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練習目的:練習存貨、債務重組的處理
五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龍公司)系工業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33%。五龍公司采用實際成本對發出材料進行日常核算。期未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五龍公司2001年和2002年發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1) 2001年11月10日,五龍公司購入一批a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該批a材料的價款為6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0.2萬元。五龍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a材料購貨款,另支付運雜費及途中費1.5萬元(其中包括運雜費中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0.1萬元)。a材料專門用于生產b產品。
(2) 由于市場供需發生變化,五龍公司決定停止生產b產品。2001年12月31日,按市場價格計算的該批a材料的價值為58萬元(不含增值稅額)。銷售該批a材料預計發生銷售費用及相關稅費為4.6萬元。該批a材料在12月31日仍全部保存在倉庫中。
(3) 按購貨合同規定,五龍公司應于2002年4月2日前付清所欠汀江公司的購貨款58.5萬元(含增值稅額)。五龍公司因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無法支付到期款項,經雙方協商于2002年4月5日進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①五龍公司以上述該批a材料抵償所欠汀江公司的全部債務;②如果五龍公司2002年1月至6月實現的利潤總額超過80萬元,則應于2002年7月20日另向汀江公司支付10萬元現金。
汀江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汀江公司未對該項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接受的a材料作為原材料核算。 來源:
(4) 2002年4月6日,五龍公司將該批a材料運抵汀江公司,雙方已辦妥該債務重組的相關手續。
上述該批a材料的銷售價格和計稅價格均為45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在此次債務重組之前五龍公司尚未領用該批a材料。
(5) 五龍公司2002年1月至6月實現的利潤總額為78萬元。
假定在本題核算時,五龍公司和汀江公司均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
要求:
(1) 編制五龍公司購買a材料相關的會計分錄。
(2) 計算五龍公司2001年12月31日a材料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并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3) 分別編制五龍公司、汀江公司在債務重組日及其后與該債務重組相關的會計分錄。
答案:
(1) 2001年11月10日,五龍公司購買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61.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2+0.1)10.3
貸:銀行存款(60+10.2+1.5) 71.7
(2) 2001年12月31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由于a材料專門用于生產b產品,而b產品已停產,材料只能用于出售,在計提跌價準備時,要將材料的成本與根據材料本身的估計售價確定的可變現凈值計算:
原材料的實際成本 61.4萬元
材料的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的稅金
=58 - 4.6 =53.4(萬元)
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1.4 –53.4 =8(萬元)
借:管理費用 8
貸:存貨跌價準備 8
(3) 五龍公司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2002年4月6日債務重組日
借:應付賬款 58.5
存貨跌價準備 8
營業外支出 12.55
貸:原材料 61.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5萬*17%) 7.65
應付賬款 10
2002年7月20日,因1—6月利潤總額為78萬元,或有支出未發生,應將或有支出先沖減原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債務重組損失,即將未支付的或有支出作為增加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其余部分再轉作資本公積,但增加當期營業外收入的金額,以原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債務重組損失金額為限:
借:應付賬款 10
貸:營業外收入 10
汀江公司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2002年4月6日債務重組日
借:原材料 50.8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7.65
貸:應收賬款 58.5
(注:汀江公司不能將或有收益計入應收賬款中;7月20日因債務人利潤總額少于80萬元,不能收到10萬元的或有收益,不作賬務處理)
點評:本題涉及的考點是存貨實際成本核算、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債務重組中存在或有支出情況下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會計處理。這種題型是近二年比較時髦的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