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
一、電信當局可以測試及調校用作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的設備,包括由繳費用戶使用的屬于專營人所有的設備,但不妨礙法律上關于確認無線電通信器材方面的規定。
二、上款所述的測試及調校工作引生的負擔,概由專營人承擔。
第三節 罰則
第六十三條 一般原則
實施本節預料之任何罰則,不豁免專營人對第三者承擔倘有的責任,且不妨礙由有關實體施行本地區法律或本合同預料的其他罰則。
第六十四條 金錢罰則
一、專營人如全因自己的責任而不履行本合同引生的任何義務或批給人或電信當局的正當命令,批給人可視乎弓姜反程度的嚴重性,課處最少澳門幣壹萬元最多澳門幣五萬元的罰款。
二、繳鈉的罰款將由提交的保證金承擔,倘保證金不足應付,將通過管轄法院對尚欠罰款進行強討性徵收,處罰心將作為執行的憑據。
三、實施罰款的同時,批給人將定給專營人一個適當期間,履行被命令履行的義務。
四、如專營人在該期間內繼續做出違約行為,批給人可:
實施新的罰款;
飭令履行有關義務,尤其通過動用保證金或委托第三者實行對遵守本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并由專營人付費。
撤銷合同。
第六十五條 非金錢罰則
由違約引致的接管及撤銷,屬非金錢罰則。
第六章 最后規定
第六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一、雙方對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執行所產生的問題,除法律規定屬于法院權限考,將交由一個在本地區運作的仲哉庭處理,仲裁庭由三名仲截員組成,批給人及專營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雙方協商產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哉員之日起計三十天內指出本身的仲裁員,或雙方在指出首兩名仲裁員之日起計三十天內不能就第三仲裁員達成協議,將由任何一方請求管轄法院選出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員。
三、仲裁庭將以'公平原則'審理,對做出的判決不得上訴。
四、仲裁庭的組織費用由雙方按仲裁庭定出的比例承擔。
五、在不妨礙本合同其他條款的規定下,件裁具暫緩效力,但該效力可由仲裁庭決定排除。
第六十七條 行為期限
本合同預料的批給人行為應在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否則視為接納請求,但第五十八條第一款預料之核準不在此限。
第六十八條 文本效力
本合同作成中、葡文本各一份,兩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簽字日起生效。
附件i
附件ii
附件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