、隔熱服、隔熱手套、絕緣靴等安全防護用具。
4.4.4現場自救和互救時不熟悉現場情況和滅火方法的人員不得盲目進入危險區域,救人前先確認自己的能力和現場情況是否能夠滿足對他人施救的需要。
4.4.5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全面檢查,確認現場無火災隱患和建筑物坍塌的隱患。
4.4.6加強自身防護,避免救火導致人身傷害。
4.5附則
4.5.1機房應急人員的聯系方式。
機房火災的應急預案2
第一條機房內禁止明火禁止吸煙,機房內的所有設備需要定期維護并做巡檢記錄、根據機房實際情況進行清掃工作。
第二條機房網絡設備維護由網絡管理員進行,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排除故障,在遇到硬件三包范圍內的故障時,應及時聯系供應公司上門或將機器送供應公司維修;
第三條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機房、設備及系統運行管理規定,不得在機房內從事與系統管理、運行維護、系統安裝和調試等無關的工作;
第四條做好防火、防雨、防濕、防盜工作,注意用電安全;機房內的環境要每周檢查溫度、濕度、電力系統、是否滿足機房相關的標準要求。
第五條機房內的交換機和服務器系酒店運營的關鍵設備,任何人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改其系統參數。
第六條要做好機房的安全工作,對服務器的各種帳戶、密碼嚴格保密。
第七條應及時做好數據的備份工作,保證在系統發生故障時,數據能夠快速、安全的恢復。所有備份數據不得更改,并要求做到本地和異地分別備份保存。
第八條為了確保本酒店網絡正常運行,每日對機房內的設備進行巡視,主要著重于服務器及網絡設備運行正常與否。
1、對機房里的溫度進行調節,如室內溫度過高,調節空調對機房進行有效的通風。
2、查看交換機與防火墻及接入設備的工作狀態,如發生異常,對其進行及時有效的維護。
3、監測網絡運行狀況。
第九條除本酒店網絡管理員外,公司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的,需網絡管理員陪同下進入機房。
第十條嚴禁帶外單位人員或無關人員進入機房,確因工作需要,如:系統故障診斷和處理,設備維修維護、系統或設備安裝等進入機房,必須由網絡管理員陪同進入,配合項目的實施。
第十一條進入機房的設備應在進入機房前拆除外包裝,以保證機房環境的清潔和安
第十二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性物品進入機房。
第十三條機房內提供的UPS電源只允許為主機、服務器、網絡及存儲等核心設備供電,嚴禁安插其他設備,增加UPS電源供電負荷。
第十四條嚴禁擅自切斷供電系統,確因工作需要斷電時,首先應做好相應準備工作,經部門領導批準,然后給所有部門發放斷電或斷網通知,最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機房內安裝用電設備或有用電需求的項目時,必須經過專業人員或設備提供商的安裝工程師進行現場勘查,經確認在滿足或符合要求后工程才能實施。
(一)值班人員發現機房火情(包括監控中心人員)要立即到現場查看。
(二)如果是個別電路盤著火,應拔出著火的電路盤,用1211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將火撲滅。
(三)某機柜幾塊電路盤及電纜著火,應立即拔出著火的電路盤,用1211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滅火劑將火撲滅。
(四)如果機房的機架機柜著火,值班人員無力自滅自救時,監控中心應切斷機架機柜電源或樓層電源,關閉空調,嚴禁開窗,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指揮機關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滅火,組織值班人員立即撤離現場,封閉門窗,按下區域自動滅火按鈕滅火,同時撥打119報警,大聲呼救,報告公司主管領導或安保值班室,監控室廣播火警。
(六)在消防隊到達后,應積極配合,簡明扼要說明著火位置,火勢情況和已采取的補救措施。
(七)用1211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噴射滅火劑能把火撲滅的,應配合消防隊保護現場和消除隱患,防止再次著火。
(八)用1211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能把火撲滅時,為防止煙熏引起人員中毒,應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滅火,盡快將火撲滅。
(九)應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執行。
(十)火災報警電話:119
本預案應注意的特別事項:
1、當發生火災情況,進行處理并保證人身安全的同時,根據設備的重要性進行相應的搶救措施,保證重要設備,特別是直通電話,以及與冀北、華北相應數據的上傳,保證通道暢通。
2、搶救完主要設備,在進行次要的設備搶修,待事故處理完畢后,進行相應的實驗,保證設備的運行性,并進行設備的可行性分析。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3
一、火災危險性及特點。
辦公樓火災大多發生在房間內,火勢通常沿門窗、走廊、樓梯間蔓延擴大,大量濃煙很快充滿各層走廊,燃燒時還會產生有毒氣體,影響人員疏散,甚至造成中毒傷亡。發生火災,如處置不當,釀成大火,其社會影響較大,損失較大。
二、火災事故處置預案。
(1)發生火災,要盡快疏散人員。消防隊到達后,經現場偵察,如發生仍有被困人員,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搶救人員要采取防護安全措施,盡量利用走廊和樓梯間,如走廊或樓梯被大火封堵,可從窗口、陽臺利用安全繩直接把人救出。
(2)戰術方法要以內攻為主,輔以外攻。其處置預案:一是佩戴空氣呼吸器從樓道鋪設水帶,深入內部打近戰。二是如起火樓層不高,也可從外部窗戶、陽臺,利用登高設施進行撲救。三是如火焰沖出窗口,可從室內直接向燃燒室射水,給深入內部消滅火源創造條件。四是假設火災已發展到猛烈階段,火勢蔓延,多層燃燒,要在調集救援力量的同時,采用上截下防,分層滅火,在救援力量充足的情況下,起火樓層部署滅火力量,受到火勢威脅較大的上面部署堵截力量,進而消滅火災。
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處置預案:
礦區人員密集場所主要包括:職工俱樂部、大型會議室、體育館、大型飯店、文體娛樂活動以及醫院、學校、幼兒園等。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4
意外停電:
1、售樓處如發生臨時停電事故,值班或其他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售樓處事物主管;
2、事物主管應立即報告開發商值班人員,并通知安管做好售樓處秩序維護工作;
3、應及時聯系主管電力部門,盡快恢復售樓處正常用電;
4、恢復電力后應在整個售樓處區域巡視一遍,檢查有無跳閘、短路和其他故障。是夠有設備、照明未關閉;
5、事故處理后寫出事故情況和處理報告;二火情處理
1、當班安管不要慌張,保持頭腦清醒;
2、及時通知隊長與工程維修人員,使用最近的消防設備進行自救;
3、安管要按照消防預案及相關消防知識對火情進行控制,并及時上報各部門領導;
4、所有值班人員對客戶進行疏散,維護現場秩序;
5、在第一時間上報售樓處領導由售樓處領導是否打火警電話;
6、事故處理后由相關部門進行拍照備案、清點損失;
7、通知保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工作。三刑事治安事情的處理
1、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即撥“110”;
2、必須保護好現場,控制售樓處各出入口并安排安管維護好現場秩序;
3、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組織搶救;
5、等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全力協助開展偵破工作。四
發生搶劫的處理:
1、遇有盜匪持械進入售樓處內打劫,應保持鎮靜,沉著,迅速發出警報警號:(110);
2、設法制服案犯;
3、案犯逃竄時,應及時記下案犯的人數、衣著、相貌等特征;
5、及時記下案犯的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并留意逃竄的方向;五停車場車門、車窗未關的處理
1、如停車場發現車輛車門或車窗未關好及時報告當值領班或主管與車主聯系、切勿觸動車輛的`任何位置;六售樓處聚眾鬧事的處理
1、時間發生時
(白天)
A、應及時在最短的時間內及時通知當值領導并報警;
B、掌握處理狀況及發生情節,以便配合警方詢問調查;
C、部門領導應立即至事發現場進行協調;
2、事件處理后
A、調查清點人員及財產損失情況并進行拍照取證;
B、提出報告及改善方案;
C、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呈報公司本部及相關單位,若因聚眾鬧事造成設備設施損壞除拍照取證外并協助相關單位維護;
3、監控錄像處理
1、注意各監視器、監視歹徒的一舉一動;
2、遇有情況迅速匯報領導及警方;
3、檢查錄像帶是否將聚眾人員破壞行為拍攝收錄、并提供警方參考調查;
4、立即趕至現場實施封鎖管制;
