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精選30篇)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
前言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公共衛生事件的意識逐漸增強,尤其是疾病的突發,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嚴重的影響。為了使校園安全、有序、穩定地運轉,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加強中學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需要建立科學的應急預案。本文從中學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應急預案后續工作的開展等方面展開,旨在為中學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提供參考和指導。
一、中學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
1、應急預案制定的原則
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
制定應急預案要根據事實情況和適用法規,通過科學的思維方法,準確的獲取、整合和分析信息,確定事件的類型、范圍、危害程度等,因地制宜地設計對策,以最優方案應對應急情況。
(2)合理性原則
應急預案的制定應該合理、可行、可操作,不能超出校區實際情況和資源實力。盡可能在保障應急預案質量的前提下,確保制定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全面性原則
應急預案要覆蓋全面,包含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有針對性的闡述每個階段所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應急預案不僅要考慮人員安全,還要考慮到財產的安全等問題。
(4)時效性原則
應急預案的制定應考慮到時間限制,為了確保應急事件能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控制,應盡快制定應急預案,并對其進行演練,使管理人員能夠更加熟識掌握應對應急情況的方法和技巧。
2、應急預案中應包括的內容
(1)預案文件的基本概述
1、預案的制定依據背景;
2、預案的適用范圍和主管單位;
3、預案的編制和修改負責人及編制組織和管理機構。
(2)應急預案中的預警和信息收集程序
1、預警程序;
2、信息收集程序;
3、信息評估和分析程序。
(3)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不同的等級根據事態變化需要靈活調整。對于疾病的突發,根據信號報告和現場人員情況進行分類并采取相應的救護、處置等操作。
(4)應急人員的職責與分工
應急預案中要明確各應急人員的崗位職責和任務分工,確保按職責行使職能。
(5)應急物資準備和配備
校園應急預案中要詳細闡述各類應急物資準備和配備情況,以及采購和管理時的程序和要點。
3、應急預案的制定流程
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一項復雜而繁瑣的工作,需要嚴謹的執行流程,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加強組織協調,盡快完成應急預案的制定。
制定流程主要包括:
(1)調研和論證
對中學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的必要性進行論證,收集疫情信息和數據,明確應急事件的范圍和影響,為制定應急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2)編制草案
根據調研和論證結果,按照應急預案制定流程的要求,組織起草應急預案。
(3)試行和修改
對初版應急預案進行試行,收集和整理有關的反饋信息和有用經驗,良性循環地開展預案完善和優化工作。
(4)審批和發布
經過反復修改完善后,將應急預案提交相關主管單位進行審批,并將最終版本的應急預案予以公布。
1、責任落實
應急預案是萬無一失的方案,實施過程是影響預案效果的直接因素,責任落實是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環節。要求每位應急參與人員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應急預案確定的崗位職責和任務分工,不漏失誰,落實到位。
2、指揮調度
在應急現場要求有專業的響應人員,對情況進行應急響應等,應急救援和應急執法人員應有序、高效地組成應急指揮組,快速成立指揮部,由專人進行人員分配、物資調配、因應策略的落地執行。
3、信息傳遞
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快速信息傳遞,確保相關部門、人員及時掌握最新信息、調整應急方案,提高應急響應效率。利用各種通訊手段及時發布信息,尤其是疫情等突發情況,如要遵循醫學觀察期控制疫情傳播,及時升級情況。
4、數據分析
在事件發生后收集并整理事件數據是十分重要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數據有助于對應急預案進行調整、優化和完善,為相同事件的應對和處理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決策依據。
1、應急演練與評估
校園應急預案的調整、完善,需要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和評估。為了檢測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及針對性,演練時應針對突發情況進行實際操作,以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2、常態化建設
常態化應急建設、常態化應急管理、常態化應急救援是今后校園應急管理的新方向。應將常態化的應急管理貫穿整個應急預案中,達到一日常態化,則百日無患。
3、審定和更新
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應急處理現場的實際情況可能出現不同情況的處理方案,要及時更新應急預案,以更好地發揮應急預案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結語
中學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是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夠起到及時控制、快速處置的作用。相信通過針對現實的調研和論證,以及科學高效的制定、實施以及后續工作,中學校園應急預案必將取得更好的實效。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深入加強幼兒園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幼兒園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有關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本園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園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通過制定本園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園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 、條件:幼兒園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 、處理辦法:
⑴ ⑴ 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⑵ ⑵ 保健室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幼兒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區婦保所和岳陽街道衛生院并做好登記工作,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保衛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保健室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幼兒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區婦保所和岳陽街道衛生院并做好登記工作,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保衛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 、匯報內容:
⑴ 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⑵幼兒園責任人和聯系電話;
⑶ 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⑷ 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 、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并通知家長。
5 、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8 、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 、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 、書面匯報前因后果及處罰情況。
11 、整改計劃、措施。
三、幼兒園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系方式:
1 、報告程序:
幼兒園
教育局 區疾控中心 ; 區婦保所 街道衛生院
2 、聯系電話:
區教育局 ;
區疾病控制中心 ;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
1、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做到對突發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學校有專人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當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立即報告給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3、學校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后,嚴守事件報告紀律。學校積極協助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工作;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及學生的安撫工作。
4、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5、學校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人員接受上級衛生部門的培訓。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學校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經營活動,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2、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時間、人數、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部門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同一所學校或班級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基本相似的學生或教師,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地址、時間、癥狀發生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為查明疾病的原因,學校應積極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4、學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等。
(3)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衛生安全防護的相關知識。
5、學校發生放射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放射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數等有關內容。(2)立即撤離有關人員,封鎖現場,切斷一切可能擴大事故范圍的環節。
(3)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
在采取有效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放射污染源并根據需要實施其他醫學救治及處理措施。
(4)配合有關部門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確定放射性同位素種類、活度、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
(5)學校內被污染現場尚未達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鎖。
其它:
1、為了防止傳染病的流行,學校還應注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⒈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導和規范全院范圍內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⒊工作原則
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⑵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院領導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⑶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部門、各科室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保障。要廣泛組織,全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⒋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組長:院長、書記
副組長:副院長、副書記
組員:醫務部、護理部、門診部、二門診部、保健部、院感辦、院辦、總務部、保衛部、黨群辦、設備部、人力資源部、監察審計部、健康教育部、財務部、外聯部等職能部門主任、各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辦公室設在醫務部,由醫務部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1.承擔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2.承擔我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醫院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要及時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院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醫療救治
⒈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⒉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⒊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環境。
⒋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不得拒絕接診。
⒌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⒍開展科研與技術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技術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五、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業技術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開展衛生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組織,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⒈專業技術組織保障
⑴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級負責、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⑵演練
按照統一計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⑶后勤保障:物資、經費、交通、通訊保障由財務部、總務部負責
⒉宣傳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正確引導社會心理,動員公眾積極支持并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落實群防群控的應急措施。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嚴重危害,指導和規范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學校穩定,保障師生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范圍內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事件的處置。
