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
第四十五條 私人纜網
一、專營人可與在樓宇設立的私人纜覽網的所有人訂立互聯協議,以向繳費用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但該等網絡必須具備適當的技術條件。
二、上款所述的技術條件,由電信當局負責評估。
第四章 關于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提供
第一節 一般條件
第四十六條 義務性
一、只要關系人符合設定的必要條件及遵守適用法例及內部規章所定條件,專營人不得拒絕向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二、如建立的服務由于處在年度計劃所指地理范圍以外地方或處在傳送系統所經過或影響區域以外地方而導致超負荷時,上款的規定不妨礙專營人可以拒絕或押后提供服務。
第四十七條 與繳費用戶的關系
一、向繳費用戶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須先行徵得他們明確接受所預知之條件和規定。
二、載有上款所述的條件和規定的合同式樣,連同其變更,須由批給人核準及最低限度用本地區的兩種官方語言表述。
三、專營人須依照先后次序迅速地滿足提出之要求,但不妨礙可為優先安裝,設定特別條件。
第四十八條 持續性
一、專營人必須保證持績地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并對公共電信系統進行所需的一切按駁、擴大及延伸工作。
二、因在公共電信系統任何組件上進行電信當局批準的工事,或因非歸賣于專營人之行為或事實,方得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三、專營人不因上款預料之情況而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提供服務,對繳費用戶或第三者的受損,承擔責任。
四、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隹也面服務,如屬可以預料者,須向電信當局、繳費用戶及有需要時向市民大眾作事先通報,說明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之時間、范圍及原因。
第四十九條 歸責于繳費用戶的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服務
一、遇下述情況,專營人可向繳費用戶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斷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
不遵守有關合同或其他適用規則;
阻止檢驗工作之進行;
在協定期間內欠繳任何款項、費用、收費及價金;
對專營公司擁有之設施、接收器或任何其他設備做欺詐作為;
未得專營人書面許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務。
二、在上款a至c項所述情況下,繳費用戶應在得到足夠預先期來彌補過錯下被通知。
第五十條 以公眾利益為理由的提供有限度服務或中斷提供服務
一、為公眾利益而必要時,批給人可決定向繳費用戶全面地或部分地暫停提供任一或多個節目或取消一或多個視聽內容組合。
二、 除第三十五條所指的節目外,專營人對上款所述暫停所造成的損失,享有索償權。
第五十一條 服務素質
一、專營人須向電信當局提供足以對各項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素質作長期評估的一切資料及統計數字,例如:
繳費用戶的設施;
輪候名表;
對有線電視地面服務及發票提出的投訴;
已通報的及已修妥的故障,以及維修工作的平均需時。
二、提供資料及統計數字的方式及周期,由專營人與電信當局協商。
三、電信當局將在專營人之協助下,制定必須達到的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素質基礎指標。
第五十二條 套裝服務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