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歌(之一)》賞析
這首詩在《草葉集》初版中出現時,不但沒有標題,也沒有標出可分段落的數字,甚至全詩結尾處竟沒有一個句號。用美國現代批評家理查德•蔡斯的話來說,它是一種包括“意象派似的小詩、現實主義城鄉風俗畫、各式各樣的目錄、說教、哲理探討、滑稽插曲、自由漫談和抒情沉思”的特殊結合。這代表了歷來許多評論家的意見,即認為長詩沒有什么結構可言,只是一些串連在一起的各種不大相干的段落。但也有些評論家覺得長詩的整體性很強,其內在聯系并不難追蹤。個別專門研究的學者甚至把它體系化了,說它結構嚴密,形成了一個繁復的圖案。這種說法顯然很勉強。
筆者傾向于同意理查德•蔡斯的見解,認為此詩是一種“特殊的結合”,它所包括的主要是對于詩人所處的那個“特殊時代和環境、美國、民主”的描寫、沉思、議論和贊美,而他是通過一個個性即“我自己”來寫的。可以說它是“我自己”由內而外、由近而遠、由小而大的發展,逐步與集體、國家、全人類乃至永恒世界相結合,最后形成一支歌唱民主精神和宇宙一統的狂想曲,連物我、生死、時空的差別也全都泯滅了。這里的確貫穿著“自我中心”或“自我主義”的思想,但是如英國現代批評家道•格蘭特所指出的,詩人并非單純寫這一思想本身,而是把詩中那個“我”作為民主的最高榜樣,他身上的“健康、力量、活力、信心──所有這些特質都不屬于個人,而是屬于民主,為每個抱有同一理想的人所共享”。不過,長詩的內容既那么豐富龐雜,結構又那么松散奇特,像一座沒有搭好、幾乎還沒有成形的七寶樓臺那樣,徒令人眼花繚亂而已。我總覺得,惠特曼作為一個習性散漫又耽于沉思默想的人,這首詩看來是想到哪里寫到哪里,斷斷續續地記錄下來,然后連綴成篇的。從體例來說,也是敘述、素描、抒情、議論、獨白等等的糅合,甚至在同一段中也有這種情形,而且反復顛倒,自相矛盾之處亦實在不少,加上作者的駁雜的哲學觀點,就更加不好從整體上來加以把握和分析了。也許,如詩人的好友布羅斯所說,如果我們也緊緊盯住詩中那個“君臨全篇并始終緊盯著我們的個性(人)”,我們會依稀看出個眉目來吧。(選自《惠特曼名作欣賞》,中國和平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