二、應急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總指揮,副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五個組:醫療救護組、疫情信息報告組、現場組、后勤保障組、聯絡協調組。
三、職責
1、指揮部職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根據事件狀況及時宣布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快速、高效處置。
2、醫療救護組職責:
(1)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進行現場緊急處理。
(2)配合醫院搶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報告組職責: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信息報告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事發現場了解如下內容:發生時間、發病人數、主要臨床癥狀、可能的發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報告責任人將了解到的信息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接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匯總,在征得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必須在2小時內向衛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衛生院報告內容:①發生時間②發病人數③主要臨床癥狀④可能發病原因⑤可疑食物⑥事件發生單位的聯系電話⑦緊急處置措施。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場所消毒指導。
4、現場維護組職責: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維護人員必須維護現場秩序。
(2)保護事發現場,妥善保護可疑食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等。
5、后勤保障組職責:
(1)及時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所需物資。
(2)加強衛生宣傳,消除師生恐慌。
(3)妥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聯絡協調組職責:
(1)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2)協調各組之間的工作。
四、本方案適用于xx學年。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6
本制度所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病、飲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等事件。如有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教師要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及時做出恰當處理。
一、傳染病
(一)發生傳染病,對患傳染病和疑似傳染病者及早隔離,及時報告。報告的一般程度為班級教師向保健教師或安全主管人員匯報,保健教師或安全主管人員向園長匯報,由園長再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包括:教育局、衛生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等。如遇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報告市、區衛生局和婦幼保健所,然后再書面上報;責任事故應立即報告;一般事故做到2天內報告。
(二)對患病幼兒所在班級的其他幼兒進行檢疫、觀察,留觀期間不收新生、幼兒不混班不竄班活動。
(三)按照“發生傳染病后的消毒要求”,在保健教師指導下,保育員加強其所在班級的消毒工作,做好傳染病登記,復查復治工作,以及傳染病留驗觀察期過后的終末消毒,做好記錄。
(四)加強晨檢,認真做好傳染病針對性檢查,檢查具體內容參見《常見腸道傳染病隔離觀察要求》和《常見呼吸道傳染病隔離觀察要求》。
(五)留觀期滿后無新患者出現方可解除隔離;患者隔離期滿后須憑醫生證明方可回園或進班。
(六)工作人員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園領導,采取必要措施。
二、飲用水污染、食物中毒
(一)立即報告: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動,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救治病人: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將病人送至醫療機構搶救治療。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部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三)保護現場:保留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調查: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區衛生監督所、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區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五)控制事態: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六)善后處理: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積極投入相關調解工作,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協助做好理賠工作。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及時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二)工作原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編制依據: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為依據編制。
(四)定義: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如:自然災害事故、生化恐怖襲擊事件、飲用水污染事件、醫源性感染爆發、免疫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重大醫療事故、醫院水電及醫療設備事故等)。
(五)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診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和受上級指派參加的診所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六)應急組織及職責:診所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王學山擔任組長,其他工作人員為組成人員,負責協調與上級衛生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關系協調,統一領導,統一組織,使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有效的進行。
二、監測報告及應急啟動
(一)監測
1、對法定傳染病進行系統排查并及時上報上級衛生部門。
2、嚴格按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工作,以利于盡早發現和識別傳染病的流行特征。
3、對診所內有化學毒品、放射性藥物儲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
(二)報告
1、責任報告人:發現疫情的首診醫師,發現生物飲用水污染事件、醫源性感染爆發、生化恐怖襲擊事件、免疫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重大醫療事故、診所水電及醫療設施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為責任報告人。
2、責任報告人除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他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盡快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以便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啟動條件:臨床上遇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接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令時。
(四)工作程序:
1、門診醫護人員若發現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匯報。
2、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小組指揮下及時做好傷員和病人救治工作,開辟專門病房對病人進行隔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保障
(一)物資保障:根據要求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藥品及物資儲備,應急儲備物資應妥善保管,及時補充更新。
(二)技術保障
1、培訓:醫務人員必須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應對醫務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
2:演練:診所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四、結束后處理
(一)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小組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完畢后,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科學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獎勵與處罰: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醫師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醫師及相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追究相應責任,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控制蔓延與發展,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措施
1、建立每日報告制度。各班級每天向辦公室報告本班出現的公共衛生事件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診斷改變、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數、與患者接觸或密切接觸者等詳細信息,辦公室定時向市教育局報告本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情況。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動。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等活動作相應調整,也不安排外出參加大型教研活動。嚴格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人員出入管理,加強對校內各種流動人員的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暫停各類培訓活動。
3、加強醫學觀察,醫務室嚴密注意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主要病癥和可疑病癥,及時報告和采取應急防治措施。做好藥物用具的準備工作,指導消毒和清潔衛生工作。
4、加強校園環境的清潔及消毒工作,對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廁所等人群聚集的場所按照相關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消毒,并保持空氣流通。
5、調整教學方式,根據市教育局的要求,堅守崗位,根據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學方式。
6、加強宣傳工作與輿論引導,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要求,學校將主動、及時、準確地發布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事件信息,使學校信息公開、透明,對學生和教職工進行正確引導,穩定師生的情緒、心態,消除師生員工不必要的緊張和恐懼心理。
四、具體應急反應
學校根據所在地衛生部門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做出相應的應急反應。
1、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警的反應
學校啟動預防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值班制度,指導、督促學校各處室、各班做好應急準備。按照當地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開展學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治工作,啟動相關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大力開展預防傳染性疾病的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病意識和能力。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C級警情的響應
在預警的基礎上,學校立即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進入應急狀態,督促各處室、各班落實各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治措施,按照當地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工作預案,開展學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治工作,落實各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治應急措施。
3、公共衛生突發事件B警情的響應
公共衛生突發事件B級警情發布后,在C級響應的基礎上,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取消一切校內外大型群體性活動,對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
4、公共衛生突發事件A級警情的響應
公共衛生突發事件A級警情發布后,在B級響應的基礎上,學校根據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形勢,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對學校的教育進行調整,采取停課放假和調整教育方式等緊急措施。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公共衛生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深入加強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范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后勤部門應針對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范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三)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四)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并在第一時間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五)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六)報告方式及電話:在當面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報告的同時應向上級部門報告。