5、警方抵達現場后交由警方全權處理;
6、保護好現場等待警方到達,并配合警方詢問調查;
7、時候寫好事情經過報告交由上級領導;并提出改善方案(自身);
2、(晚上)
1、如遇情況需在最短時間內通知上級領導及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2、做好現場的維護工作,事后協助警方進行調查、詢問。
事后處理:
1、配合警方做好事后處理;
2、維護好現場的秩序,閑人勿接近;
3、對事后損壞的財務進行拍照,預留證據;
4、寫好事件經過交由上級領導。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5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兒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三)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四)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區教育局辦公室和相關業務科室。
(二)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組織學生疏散。
(三)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四)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五)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6
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檢查各責任組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報警電話119,廣播告知全體師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
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校醫)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圖書室,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計算機中心和計算機室的消防安全由負責。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師生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將火災消滅于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迅速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及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師生迅速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從疏散通道撤離,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負責緊急疏散的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進行特殊管理與培訓。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優勢,切實加強火災應急救援準備,全面提高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迅速聯動社會救援力量,及時、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災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河南省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濮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濮陽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調集相關聯動力量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消防部門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整改、清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1.4.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1.4.3以人為本,科學處置。始終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保證滅火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采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技戰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領導機構
2.1.1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時,市防火安全委員會立即成立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市財政、交通運輸、衛生、環保、住建、公用事業、安監、宣傳、氣象、供電、民政、保險、武警、中石化各1位負責同志擔任。
2.1.2市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制定總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應對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3)統一調度全市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統一協調武警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5)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總隊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信息,并負責善后工作。
2.1.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部門相關警種開展火災事故處置實戰演習,提高多警種聯合作戰能力;組織、指揮火災發生地公安部門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并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和現場管制。
(2)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市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應急救援建議;加強滅火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并負責統一調度;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市財政局:負責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
(4)市民政局:根據應急救助需要,做好災民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工程車輛裝備供應,及時協助公安消防部隊開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廢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鄰建筑等。
(6)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提供火場臨近區域地下水、氣管網情況,確保火災現場用水;對火災現場燃氣管道關閥斷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7)市衛生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對可能發生的疫情、染毒的火災事故現場進行防疫、清毒處置。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滅火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送保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
(9)市環保局:負責監測、評估火災事故現場的環境情況,確定污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范圍,提供消除環境污染的處置措施;督促、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污染物進行處置。
