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寬容
筆者認為,所謂寬容,就其實質而言,就是對待異己的觀念和信仰持公正、理智的態度,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容許別人自由地行動和獨立思想。
(二)
主體性教育必須注重塑造學生的寬容品質。因為:
1.寬容是一種深層次的主體性品質
從某種意義上說,寬容實際上就是主體對自我的一種超越。一個不能超越自我的人,很難成為寬容者。而超越自我則正是具有強烈主體性的表現。相對于獨立性、自主性而言,寬容則是從更高層次上展示了主體性。
寬容是相對于偏狹而言的。后者常常以自我為中心,唯我獨尊,對他人之所思、所信、所為和所在一律嗤之以鼻。持這種態度的人自認為真理就在自己手中。這種偏狹,表面上似乎體現了個體的主體性,實際上恰恰是主體性不強的表現。因為主體性應該閃耀著理性的光輝,而不是那種頑固不化的偏執。相反,放棄偏執,超越自我,對他人和世界持一種開放的態度,則是對主體性的真正的弘揚。
寬容不等于懦弱和恐懼,更不等于放棄對真理的追求,或者對一切都漠不關心、聽之任之。如果是這樣,那自然沒有什么主體性可言。實際上,真正的寬容能激勵人們去真誠地追求真理,而遠遠不是為了換取太平就放棄對真理的追求。相傳,鄭板橋任知縣時,收到其堂兄的一封信,說是因一段墻基的事,與鄰居產生糾葛,想請板橋先生回去幫他打官司。然而板橋先生并未回去,僅回詩一首便使事端冰消雪融。詩云:“千里捎書為一墻,讓他幾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這是何等寬容、何等睿智!
由此可見,寬容是一種自尊、一種自信、一種成熟,是一種表面柔弱而內心堅韌強大的表現(對別人的寬容往往是由于自己感到正義在手,真理在握);它是一種超然的大智若愚。有了寬容,生活將達到一種恬靜、超脫的境界,不至于接受憎恨與報復的壓力,從而可以化干戈為玉帛,變嫉妒為欣賞。因此,寬容不僅是主體性的深層次表現,而且還是一種建設性的主體性品質。
2.寬容是自由的根源,自由是展示主體性的前提條件
主體性的展現需要自由,寬容則是自由的保障,沒有寬容也就沒有自由可言。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或者群體與群體之間,不能互相寬容,而一定要堅持“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那么自由從何而來?沒有自由,主體性又何以展現?教師若不能寬容學生不同于自己的見解,學生就不會有獨立表達觀點的自由,如此,學生的主體性人格又怎能形成和發展?試想:如果沒有蔡元培先生“兼容并包”的辦學思想,哪會有北大的學術自由?沒有學術自由的土壤,當初那些有創造性人格的“北大人”哪有機會充分展現自己的風采?
3.寬容是人類社會走向進步和繁榮的必由之路
這一點已為人類社會發展史所證明。古希臘雅典時代的梭倫改革,確立了公民議會制,創造了寬容的社會環境,從而有力地推動了當時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并使古希臘成為歐洲文明的搖籃。中世紀的歐洲,在基督教的統治下,專制恐怖代替了寬容,結果文明遭受摧殘,社會走向倒退。文藝復興揭開了人類歷史的新篇章。隨后而來的宗教改革、啟蒙運動直至資產階級革命使西方社會一步步走向寬容,從而創造了歐洲近現代的繁榮。
綜上所述,為了培育出健全的、建設性的主體性,為了社會的進步和個體的發展,我們在實施主體性教育的同時,必須注重塑造個體的寬容精神。正如《世界人權宣言》(1948)所倡導的: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必須力求使人的個性得到充分的發展……必須有利于所有民族以及所有種族和宗教群體之間的理解、寬容和友誼。其實,除了民族之間、種族之間、宗教團體之間需要寬容以外,每個社會成員之間同樣需要寬容。因此,教育還必須有利于個體之間的相互寬容,必須培育個體的寬容品質。特別是在大力倡導弘揚個體主體性的今天更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