區教育和體育局: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班級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后勤保障組等,并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學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時,能夠準時、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闊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大事(以下簡稱突發大事),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內內師生員工健康嚴峻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緣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峻影響健康的大事。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大事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大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工作的詳細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馬上到達規定崗位,實行相應的掌握措施;
2、協調并協作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依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依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報請區訓練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掌握機構依法實行緊急措施;
5、依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實行掌握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大事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大事發生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大事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大事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準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大事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大事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大事應急預案,并依據突發大事的變化和實施中發覺的問題準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需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準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并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幫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看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依據突發大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大事應急處理工作,聽從并協作對突發大事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聽從學校突發大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大事作出的打算和命令。突發大事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訓練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實行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協作。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大事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大事的力量。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準時發覺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大事。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狀況,緊急或特別狀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準時報告校領導小組,準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親密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大事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消失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消失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大事時,應馬上向縣訓練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于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大事,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損害及其他緣由的集體受傷大事等,應在第一時間運輸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同學處、教務處及后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大事信息的審核、發布。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布,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請示訓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便傳播、發布關于突發公共衛生大事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大事。
5、建立突發大事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大事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大事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狀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大事發生后,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大事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大事調查、現場勘驗、實行掌握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協作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大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試驗室診斷,查明緣由,并提出掌握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大事發生后,在進行大事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老師應當馬上對突發大事所致的病人供應現場救援與醫療搶救。醫療搶救技術和力氣不足時,應當準時懇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大事發生后,學校同學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馬上愛護現場、實行隔離措施,要求同學協作調查及參與醫學檢查,加強同學管理,并做好同學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同學心態和心情穩定。
(四)突發大事發生后,突發大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依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后,應馬上實行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準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具體了解、記錄患者家屬狀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系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供應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仔細貫徹《消毒管理方法》的有關要求,特殊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早發覺、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訓練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看、就地治療,并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掌握措施,防止造成疫情集中。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緣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準時實行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實行必要的愛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供應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并完善洗手設備,供應流淌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全部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訓練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留意勞逸結合,增加抗病力量。留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狀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開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簡單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盡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盡量削減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內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同學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同學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削減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同學要實行登記制度,提示和動員同學、教職工削減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大事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需向學校及縣訓練局請假登記,并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需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依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看的.打算。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同學、教職工進行登記,支配體檢,對有癥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看,對無特別的教職工支配居家觀看,對無特別的同學由學校支配集中觀看。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親密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內內各個建筑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方案、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擔心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學問的宣揚訓練。通過正面宣揚訓練引導廣闊師生正確熟悉、對待和防范疾病,消退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全部教職工、同學發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學問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范的有關科學學問。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大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特地科室,樂觀選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根據突發大事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大事調查、掌握和醫療搶救、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大事的力量。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一)目的
制定《烏龍鎮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烏龍鎮衛生預案”)的目的是:落實《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基層衛生應急能力,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政策和預案為依據,在分析掌握各類危險因素分布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本鎮自身實際情況,編制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霍邱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
(四)適用范圍
《烏龍鎮衛生預案》適用于我鎮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鎮居民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烏龍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村應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村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本鎮要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二、烏龍鎮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烏龍鎮應急指揮機構
烏龍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其職責:
(1)組織和動員本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6)培育本鎮服務民間組織,組織開展本鎮志愿者服務活動。
(二)烏龍鎮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烏龍鎮應急辦公室:負責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協調工作;組織制訂、修改本鎮預案;組織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和演練;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做好學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組織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三)烏龍鎮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烏龍鎮衛生院的職責應有:
(1)能力建設: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2)技術支撐:參與制訂《烏龍鎮衛生預案》,承擔技術方面的編制工作,技術方案應與現有的技術規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導、協助駐本鎮各單位、村委會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村級衛生診斷”,分析本鎮內各類公共衛生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開展本鎮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管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報告本鎮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4)措施落實: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專業防控機構,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協助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四)烏龍鎮其他相關機構