(10)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提出建議,組織、參加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11)濮陽供電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證現場電力供應;快速修復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2)中石化濮陽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13)市保險協會:協調、指導、督促保險機構開展火災事故現場勘查及遇難、受傷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14)市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工作,做好分析預測工作,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
(15)武警濮陽支隊: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組織武警參加滅火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秩序。
2.2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指揮部的決定和批示。
(2)建立全市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綜合系統,接收、匯總、分析有關火災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向市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3)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火災事故調查,擬寫火災事故總結評估報告。
(5)評估、修訂《濮陽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6)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指揮機構
市指揮部根據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設立滅火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現場公安消防部隊職務最高的領導擔任指揮長,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下設工作小組。
(1)滅火應急救援組:負責搜集和掌握現場情況,制定處置措施和方案,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滅火應急救援決策意見,貫徹執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指揮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2)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
(3)專家技術祖:組織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提供滅火應急救援技術支持。
(4)現場警戒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5)宣傳報道組: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6)后勤保障組:負責參戰部隊的戰斗裝備、滅火劑、燃料供應和現場維修,以及生活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組:負責受災群眾安置和傷亡人員善后處理等工作。
2.4專家組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筑、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制定滅火應急救援方案和解決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3預防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各級消防部門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發現火災隱患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精良的滅火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指導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戰演練;督促各應急救援隊加強執勤戰備工作,搞好專業訓練,強化戰備意識,隨時做好“滅大火、搶大險、救大災”的準備。
3.2監測
各級公安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隊加強通信指揮系統建設,充分利用語音、圖像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市、縣兩級政府和公安部門音視頻互聯互通,及時監測接收火災事故信息,隨時調用城市治安防控或道路交通等社會圖像監控資源。任何個人發現火災隱患或火災時,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3預警
按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I級)、重大火災事故(II級)、較大火災事故(III級)和一般火災事故(IV級)預警。
公安消防機構建立接警、戰備值班室,實現專人24小時值班。各級公安部門指揮中心或公安消防機構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應迅速了解起火時間、單位、地點和著火物質、范圍,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及時調集相關力量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并根據災害事故級別和相關要求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同時,向同級有關部門通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火災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隊及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4.1.2應對一般(IV級)火災事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級預案視情啟動。
4.1.3應對較大(III級)火災事故,啟動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4.1.4應對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火災事故,超出事發地政府應急處置能力,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較火災事故,啟動本預案,并向省政府、消防總隊申請增援。
4.2應急處置
4.2.1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公安、消防、安全監管、衛生、環保等部門組織實施滅火應急救援,盡可能控制火災蔓延、擴大,迅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嚴防次生災害發生,并按規定迅速、準確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指揮部辦公室。對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市指揮部及時啟動本預案同時,上報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啟動本系統的行動方案,趕赴火災現場,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2.2處置指揮。
(1)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接到報警后,根據火災事故級別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指揮部。
