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領隊職責
4、協助領隊向地陪交接行李
5、云霧歡迎辭
全陪應代表組團社和個人向旅游團致歡迎辭。歡迎辭內容包括:表示歡迎、自我介紹(同時應將地陪介紹給全團),表示提供服務的真誠愿望,預祝旅行順利愉快等內容。
三、進住飯店服務
應使旅游團進入飯店后盡快完成住宿登記手續進住客房、取得行李,此時,全陪應:
1、積極主動地協助領隊辦理旅游團的住店手續
2、請領隊分配住房,但全陪要掌握住房分配名單,并與領隊互通各自房號以便聯系
3、熱情引導旅游者進入房間
4、如地陪不住飯店,全陪要負起全責,照顧好旅游團
5、掌握飯店總服務臺的電話號碼和與地陪緊急聯系的方法
四、核對商定日程
全陪應認真與領隊核對、商定日程。如遇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組團社,使領隊得到及時的答復。
五、各站服務
全陪在旅途的各站服務,應使接待計劃得以全面順利實施,各站之間有機銜接,各項服務適時、到位,保護好旅游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1、全陪應向地陪通報旅游團的情況,并協助地陪工作臺
2、監督各地服務質量,酌情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 若活動安排與上幾站有明顯重復,應建議地陪作必要調整;
。2)若對當地接待工作有意見和建議,要誠懇地向地陪提出,必要時向組團社報告。
3、保護旅游者的安全,預防和處理各種事故游覽活動中,全陪要注意觀察周圍的環境,留意旅游者的動向,協助地陪圓滿完成導游講解任務,避免旅游者走失或發生意外。
提醒旅游者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如突發意外事故 ,應依靠地方領導妥善進行處理。旅游者重病住院、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失竊案件、丟失護照及貴重物品時,要迅速向組團社請示匯報。旅游者丟失護照、錢物等,應請有關單位或部門查找。如確屬丟失被盜,應辦好有關保險索賠手續。
4、為旅游者當好購物顧問
旅游者購買貴重物品特別是文物時,要提醒其保管好發票以備出海關時查驗;旅游者購買中成藥、中藥材時,要向旅游者講清中國海關的有關規定。
5、做好聯絡工作
(1)做好領隊與地陪、旅游者與地陪之間的聯絡、協調工作;
(2)做好旅游線路上各站間,特別是上、下站之間的聯絡工作,通報情況(如領隊的意見、旅游者的要求等),落實接待事宜。
六、離站服務
在旅游團離開各地之前,全陪應進行如下工作:
1、提前提醒地陪落實離站的交通票據及離站的準確時間。
2、協助領隊與地陪辦理離站事宜。
。1) 向領隊講清航空、鐵路、水路有關托運或攜帶行李按規定,超重部分應按章交納行李超重費;對乘坐飛機離站的旅游團,要提醒領隊和地陪需交納機場建設費和機場稅等。
。2) 向旅游者講明我國有關行李托運的規定,幫助有困難的旅游者捆扎行李,與行李員辦理交接手續。
3、妥善保管票證
(1) 到達機場(車站、碼頭)后,應與地陪交接交通票據、行李卡或行李托運單。交接時一定要點清核準并妥善保存,以便到達下站后順利出站。
(2)與地陪按規定辦好財務手續,并妥善保管好財務單據。
七、途中服務
1、乘飛機(火車、輪船)時,全陪要積極爭取民航、鐵路、航運部門工作人員的支持,共同做好安全保衛、生活服務工作。
2、在運行中,全陪應提醒旅游者注意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3、組織好娛樂活動,協助安排好飲食和休息,照顧好旅游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