(1)村委會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村民參與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技能培訓和演練;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保證衛生等部門執行公務,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3)駐本鎮單位
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單位內部的衛生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4)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應急工作任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5)本鎮內其他社會團體與組織
本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社會團體與本鎮志愿者組織,應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一)監測
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的網底,烏龍鎮衛生院應做好和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應包括本鎮內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等。
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通報
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本鎮組織和村民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充分利用本鎮或單位的有線電視、電話、廣播、公告欄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設村級預警、信息通報系統。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一)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本鎮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鎮內發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鄰近鄉鎮或上級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本鎮各相關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鄰近鄉鎮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反應措施
本鎮內一旦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本鎮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戶胡鎮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開展村級動員,組織本鎮內各有關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鎮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和衛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公共場所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內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
(3)本鎮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通知急救中心對中毒病人實施搶救;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本鎮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5)采購、接收、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6)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
2、鎮衛生院
(1)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2)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報告。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管理;指導病人家庭消毒。
(4)按專業機構要求,對本鎮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6)開設咨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群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并指導本鎮居民正確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隨訪與醫療服務工作,落實康復期病人的'各項防控措施。
(9)根據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對村民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10)指導駐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協助做好對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3、駐本鎮單位
(1)按照本鎮和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管理與報告工作;對本單位的病人、疑似病人進行登記造冊;落實對人員外出限制等措施,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單位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
(3)執行政府對本單位實施的封鎖、隔離措施。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單位內應急隔離場所,做好封鎖、隔離期間本單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單位內防護用品、消毒設施的采購、供應、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單位內部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解釋和健康教育工作。
(6)開展單位及周邊地區的消毒、殺蟲、滅鼠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單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4、派出所
(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
(2)保護并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衛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
(4)與衛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5、村民委員會
(1)當本鎮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2)當本鎮內發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職業中毒時,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3)根據實際需要和衛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并對專業防治機構認為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
(4)接種、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為隔離者提供生活必需品、處理生活垃圾。
(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員群眾開展公共場所和家庭內的消毒工作。
(6)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本鎮居民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本鎮村民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由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五、善后處理
(一)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應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自我評估。有條件的村,可對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經濟評估。自我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理措施效果評價、本鎮資源的動員與組織情況、本鎮各相關組織的協調與配合情況、對上級職能機構開展現場處理工作的配合情況、物資及經費使用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
(二)恢復與重建
動員本鎮各界力量,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調動本鎮各類資源,開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復和重建。
(三)獎勵與表彰
根據上級要求,本鎮提出獎勵的建議名單并報有關部門。對本鎮內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對其事跡和精神進行宣傳。
(四)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撫恤和補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落實有關待遇。
(六)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一)信息系統
建設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完善本鎮信息報告、交流與溝通制度,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村委會、駐本鎮各單位應完善本鎮的電話、廣播、公告欄等基礎設施,制定并及時更新本鎮成員通訊錄,準確掌握本鎮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預防控制隊伍
戶胡鎮衛生院應設立預防保健科(公共衛生科),培訓村衛生室等衛生服務人員,指導、組織、監督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開展。
(三)醫療救治隊伍
戶胡鎮衛生院應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上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專業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隊伍
發揮駐本鎮各單位和群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志愿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的原則,形成不同功能的應急小分隊,明確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職責,建立人員數據庫,加強志愿者隊伍的培訓與演練。
(五)培訓與演練
加強本鎮衛生應急培訓工作,形成定期培訓制度,提高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開展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訓,重點對本鎮中的安全員。衛生業務人員以及義務宣傳員等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識別和應急反應等知識的培訓。積極參與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在本鎮內組織開展模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本鎮應急準備、協調和應對能力,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六)經費和物資保障
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
我鎮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七)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調查我鎮地形地貌、建筑設施、水流風向、駐本鎮各單位等基本情況,制定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避難和救助場所清單,繪制避難和救助場所分布圖及標識,并報上級政府和專業防治機構備案。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上級政府,及時確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和救助場所,并在本鎮顯著位置張貼避難和救助場所的地圖及標識。被確定為臨時避難場所的單位,應服從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組的安排,并提供相應的后勤保障。緊急情況下,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即刻指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場所,并隨后報上級政府批準。
(八)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本鎮負責并協助組織駐本鎮各單位、群眾組織和民間團體,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本鎮居民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九)駐本鎮各類社會單位的管理
本鎮應與教育、安監、公安、工商、農牧、交通、建設、通信、新聞、檢驗檢疫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部門應摸清本鎮內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分布情況,配合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對駐本鎮各單位的管理工作。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__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干部、班主任及保衛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干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后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干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干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后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干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干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后,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并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后,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 長: 賈傳海
副組長: 賈輝
成 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秘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各校應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應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各校實際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預防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食堂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教輔站或衛生院和鄉黨委政府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欄、廣播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鄉衛生院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邊區域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學校應立即向教輔站和衛生院或鄉黨委政府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加強我校飲水的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升我校公共衛生的工作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學校一旦發生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等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停止供水:學校立即停止純水廠供應的純凈水。