(2)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級別指揮調集所屬力量參加滅火救援,按照指揮權限分別調集轄區內的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進行滅火救援。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的行動方案,積極參與滅火救援。上級指揮部到場前,增援力量接受轄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組織指揮。重要場所、重點時段發生的火災,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報告,并提高一個等級調度。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大跨度大空間建筑、化學危險品等敏感場所火災按相應高一個等級調度。
(3)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的需要,就近調度滅火救援增援力量。跨縣區增援力量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接受任務分配和調派。
4.2.3處置程序
現場指揮部在市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滅火救援工作實際,確定作戰意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積極疏散圍觀群眾;進行火情偵查,確定燃燒物質和有無被困人員;開辟救生通道,迅速控制危險源,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監測,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并按既定滅火救援方案展開滅火戰斗;確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場供水;選擇好滅火陣地,減少水漬損失;轉移和保護物資;必要時采取火場破拆、排煙和斷電措施;檢查火場,消滅余火,清點人員和裝備,結束戰斗;保護現場,進行火災原因調查及損失核定。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其他相應的應對措施。
4.3應急升級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制,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市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或提請省指揮部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4指揮與協調
4.4.1市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隨時向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各聯動部門、成員單位服從現場指揮部的調度。各增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由現場指揮部下達作戰任務。
4.4.2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及時調集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到場,提供決策支持。
4.4.3通信部門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及時為火災事故現場提供通信指揮服務;各級指揮員按要求配備通訊指揮工具,始終保持與各參戰力量、上級部門或指揮中心的聯絡。
4.4.4市指揮部應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統一調用滅火應急救援所需裝備、物資;現場指揮部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動產,并按規定及時予以返還、補償。
4.5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致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余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溫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并進行相應處理,防止復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須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4.6善后工作
4.6.1后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范圍,成立災后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并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應及時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對轉移的受災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依據職責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組織。
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4.6.2調查評估。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市指揮部制定或由公安消防機構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
4.7信息發布
市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災事故信息發布工作。
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采訪時,應經市指揮部批準,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地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應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尤其是消防特勤力量建設,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鄉鎮、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將鐵路、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5.2裝備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為消防部隊配備、更新必須的滅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裝備器材,并與消防裝備、器材、滅火藥劑生產廠家建立聯保協議。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以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儲備一定的滅火應急救援物資。市民政局指導、督促縣區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建立臨時避難場所,并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5.3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指導、督促各地醫療衛生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按照要求組織義務人員和醫療設備趕赴火災事故現場,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等情況。
5.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火災事故現場需要,調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及時通報道路通行情況,適時引導救援車輛通行,并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道路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5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資金從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的消防業務經費中列支,情況緊急時可由同級財政部門先行預撥,保障應急需要。
5.6科技支撐
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強化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衛星遙感系統等應用,完善滅火應急救援專家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健全聯勤聯動工作機制,加大火災預防控制、先進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應用力度,為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6監督管理
