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考試試卷評閱工作(以下簡稱試卷評閱工作),公正、準確地評定考生成績,根據《2001年度注冊會計師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考試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試卷評閱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對考試的有效答題卷、有效答題卡及考試相關資料入庫及保管;對部分有效答題卷的試評;對試卷評閱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業務分工及考評;按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答題卷評閱、復核、考生成績復查等;按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答題卡、評分卡計算機識讀及評分等;對異常答卷核實有關證據,按全國考辦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登記、匯總上報等項工作。
第三條 試卷評閱工作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會)領導及全國考委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考辦)指導下集中進行。由有全國考辦、考試專家及承辦試卷評閱工作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的試卷評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為:
(一)指導、檢查試卷評閱各環節的工作,并處置特殊情況;
(二)組織配置試卷評閱工作所需計算機等設備,以及選派試卷評閱工作人員;
(三)組織對有效答題卷的抽樣試評,確定標準答案、明確評分標準;
(四)培訓、考核試卷評閱工作人員;
(五)檢查試卷評閱人員執行評分標準的情況,糾正評分標準的執行偏差,裁決試卷評閱過程中的分歧意見,辭退不合格的試卷評閱工作人員;
(六)指導、檢查有效答題卡讀卡、評分卡讀卡工作人員執行工作程序的情況;
(七)協調試卷評閱各環節的工作,掌握試卷評閱工作進度;
(八)監督試卷評閱紀律的執行情況,查處違紀工作人員。
試卷評閱工作按分工應分別設立:答卷保管組、答題卷評閱組、讀卡組、綜合分析組等。
第四條 試卷評閱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二)嚴格遵守試卷評閱工作相關制度及工作規程;
(三)試卷評閱人員應具備試卷評閱領導小組要求的相應學科專業水平;
(四)參加試卷評閱領導小組組織的試卷評閱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
(五)與試卷評閱領導小組簽署保密承諾協議書,并履行承諾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考試結束后,各考區應派專人(至少兩人)將有效答題卷、有效答題卡及考試相關資料押運到全國考辦設立的試卷庫,并與試卷評閱領導小組指定的答卷保管組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答卷保管組工作人員直接接受試卷評閱領導小組指定的答卷保管組組長的管理,其他人員均不得擅自進入試卷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