2、及時報告。
(1)條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癥狀。
(2)程序:
a.發現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性 傳染病疾患,應在事件發生5分鐘內報校長室、衛生室、總務處。
聯系電話:
校長室:
衛生室: 總務處:
b.學校在30分鐘內上報區教育局。
c.學校在90分鐘內向區教育局呈報書面報告。
(3)內容:
a.疑似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b.中毒或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學生所在班級、學生住址、家庭聯系電話,事件的直接責任人。
c.目前狀況、事件的經過和緊急處理措施。
d.報告時間和報告人。(發現事件人)
3、學校應急處理。
(1)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組員:
事件發生后由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應急處理。
(2)在第一時間將患病學生送到區中心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
(3)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師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遺漏一個疾患學生。
(4)加強家校聯系,征求家長對治療的意見。
(5)相關領導、教師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做好隨訪工作,繼續排摸調查,安排專人做好家長解釋工作。
(6)學校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區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學生全部康復到校上課。
4、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調查:學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6、控制事態:學校馬上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積極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7、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總則
(一)目的
制定《烏龍鎮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烏龍鎮衛生預案”)的目的是:落實《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基層衛生應急能力,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政策和預案為依據,在分析掌握各類危險因素分布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本鎮自身實際情況,編制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霍邱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
(四)適用范圍
《烏龍鎮衛生預案》適用于我鎮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鎮居民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烏龍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村應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村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本鎮要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二、烏龍鎮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烏龍鎮應急指揮機構
烏龍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其職責:
(1)組織和動員本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6)培育本鎮服務民間組織,組織開展本鎮志愿者服務活動。
(二)烏龍鎮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烏龍鎮應急辦公室:負責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協調工作;組織制訂、修改本鎮預案;組織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和演練;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做好學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組織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三)烏龍鎮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烏龍鎮衛生院的職責應有:
(1)能力建設: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2)技術支撐:參與制訂《烏龍鎮衛生預案》,承擔技術方面的編制工作,技術方案應與現有的技術規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導、協助駐本鎮各單位、村委會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村級衛生診斷”,分析本鎮內各類公共衛生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開展本鎮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管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報告本鎮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4)措施落實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專業防控機構,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協助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四)烏龍鎮其他相關機構
(1)村委會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村民參與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技能培訓和演練;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保證衛生等部門執行公務,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3)駐本鎮單位
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單位內部的衛生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4)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應急工作任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5)本鎮內其他社會團體與組織
本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社會團體與本鎮志愿者組織,應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一)監測
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的網底,烏龍鎮衛生院應做好和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應包括本鎮內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等。
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通報
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本鎮組織和村民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充分利用本鎮或單位的有線電視、電話、廣播、公告欄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設村級預警、信息通報系統。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一)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本鎮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鎮內發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鄰近鄉鎮或上級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本鎮各相關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鄰近鄉鎮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應急反應措施
本鎮內一旦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本鎮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戶胡鎮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開展村級動員,組織本鎮內各有關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鎮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和衛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公共場所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內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
(3)本鎮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通知急救中心對中毒病人實施搶救;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本鎮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5)采購、接收、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6)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
2、鎮衛生院
(1)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2)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報告。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管理;指導病人家庭消毒。
(4)按專業機構要求,對本鎮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6)開設咨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群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并指導本鎮居民正確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隨訪與醫療服務工作,落實康復期病人的各項防控措施。
(9)根據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對村民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10)指導駐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協助做好對本鎮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3、駐本鎮單位
(1)按照本鎮和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管理與報告工作;對本單位的病人、疑似病人進行登記造冊;落實對人員外出限制等措施,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單位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
(3)執行政府對本單位實施的封鎖、隔離措施。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單位內應急隔離場所,做好封鎖、隔離期間本單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單位內防護用品、消毒設施的采購、供應、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單位內部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解釋和健康教育工作。
(6)開展單位及周邊地區的消毒、殺蟲、滅鼠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單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4、派出所
(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
(2)保護并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衛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
(4)與衛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5、村民委員會
(1)當本鎮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2)當本鎮內發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職業中毒時,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3)根據實際需要和衛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并對專業防治機構認為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
(4)接種、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為隔離者提供生活必需品、處理生活垃圾。
(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員群眾開展公共場所和家庭內的消毒工作。
(6)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本鎮居民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本鎮村民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由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五、善后處理
(一)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應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自我評估。有條件的村,可對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經濟評估。自我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理措施效果評價、本鎮資源的動員與組織情況、本鎮各相關組織的協調與配合情況、對上級職能機構開展現場處理工作的配合情況、物資及經費使用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
(二)恢復與重建
動員本鎮各界力量,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調動本鎮各類資源,開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復和重建。
(三)獎勵與表彰
根據上級要求,本鎮提出獎勵的建議名單并報有關部門。對本鎮內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對其事跡和精神進行宣傳。
(四)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撫恤和補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落實有關待遇。
