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工作自查自糾報告
我縣全面實行政府采購制度以來,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許多因素影響著采購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購作為財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門利益的調整,因此部分單位對政府采購認識不足,甚至存在抵觸情緒,有的單位領導一把手,對實行政府采購制度不理解,認為是多此一舉,是壟斷財政或收權。特別是有預算外收入的單位,對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界限認識不清,這是推進政府采購制度的思想障礙。
(二)機構設置不規范,制度辦法欠完善
建立政府采購機構,必須堅持管理職能與具體采購職能相分離的原則。現行的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和采購代理機構責、權、利混淆不清,職能界定不明確,影響政府采購工作扎實有序的開展。此外,在國家和上級政府采購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縣出臺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辦法在政府采購具體執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問題,有時出現無章可循的情況.同時,現行的部門預算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與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有時相矛盾,尚不銜接配套,亟需修訂和完善.
(三)實施范圍狹窄,采購規模小
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品目分為三大類別178個子目,省、市又規定了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但從巳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看,其項目數量還不足規定項目的20%,部分貨物采購項目和大部分工程項目未實施政府采購。其主要原因有:財政部門內部對政府采購認識不一,對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把關不嚴,部分項目未納入政府采購;二是由于政府采購未納入法律規范,缺乏法律的制約力,同時,執法監督檢查力度不夠,各部門、單位執法自覺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購項目未納入集中采購。
(四)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預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級財政支出年度部門預算批復較晚,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尚不完善,也就無法編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學的、系統的又便于實施的年度政府采購計劃。政府采購工作存在一事一議、一急速辦的不完全規范的運行狀態中,導致事倍功半,難以降低政府采購成本。二是采購資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購資金即包括預算內資金,又包括預算外資金,由于在預算外資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現了預算外政府采購資金管理失控。
(五)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政府采購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技術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強,而且涉及到招標、履約管理、仲裁等諸多環節,同時還需要對市場行情、商品和勞務的標準有準確把握,對人員素質要求很高。而目前從事政府采購業務的人員多由財政部門內部調劑,雖然對財政業務嫻熟,但政府采購專業理論知識與業務操作技能還相當缺乏,難以適應工作需要,影響了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