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攻(節選)》學案
需要注意的是,文言文中,人名第一次出現時往往用全稱,以后再出現就只提名不提姓了。例如《赤壁之戰》中,“初,魯肅聞劉表卒”,先用全稱,以下“肅徑迎之”“肅宣權旨”就不再提姓了。
四、文章的內容與結構
問:本文共分為幾個層次,每個層次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
五、疑難問題探析
1、本文思想內容是什么?請具體分析。
這篇文章的鋒芒直指不義戰爭。
入人園圃,竊人桃李,盡管是偷,但只是對別人造成了輕微的損失,盡管不義,也還不至于造成多壞的影響,而眾人便紛紛指責,掌權者則重重處罰,這實在有點小題大做。其實損害別人,貪點小便宜,盡管可惡,可也不至于成為眾矢之的,更何況這便宜實在小得有點微不足道。至于偷雞摸狗,盡管比竊人桃李嚴重,顯得不仁不義,但也僅僅是雞鳴狗盜而已,至多給牲畜的主人造成一陣財產的陣痛。入人欄廄,取人牛馬,這似乎有點嚴重了,因為牛馬是主人家中耕種負載主要的依靠,沒有了牛馬,主人可能無法完成春種秋收,進而影響到主人的生計。所以這就比偷雞摸狗更嚴重了一些,但還不至于威脅到主人的身家性命。至于殺不辜人,情況就大大地嚴重了,因為這剝奪了別人最基本的人權——生存權。生命是極其寶貴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如果剝奪了別人的生命,那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那他自己也受到嚴厲的懲罰,而被處以極刑。但即便如此,他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也只是在一定范圍內,還不足以動搖整個國家的社會基礎。以上四種行為都是不義行為,而且程度由淺入深,應當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這也是可以理解,畢竟這四種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傷害。但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什么發展到攻打別的國家,尸橫遍野,血流成河,那些個君子卻又跟在強權者的后面屁顛屁顛地贊譽有加呢?那些個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舉動竟然贏得了眾人的喝彩,真是讓人不可思議。這樣,文章就把批判的矛頭直指不義戰爭,從而揭示出不義戰爭才是造成百姓流離失所、橫死荒野的罪魁禍首。
2、本文在說理上層層鋪墊,對照鮮明,試結合課文分析。
文章主旨的表現并不是開門見山的,而是作了層層鋪墊的。先是說情節極其輕微的竊人桃李,次說情節不太嚴重的雞鳴狗盜,又說情節較為嚴重的取人牛馬,再說情節相當嚴重的殺人越貨,情節是越來越嚴重,不義的程度也越來越深。這些行為的確應當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但是上述四種行為即使再嚴重,也不會比“伏尸百萬,流血漂櫓”的侵人之國嚴重吧。按照常理,侵人之國應當是罪大惡極,其罪行應該是罄竹難書,擢發難數,但卻贏得一片頌揚之聲,何等滑稽!何等可笑!何等可憎!何等可恨!性質相同只是輕重不同的行為,導致的卻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相形之下,不就更能看出君子的邏輯是混帳邏輯嗎?鮮明的對比使得文章的主旨就更加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