(六)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一) 信息系統
建設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完善本鎮信息報告、交流與溝通制度,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村委會、駐本鎮各單位應完善本鎮的電話、廣播、公告欄等基礎設施,制定并及時更新本鎮成員通訊錄,準確掌握本鎮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預防控制隊伍
戶胡鎮衛生院應設立預防保健科(公共衛生科),培訓村衛生室等衛生服務人員,指導、組織、監督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開展。
(三)醫療救治隊伍
戶胡鎮衛生院應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上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專業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隊伍
發揮駐本鎮各單位和群眾性組織的優勢,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志愿者隊伍,按照平戰結合、分類管理的原則,形成不同功能的應急小分隊,明確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職責,建立人員數據庫,加強志愿者隊伍的培訓與演練。
(五)培訓與演練
加強本鎮衛生應急培訓工作,形成定期培訓制度,提高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開展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訓,重點對本鎮中的安全員。衛生業務人員以及義務宣傳員等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識別和應急反應等知識的培訓。積極參與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在本鎮內組織開展模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本鎮應急準備、協調和應對能力,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六)經費和物資保障
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
我鎮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七)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調查我鎮地形地貌、建筑設施、水流風向、駐本鎮各單位等基本情況,制定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避難和救助場所清單,繪制避難和救助場所分布圖及標識,并報上級政府和專業防治機構備案。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上級政府,及時確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和救助場所,并在本鎮顯著位置張貼避難和救助場所的地圖及標識。被確定為臨時避難場所的單位,應服從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組的安排,并提供相應的后勤保障。緊急情況下,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組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即刻指定本鎮公眾臨時性避難場所,并隨后報上級政府批準。
(八)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本鎮負責并協助組織駐本鎮各單位、群眾組織和民間團體,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本鎮居民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九)駐本鎮各類社會單位的管理
本鎮應與教育、安監、公安、工商、農牧、交通、建設、通信、新聞、檢驗檢疫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部門應摸清本鎮內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分布情況,配合做好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對駐本鎮各單位的管理工作。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爆炸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本預案是根據國家、省、市《非典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等規章制度制定的。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
3、結合整合衛生資源的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4、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5、醫院設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所有專項資金列入本年度財務預算。用于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等。
6、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與領導,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各類急救小組。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對全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有關部門
和小組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疫情突發后所有應急處理工作。
(2)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臨時指揮部和工作組,各個工作組根據職能確定人數,并結合實際進行增減。
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臨時指揮部負責領導全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急診和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的落實。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醫療急救隊。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護理急救隊。
④食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⑤化學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⑥傳染病暴發流行醫療急救隊。
⑦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急救隊。
⑧物品供應小組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防護物品和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
⑨院內感染監控小組負責全院范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⑩專業流調組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并積極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⑾醫護人員防護小組負責全院職工的防護工作,做好對職工和社會群眾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務小組負責突發事件中醫護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后勤服務。
2、建立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
(1)制定《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制度》,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依據《異常信息報告制度》和程序及時報告。
(2)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抓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制定并實施對全院職工和社會群眾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計劃,增強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5)重點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院前急救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迅速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見。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小組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履行職責。
3、急診科及門診各科室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在突發事件中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患者必須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患者,應當按照規定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并結合疫情,采取相應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臨床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配合市區行政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措施。
6、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8、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立即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并采取控制措施。
9、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依法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2h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他重大傷害事件。
2、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接診醫師應立即匯報醫務處和預防保健科,主管部門匯報分管院長和院長,由預防保健科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緩報和瞞報。
3、突發事件報告電話。
五、法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4)違反規程,草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調度的;
(7)泄露秘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1、醫院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院對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危害公眾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和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衛生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鄉鎮)應急預案編寫指南(試行)》等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湖南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上級關于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各項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于抗大災防大疫。確保災后無大疫。
(二)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
二.組織領導:成立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醫療隊、撲疫隊和督查隊。
1.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組長季占平,副組長;
王明明李麗萍劉華王濤郭穎翟界文醫療組組長:王明明,成員:李麗萍劉華郭穎王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標本采集分析。疫區防治處理,防治。總結等各項工作。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鄉鎮)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衛辦應急發[20__]215號)文件精神,規范基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本院在上級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我院全員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應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我院各科室各種力量,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第二部分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南婁底鄉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由院長焦木軍擔任,副組長由防保科科長宋永倉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監督檢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二、社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分隊,負責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和控制過程中的有關工作;協調做好社會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處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和動員群眾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參與群防群治。
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措施
一、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承擔本院的應急處理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對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應急藥品、物資準備工作。
二、社區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南婁底鄉衛生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協助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1、監測:
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2、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通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轄區居民和單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第四部分 疫情應急響應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1、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衛生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反應措施: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本轄區各有關單位、村委會,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
(3)轄區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轄區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3、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二、善后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統
