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第三節 得 體
如果在口語性較強的文章里硬要使用一些書面語就會影響語言表達的準確性。
又如:
電影《林則徐》中寫林則徐召見外商,申明中國政府關于嚴禁販賣鴉片的命令, 其中說到如有違令者,“船貨交公,人即正法”。有外商問:“什么叫‘正法’?”中國官員答:“正法就是殺頭。”
這一段,林則徐說的是法令,所以用的是莊嚴典雅的“正法”,官員是口頭對話,所以用了淺顯易懂的“殺頭”,和各自的語體都很協調。
六、要學會面陳和轉述
當面陳述和請人轉述是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要恰當運用。面陳,要根據雙方的關系,把陳述的內容講清就行,這種表達方式簡單一些。
請人代轉,涉及第三人,不僅敘述角度變了,時間、地點、稱代等因素也變了。這種表達方式復雜一些,必須考慮變化了的各因素的恰當表述。
如:1999年5月28日《光明日報》2版簡訊《韜奮書店在京開業》中的一句話在轉述時稱代失誤:“據該店經理介紹,每日平均售書數千元左右,本店除零售外,還為讀者提供代購、代郵、代送、批發等項業務,兼辦作家簽名售書業務,每逢節日書店將實行書價優惠。”
據《現代漢語詞典》:“該”作指示詞講時,“指上文說過的人或事物”;“本”則有“自己方面的”這一義項。因此,句中的“該店”是用簡訊作者的口吻,“本店”則應是書店經理的口吻。又在為“經理介紹”后用的是逗號,且以后的話語沒有引號標示,這就表明后面的話語應是簡訊作者對經理的話的轉述,該用簡訊作者的口吻,即該用“該店”而不該用“本店”。如果不改動“本店”一詞,就應該用引號把經理的話標示出來,而不用轉述的口吻。但標號在口語中是難以“讀”出來的,所以此句最好還是以轉述的口吻,將“本店”改為“該店”,或者干脆刪去“本店”二字。
第六課時:
第三節 得 體
一:例題分析點撥
1、把下面句子的內容放在ab兩種不同的語言環境中進行轉述。
要求:(1)不變原意; (2)人物、人稱表達準確;
(3)時間、地點交代清楚合理。
小李對小王說:“我明天上午不去語文組找郭老師了,請告訴老師一聲。再幫我問問,后天晚上去她家里找她行不行。”
a.當天下午,小王在校門口對郭老師的女兒珊珊說到這件事。
小王說: 。
b.第二天一大早,小王跑到語文組把這件事告訴郭老師本人。
小王說: 。
【答案】a.小王說:“珊珊,小李他明天上午不到語文組找你媽媽了,請你轉告一聲;他還問后天晚上去你家找她行不行。” b.小王說:“郭老師,小李說今天上午不來找您了,問明天晚上去您家找您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