6.1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及宣傳、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的內容,并督促落實。有關單位把防火、滅火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6.2預案演練與評估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至少分別組織2次應急聯動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和火災事故應急聯合實戰演練。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提出應急預案修改完善意見,以及滅火應急救援裝備、設施的維護、更新等方面的建議。
6.3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6.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做出相應修改并報市政府審批。各縣(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地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附則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消防支隊制定。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29
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森林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象征國家昌盛,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針對森林火災發生的特點,進一步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掌握消滅火災的主動權,達到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把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為此特編制我開發區(街道)的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一、基本情況:
開發區(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風景優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圓約11.2平方公里。轄區內共有山林面積1800畝,其中湖景社區有山林面積1750畝,大箕山社區有山林面積50畝,湖景社區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開發區(街道)建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并設立了護林防火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局),共有專業護林員14名,義務撲救隊員55名。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系。
二、森林防火撲火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數
1、有利條件。
開發區(街道)、社區兩級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開發區(街道)指揮部由街道主任任總指揮,各社區護林防火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系,林區離部隊駐地又比較近。
2、不利因數。
一是由于連年封山,雜草灌木叢生,地面枯枝落葉日積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險隱患大;二是湖景社區基康里、孫家灣拆遷,已無人居住,護林員都居住在安置小區,離山林防火地較遠,加上部隊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員進出難;三是沿山有學校、部隊、靶場、公墓;四是殯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掃墓等等。這些因素給山林防火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
三、主要護林防火措施
1、開發區(街道)與社區簽訂護林防火責任狀。社區與護林員簽訂了責任狀,與林區企業單位簽訂山林防火告知書,責任落實到位。
2、充實調整責任性強、身體健康的專職護林員組成護林防火隊伍。
3、加強維護保養,確保GPS護林防火實時監測系統正常運行,確保護林員到崗到位。
4、護林防火重點道口及重點區域設置了8臺自動語音播報器,加強宣傳,提醒入山人員,山路增設醒目的防火標語牌等。
5、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共配置了:新增了滅火彈30箱、消防服5套、水槍3支,同時配備了鐵鏟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資。
6、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分別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區物業保安組成的半專業山火撲救隊伍。湖景公墓配備了20人的義務撲救隊伍。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預案
1、區內主要撲救力量:區勤新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8723部隊共建連隊,主要負責撲滅山火。
2、撲救補充力量:兩個社區的半專業撲救隊伍(35人)及湖景公墓義務撲救隊伍(20人),主要負責清理火場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根據“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防火方針,對一般森林火情,應立足于本開發區(街道)、社區及公墓。發現火情及時上報開發區(街道)、區農林局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時組織義務撲救隊員攜帶滅火彈、水桶、水槍等物資把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并由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理有關事宜。
3、撲救指揮人員情況:
指揮:
第一副指揮:
副指揮:
成員:
五、撲救指揮部分組與職責
1、撲救組:負責山火現場的撲救工作,根據風力風向的變化,火災現場的地形、地勢等情況實施撲救,與山下組保持溝通,建議調集有關力量等。
2、通訊組:負責火災現場和各級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保證總指揮的各項指令暢通無阻。
3、后勤組:負責撲救人員撲火工具、裝備、油料、等物資保障供應。
4、醫療救護組:社區衛生中心及就近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就地急救和護送。
5、火案查處組:負責火場調查,及時查明起火原因和損失情況,對火災肇事者和責任者,依法作出處理,并將結果上報區護林防火指揮部。
六、聯合撲救處理程序和力量調集。
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接到任何一處山林火災的報告,應根據火情立即派員奔赴現場,有部分工作人員留守值班,進行監聽,并與火場聯系,開發區(街道)指揮部和有關社區必須有人員在火場第一線,以便及時準確向現場指揮長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匯報情況,由負責人決定是否采用預案撲救,以后工作人員接上級精神用電話通知消防隊伍,同時將火情及調集滅火力量報告值班室,并與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保持不間斷聯系,及時掌握火情變化,適時調集力量、調撥救火物資。
七、火災的調查、統計和善后工作。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森林防火總指揮部、林業部《關于劃分森林消防監督職責范圍的通知》精神進行火災的調查和統計。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牽頭,會同區、開發區(街道)職能部門組織調查組,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姓名、單位及森林過火面積、燒死、燒傷樹木情況、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及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詳細的調查,經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查后記入檔案,統計工作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九、三十條有關規定進行。
