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性解毒藥:
1、活性炭:分子間空隙多,故表面積大,因此可吸附大量的毒物,防止毒物在胃腸道吸收。除氰化物中毒外,各種毒物中毒大多適用。
2、粘膜保護劑:如生蛋清液、牛奶、豆漿、面粉糊等,有滑潤保護作用,可減輕毒物對粘膜的刺激,同時也可減少毒物吸收。但解毒作用有限,效力較差,只作為綜合措施中的一種輔助方法。
3、沉淀劑:如3-5%的鞣酸水溶液、濃茶等,能和許多生物堿、重金屬鹽產生沉淀,而阻止毒物吸收。但鞣酸與毒物的結合比較疏松,仍能釋放毒物而被吸收;且劑量過大對肝臟有損害,因此其解毒效力和安全性不及活性炭。
(二)化學性解毒藥:
1、氧化劑:常用高錳酸鉀,可氧化有機毒物,分解許多生物堿,亦能使氰化物和磷氧化而失去毒性。對阿托品、巴比妥等不能氧化。對有機磷農藥1605、1059及3911等硫磷類中毒,因可氧化為毒性更大的氧磷類,故而忌用。
2、中和劑:如2%醋酸液、0.5-1%枸櫞酸渡液等弱酸可中和強堿;氫氧化鋁凝膠、鎂乳、2-5%碳酸氫鈉液、肥皂水等弱堿可中和強酸。
3、沉淀劑:碘酒水溶液可使有毒生物堿、重金屬沉淀;硫酸銅水溶液與磷可形成不溶性磷化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