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隊伍
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三、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負責并組織各村衛生室、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宣傳車、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對轄區內各村村民廣泛開展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衛生事件。
附:南婁底鄉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名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分隊名單。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在我院范圍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醫院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處理工作,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和穩定正常社會秩序,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結合本院實際情況,負責本轄區、本院內及上級部門交辦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各小組根據各自職責完成相對應的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機動隊,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快速應對能力和相對應的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安排,迅速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報告與信息發布
(一)凡門診各科室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均要一邊救治一邊立即報告門診部、公共衛生科。
(二)凡各病區、急診科室發現上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在積極救治的同時上報醫務科、公共衛生科。
(三)院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接報后,急救人員及救護車要立即出動,積極搶救,同時要急報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公共衛生科;傷病員較多,需動用病區力量時,需報醫務科批準并協調。
(四)上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公共衛生科接報后要立即調查核實,立即報告院級分管領導,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四、有下類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在知道后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共衛生科、醫務科、門診部、護理部。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三)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或職業中毒事件的,公共衛生科在接報2小時內要將經調查核實后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任何科室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任何科室和個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本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職責,或者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
對舉報突發事件有功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由政府主管部門發布。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制度及措施
(一)由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三)疫情控制措施:采取緊急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等。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運轉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的傳染病要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6.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7.開展科研與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交流與合作,加快病源查詢和病因診斷。
8.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六、物資儲備
我院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及時補充。
七、法律責任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以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情節給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
(二)未按規定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按規定履行突發事件監測職責的;
(四)拒絕接診病人的;
(五)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或者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的。
八、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生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2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中的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可能會對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傳染病防治原則,提高警惕,加強監測,及時發現病例,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者,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并實施屬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校長室)、宣傳組(政團隊和副校長辦公室)、監測與疫情處理組(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組(政教處)和后勤保障處(總務處)。明確各人員的職責任務,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傳染病防控工作任務。
職責分工:
1、組長抓總體工作,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的.落實。
2、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及衛生的整治、購置有關器械和藥品,消殺(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體工作。
3、團少隊負責學校班級衛生工作檢查督促,各班晨、午檢的檢查監督與管理、指導疫情處理等。政教處做好平時防控的督查、數據統計、上報等臨時辦公室工作。
4、政教處、團委: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組織在校內和班級宣傳,組織聯系社區宣傳。
5、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負責班級晨、午檢和平時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必要時要協助疫情處理等。
6、政教處:負責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師生盡快掌握防控知識和技能。
7、校辦公室:負責學校與上級機關及其他單位的聯系與溝通,以及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等工作。
四、工作職責
1、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負責全校日常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協調、組織全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3、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4、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導、檢查;
5、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6、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五、預防:
1、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宣傳、櫥柜、板報、廣播等宣傳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增加學校師生自我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校園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消滅鼠害、滅蚊、蠅,對人員密集的教室、辦公室、進行定期消毒。
3、堅持晨、午檢制度。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堅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5、做好疫苗針對性疾病的控制。學校應做好水痘、風疹、流感等既是學校多發、好發傳染病又是疫苗針對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針對性疾病疫苗的宣傳和接種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學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報告: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乙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鎮于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城鎮于6小時,農村于1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疫情。
七、控制
1、凡發現校醫務室無法確診的甲、乙類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均應立即安排轉醫院進一步明確診斷。校醫應跟蹤了解病人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2、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校醫務室指導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校醫務室應采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察。
3、校醫務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醫務室內的消毒工作,盡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1、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定期對各班主任進行相關技能培訓,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教育主管部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并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2、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衛生局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3、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采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學校應急指揮系統統一領導下,校醫務室應立即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護救護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給予支援。對易感人員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用藥、群體防護措施。需要接受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配合校醫及有關衛生部門采取的醫學措施。校醫務室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校內感染。校醫應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學的調查。
5、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學校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學校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3
一、學校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一校兩院,統一要求,分而治之,一人多崗,一崗一責,層層把關,重在落實,檢查反饋,不斷完善。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民(校長)
副組長:朱軍(副校長)
兵(副校長)
成員:林(教導主任、教學區報告人)
斌(總務主任、生活區報告人)
楊平(教導副主任)
岳權(總教兩處干事)
唐峰(生活區組長、生活區報告人)
王惠(總務干事)
王寧(疾病防控專干)
廚師長
20__年二月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4
為避免在突然停電期間給賓館造成損失和給客人帶來不便,針對各部門具體情況制定如下應急措施:
一、前廳部應急措施:
1、各崗位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應堅守崗位并向客人解釋,安慰客人。
2、各崗位均預支蠟燭或手電筒應急,當班人員必須清楚其存放位置。
3、大堂經理立即向工程部詢問事故原因,并及時向各位經理通報情況。
4、總機熟悉供電部門的相關電話,以便及時溝通,盡快解決問題。
二、計財部應急措施:
(一)、冷庫
1、準備一臺應急燈。
2、暫時禁止有關人員進入冷庫。
(二)、收銀員
1、準備一臺應急燈。
2、條件允許作好數據備份,防止數據丟失。
3、提前準備好各臺、各包間的點菜單、酒水單,提前統計各臺、各包間的消費情況,為消費者結帳提供優質服務。
(三)、夜審人員
1、準備一盞應急燈。
2、利用vps電源做好備份,防止數據丟失。
三、保衛部應急措施
1、餐廳如突發停電事故,保衛部全體再崗人員首先保持沉著、冷靜的頭腦,忠于自己的崗位。
2、維護好餐廳各公共區域的治安秩序,協助各部門做好客人和員工的情緒穩定工作,告誡客人不必驚慌,看管好自己的財務,聽從飯店值班經理的指揮,迅速疏導。
3、立即趕赴各要害、重點部位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如計財部、收銀點等。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5
為了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和對象
本預案適用于園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師生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1、加強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完善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及時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師生安全,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失職瀆職,將依法追究責任。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負責指揮、協調、預防、處置等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4、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職責