八、防火物資庫物資配備情況。
消防服5套、滅火彈1000只,滅火水槍6支,水桶20只,掃把20把,鐵鏟20把,風力滅火機5臺,強光手電2臺。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30
為了做好學生宿舍的消防工作,確保廣大住宿學生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沉著應對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學生宿舍樓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事故善后處理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一)滅火行動組:由學生宿舍區物業管理處和義務消防隊員組成,事發樓值班員任火場應急臨時指揮,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二)通信聯絡組:由學院總值班員、各部門、重點要害部位負責人組成,院長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三)疏散引導組:由學院學生處、保衛處、宿舍保安及學生樓委會干部組成,學生處處長任組長,負責火災時宿舍樓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四)防護救護組:由學院體衛部、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及部門人員組成,體衛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火災時醫療救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善后處理組:由院長辦公室、學生處、保衛處、宣傳部組成,院長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協助技術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事宜、對外發布信息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一)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以及宿舍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宿舍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動靜態全方位24小時監控。
(二)發現火警信號及接到火警電話后,應立即通知保衛處總值班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三)總值班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四)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第一時間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值班領導,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五)值班領導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一)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部門及宿舍物業管理處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及消防設施完整有效。宿舍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二)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三)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四)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五)堅持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習和疏散演練。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一)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二)對于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三)對于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采取“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四)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五)火場撲救要采取“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六)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七)火災撲救完畢,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及善后事宜。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一)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二)后勤服務中心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三)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四)現場指揮人員應組織人力確保交通暢通。
(五)后勤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31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及時迅速撲救可能發生的大面積火災,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保障學校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為全校師生創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學習環境。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副校長
副組長:校辦主任、保衛處處長
成員:宣傳部部長、財務處處長、資產與實驗管理處處長、基建處處長、后勤管理處處長、圖書館館長、校醫院院長、各學院院長
職責:強化全體師生員工的火災防范意識,督促“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負責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現場指揮組
總指揮:分管副校長
職責:組織調動人員增援,協調保證水源正常供應,調動滅火器材、逃生自救裝置等,督促指揮各行動組完成搶險任務。
(三)滅火搶險組
組長:保衛處處長
成員:保衛處工作人員、學校義務消防員、學生宿舍樓管員及相關人員。
職責:
1、發現火場及時判斷火勢,在2分鐘內作出是否向消防中隊報警的決定,在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人員滅火。
2、根據火情,及時、果斷、正確提出具體滅火方案并組織實施。
3、啟動應急疏散預案。請示調動設備保障組,及時排除消防設施、設備故障。
4、組織突擊力量處理火場出現的妨礙滅火、搶險、疏散等問題。
5、消防官兵到達現場后,向其匯報情況并積極配合。
(四)疏散引導組
組長:學生工作處長、保衛處處長
成員:學生處、保衛處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
職責:
1、疏散指揮人員進入指揮現場,指揮人員疏散。
2、到達火災現場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圍觀教職工及學生,宣傳動員、穩定人員情緒,引導被圍困人員開展自救和防護,同時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組織逃生,被圍困人員以最快的速度撤離火災現場,消防官兵到達后,積極配合搶救被困人員。
3、在疏散被困人員時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設施、設備和工具進行疏散。
4、調動機動人員,及時解決疏散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和緊急情況。
