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護理的目的:人在患病后,由于社會角色的轉變,住院后由于環境改變都會產生病人特有的心理需求和反應。護理人員在與病人交往過程中。通過良好的言語、表情、態度和行為,去影響病人的感受認識,改變其心理狀態和行為。具體說來,就是:
1、解除 病人對疾病地緊張、焦慮、悲觀、抑郁的情緒。調動其主觀能動性;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2、協助病人適應新的社會角色和生活環境。
3、幫助病人建立新的人際關系,特別是醫患關系,護患關系,患者之間的關系,以適應新的社會環境。
通過心理護理,護理人員要盡可能為病人創造有利于治療和康復的最佳心身狀態。
二、病人的心理需要:
1、軀體需要、是指生理病理的需要。如對空氣、休息與睡眠、飲食與水、排泄、活動、安全等的需求。
2、感情的需要:由于陌生環境,接觸新異的檢查與治療,與親友分離所致,需要親人探視與關懷 ,醫護人員同情與關心。
3、受尊重的需要:要求他人尊重自己,重視自己。
4、被接納與社交的需要、適當的活動及精神生活,良好的人際關系可以迅速消除陌生感。
5、精神上的需要;有事業心的人,希望繼續發揮個人才能,實現事業上的成就。
6、提供信息的需要:了解疾病的知識,自己疾病診斷、治療方法及作用。手術效果,主管醫生、護士水平、預后等
三、心理護理程序:即按照護理程序對病人的心理反應進行有計劃的、系統的護理,是綜合的、動態的具有決策及反饋功能的過程。,綜合即指要用多學科的知識來處理病人的心理反應;動態是指心理護理應根據病人的心理反應發展過程中不同的變化進行護理;決策是指根據病人的心理反應作出心理護理診斷及護理措施;反饋是指采取措施以后的結果可以反過來產生影響;根據問題地變化進一步制定決策。心理護理按照護理程序作為護理實踐中的工作方法,能夠保證病人得到完整的、連貫的、具有專人負責的管理。護理程序的具體步驟如下:
1、估計:即收集主、客觀資料、整理分析資料和列出心理護理診斷。
2、計劃:在列出心理護理診斷或護理問題后,制定心理護理目標;根據目標作出解決存在的。心理問題的決策,即心理護理計劃。
3、執行:即將心理護理計劃的具體措施付諸實施。
4、評價:即檢驗預期效果是否過達到,列出執行措施后出現的反應;再將反應與原來制定的護護理目標進行比較、以觀察是否達到要求;在評價的基礎上對心理反應重新估計。
通過交談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以取得病人的信任,準確掌握病情和有關護理問題及心貍反應,在交談過程使病人對自己的病情有所了解。交談時要注意具有合適的環境、時風地點(僻靜);和諧的氣氛,使病人感到親切,愿意訴說自己的痛苦和困難;護士要注意儀表,并以和藹、誠懇的態度,同情、關懷的心情,心平氣和地進行交談。一注意談話技巧十首先自我介紹,說明交談的目的,讓病人自己敘述,護士主要是傾聽以估計病人的反應和語有表達能力。為了使病人能暢所欲言,在交談中可給以鼓勵,希望他繼續敘述,同時觀察病人的非語言行為。在交談中注意對病人尊重。對沉默寡言者應多啟發,對興奮多言者不能厭煩要善于引導。
在收集主、客觀資料時要了解病人疾病方面的情況,還要了解病人日常生活情況,如飲食、排泄、休息、睡眠、自理能力、愛好、認識能力,對自己疾病偽看法、應付能力、存在的思想問題,家庭角色關系,人際交往等情況。
在交談中注意觀察病人的外觀、反應情況,病人的警覺狀態,并連續觀察,有意識地發現是否存在否定診斷的跡象。以及執行護理措施后的效果等。
護士應掌握一定的體檢技能,包括常規生命體征及各系統的檢查(望、觸、叩、聽、嗅等)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和了解病情變化。
制定心理護理目標時,應有明確的針對性,是應針對現存的或潛在的心理護理問題淚標應包括具體的達到的結果及時間。
在制定心理護理計劃時確制定協助病人達到目的的具體計劃及護理措施,即護囑:
四、心理評估泡括行為及精神狀態兩方面:
1、行為:行方的發生可分為兩類即言語狩為和非言語行為。言語行為是指說的話,非言語行為是指姿勢。動作、面部表情和聲調等言語以外的行為。以行為為中心,再分析其他心理評估方面。
2、精神狀態:
a.一般外表包括表情、衣著、修飾、任何特殊的容貌。
b.動作包括手勢、步態、身體動作的協調、抽搐、顫抖、獰笑、咬指甲、絞扭自己的手、輕踏腳步,不自主移動,精神動作障礙。
c.情感包括無表情或外觀表現恐懼、生氣、憂郁、得意、攻擊、憤恨、焦慮。
d.心情是指對方主觀描述自己的感受。個人顯示的心情是否適合當時情境。
e.言語和溝通包括聲調、說話速度、自發性、連貫性、咬字、言談間隔、潛在的反應(既回答前的歇息)、裝腔作勢、沉默(此項為評估如何說話而不是說話的內容)。
f.思考過程和內容包括先入為主的偏見、關聯性、妄想、人格解體、強迫思想——幻想,語言的邏輯性。
g、大腦感覺中樞包括:(a)對人、地、時、環境的定向感;(b)對近期和遠期的記憶和回憶;?計算能力和數學記憶力(順背和倒背7和3的倍數);(d)一般常識(著名的領導人物、地方、事件、距離);(e)抽象思考能力,如解答一般性迷語;(f)知覺的曲解,如幻覺、錯覺。
h、人格形態:依賴的或獨立的,多疑的或接受的,自大的或自卑的,防衛的或開放的,控制的或松弛的。
i.其他心理方面評估:(a)動機:個體是否提出有關病情、治療、護理或一般性的需要,要求和希望;(b)個人能力:是否能辨別個人的長處、語言能力、自我意識、創造力、特殊興趣,與他人溝通的能力;?價值與信念;(d)生活方式;(e)正常應付能力:遇到困難如何處理,費時多久才能渡過難關。
j、心理測驗:目的在區別器官性與精神性異常、測驗智力和評估精神病理學、精神神動力學、人格和感覺。從護理的目的而論,護理工作者應重視個體的心理評估,而給以作出護理計劃。心理測驗分為客觀的和投射的。客觀的心理測驗是質的評估,總括職能傾向和興趣測驗,智力測驗(魏氏成人智力量表)。及多重人格量表測驗。投射的心理測驗是測驗對刺激的反應、反射個體的幻想和個人適應能力。如完成句子測驗,畫人像測驗等。
五、心理護理診斷;護理診斷是對一個人生命過程中的生理、心理、社會文化、發展及精神方面健康問題的說明,這些問題是屬于護理職責范圍以內,能用護理方法解決的。護措診斷分類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在1986年召開的國際護理診斷會議上決定的,是用人類反應型態作為護理診斷分類依據。另一種是按功能性健康型態來分類。有關心理反應方面的護理診斷常見的有:
a、社交障礙:個人社會交往不足、過多或無效。
b、社交孤立:個人經受到了孤獨,并感到是被人強加予的消極或威脅的狀態。
c、角色紊亂:個人感受自己的角色有所改變,受到干擾,有角色沖突。
d、父母不稱職:父母不能創造,個能促進撫育子女個長發展的良好條件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