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法人代表為組長,分管園長負責和相關管理人組成的防臺防洪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園的工作。
2、宣傳知識。指導和督查全園措施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給全體家長傳染病的經驗和做法。
3、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預警的相關要求,對全園的教學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4、建立健全傳染病責任制。
5、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傳染病工作的落實情況。
6、廣泛深入地開展傳染病知識宣傳,增強和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能力。
7、在我園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迅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災害處置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傳染病工作的管理。將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根據傳染病事件的發生情況,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2、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到現場應急處置。各成員必須服從指揮,協同作戰,全力應對。
3、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處置好所發生的災害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盡力減少學校財產損失。
4、學校應盡力組織自救、互救,自身乏力處置時應迅速請求有關部門救援。
六、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6
一、指導思想: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幼兒及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我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1、向全體家長、教師及幼兒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我園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教師、幼兒、家長的防護意識和幼兒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和病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組織管理:
幼兒園成立由園長負責的、保健老師及班主任參與的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園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教師、幼兒、家長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幼兒缺席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加強幼兒園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教室、廁所及其他設施的清潔衛生。
6、確保幼兒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建鄴醫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園領導、分管領導及保健老師要經常對食堂、活動室及幼兒生活用品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衛生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范化管理。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幼兒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家長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兒、家長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六、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幼兒園建立考勤監測制度,由園長對教師,班主任對幼兒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保健室必須立即向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幼兒園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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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7
為了提高我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目的,根據《重慶市醫療衛生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編寫指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并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醫院建立院長負責制,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下設監測報告小組、急救醫療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并配備兼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人員。
二、單位現狀:根據現有的條件在人力資源方面:有從事計劃免疫、傳染病統計分析的預防接種門診;有從事各種檢測化驗,能夠通過科學的手段第一時間知道各種疾病的分類的檢驗科;有臨床經驗豐富的內、外、婦醫療專家;有從事后勤工作的辦公室、醫務科、總務科。在物資方面:有各類先進的檢驗儀器設備;我院藥品種類齊全,儲備量豐富,完全可以滿足各種應急醫療用藥;有用于安全防衛的消毒藥品、干粉滅火器。
三、工作職責
1、突發公共事件小組成員:汪力、劉建華、張志杰、唐小川、周勝、韋林江
汪力: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總指揮,負責指揮調配各小組所有成員,統籌協調各種關系。
劉建華:突發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監測報告小組組長,負責36種法定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分析。
張志杰: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急救小組組長,負責調配小組內的內兒、外、婦醫療成員進行醫療現場搶救。lOcAlHoSt
唐小川:突發公共事件后勤保障小組組長,負責提供應急所需的后勤物資,醫療設備及藥品。
周勝、韋林江: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成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總結工作,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工作,完善醫院感染控制負責。
2、監測報告小組:劉建華、譚小羽、韋菠
譚小羽: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收集36種法定傳染病的標本采樣。
韋菠: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分析36種法定傳染病的分布趨向,及時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醫療急救小組:張志杰、蒲元方、羅遠琴、陳光勝、王明科、賴朝鳳、宋書會、廖艷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婦產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羅遠琴、宋書會: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內兒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陳光勝、廖艷霞: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賴朝鳳: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手術工作。
4、后勤保障小組:唐小川、夏遠洪、陽玉君、王小明、向鳳、彭猛、劉華超
夏遠洪: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暢及醫院安全保衛工作。
王小明:負責日常急救物資(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工作。
陽玉君:負責日常物資的采購工作。
向鳳:負責各種醫療物資的消毒處理。
彭猛:負責通訊、網絡暢通。
劉華超:負責資料的收集,通訊錄的更新工作。
四、預防和應急準備
1、定期對本院醫務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定期查看預防突發事件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及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儲備和調度。
五、應急響應
1、開設24小時值班電話:___
2、調度醫療急救小組火速奔赴現場應急搶救。
3、調度后勤小組及時開辟通道、準備急救的藥品、器械。
4、鋪備突發事件專用病房。
5、向上級衛生部門及時匯報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6、將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在醫院網站上通報,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有關新聞管理的規定向外公布信息。
7、當突發事件的病人康復出院后,半年內未再次發病且在這一地區無新增病例表明應急結束。
8、突發事件處置完成后,由韋林江、周勝同志負責進行總結,找出經驗教訓,所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成員共同提出整改意見,經突發公共衛生小組會議確定形成文字,寫入我院應急處理方案。所有突發事件的歸檔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對網絡進行殺毒處理,保證網絡的通暢;每月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小組成員輪流對各科室進行監督檢查;每月護士一個課題,由總護士長賴朝鳳親自培訓;每一季度進行一次突發事件的演練,檢測應急隊伍的整體情況。
七、附錄
1、本方案由院辦公室管理,并隨時根據上級要求及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完善。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小組成員通訊錄:(略)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8
一、指導思想: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幼兒及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我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1、向全體家長、教師及幼兒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我園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教師、幼兒、家長的防護意識和幼兒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和病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組織管理:
幼兒園成立由園長負責的、保健老師及班主任參與的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園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教師、幼兒、家長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幼兒缺席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加強幼兒園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教室、廁所及其他設施的清潔衛生。
6、確保幼兒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建鄴醫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園領導、分管領導及保健老師要經常對食堂、活動室及幼兒生活用品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衛生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范化管理。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幼兒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家長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兒、家長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六、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幼兒園建立考勤監測制度,由園長對教師,班主任對幼兒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保健室必須立即向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幼兒園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29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轄區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和轄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成立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由擔任組長,、擔任副組長,成員、。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防保辦公室。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1.衛生院對轄區內的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楊春海、楊年娥、鐘漢清、王化麗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由幸永平負責用救護車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縣人民醫院為我縣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楊春海、楊年娥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區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
1.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后,應立即了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3.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并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并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采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采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6.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7.由王炳初、鐘漢清負責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范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9.事發2小時之內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縣衛生局報告。
10.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信息聯絡暢通。
11.迅速啟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準備。
12.卓尚銑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準備,藥房做好醫療救治藥品、藥械的準備。
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篇30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