5、組織人員對爆炸危險物品、貴重物資和影響滅火的物資進行疏散。
6、平時要對每個成員及學生進行培訓,明確各自崗位和任務。教育師生疏散過程中應保持高度的冷靜,按照平時消防疏散演練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疏散。
(五)醫療救護組
組長:校醫院院長
組員:校醫院有關人員
職責:
1、滿足急救醫療救護用具和急救藥品。
2、對火場中的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或傷病程度隨時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進行治療的危機傷病員要及時送往醫院。
三、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學校辦公室、保衛處和相關領導。
(二)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管理人和相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1)火災時,由于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2)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沖過去。
(3)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困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采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志,盡快從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并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4)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盡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1)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陰的物資。
(2)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歷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三)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四)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盡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后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五)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六)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并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并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
四、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違章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于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誘發原因。
五、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疏散通道暢通,不堆物。
有關火災的應急預案 篇32
為了提高醫院內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體工作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災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準確、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醫院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滅火應急方案,請各科嚴格執行。
一、重點部位的救火應急措施
1、病房發生火災事故時,首先應當穩定工作人員的情緒,以免發生混亂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員工”的原則。人員撤離現場和疏散物資依次進行,切莫爭先恐后,相互擁擠,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發生自殘,造成不應有的悲劇。發生火災時病房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安排人員報警。當起火人員受困時,切不可跳樓逃生,可將被套、床單、窗簾或其他可利用的'繩索系牢后,抓住繩索下滑到安全地點。
病房一旦出現火災事故,應當按以下預案步驟繼續執行:
①首先了解火災發生方位、地點、原因、燃燒物等情況。
②科室工作人員快速分工,一人通告住院病人搞好撤離準備工作,一人火速報警119,一人通告院部,急呼全院員工應急幫助。
③最快的速度切斷本樓層電源(樓層電源開關在中間樓梯口)
④平衡病人和員工的情緒,存有秩序、存有非政府的把病人,特別就是產婦、嬰兒快速撤離至安全場所。
⑤在有效的時間內,搶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隊未至之前,義務消防隊員和員工在分管院長或科室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利用院內現有消防器材展開滅火。
⑦在最短的時間內由分管院長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火災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調查火災原因及后事工作。
2、對配電房出現火災事故,電工應立即阻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滅火。
3、對倉庫發生的火災事故,倉管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切斷電源。火勢向上層蔓延時,控制上層、下層設防;火勢向水平蔓延時,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設防。上下控制,上層為主。注意疏散物資,并負責向消防部門介紹物資存放的數量,有無危險、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員等情況。
二、對通常防雷部門的救火應急措施
對一般防火部門發生火警時,離火災事故最近的部門、人員應當迅速進行撲救,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迅速報警。同時組織好人員整理好重要、貴重、危險物品,做好疏散準備工作。
三、醫院領導對救火工作的應急措施
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應當迅速趕到火災事故現場,召集有關領導成立滅火領導小組,了解情況并進行相應的分工。對火災事故采取邊解救被困人員邊組織人員控制火情,轉移和疏通物資。向消防部門介紹發生火災的部門或病房的房屋結構、分布情況、水源、物資的危險性和被困人員的情況。
四、如何撥通“119”火警電話
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不要慌張,要報清火災發生地街道(青春路288號)、單位名稱、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員數,要說清科室內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報完后請不要急著掛電話,等接警員說好再掛,如他還有什么問題或有沒聽清楚的地方,請詳細告知。
五、搞好防治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實做好用電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崗位)要指定人員平時做好用電及醫療儀器性能安全檢查及記錄(每周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長匯報,無問題及時記錄在案。醫院每月對記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與個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終考核掛鉤。
總之全院職工必須熟識和掌控以上內容和措施,出現事故后積極主動搶險救災,為減少損失而獲得時間,并特別注意維護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