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科科室職責管理標準
4.2.5 電費電價管理制度
4.2.5.1 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電價政策,不得隨意加價和亂收費。
4.2.5.2 各種加價和征收,必須持有省物價局和省電力集團公司以上部門下發的有關加價和征收的文件方能執行。
4.2.5.3 電價的執行必須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如有違反現行電價政策的要及時糾正或一經發現有亂收費亂加價現象必須立及糾正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2.5.4 滇東電網所有用電戶,必須實行當月電費當月托收,即在當月15日前辦理完畢。
4.2.5.5 當月電費的結算,以月末抄見數計算,結算后對用戶多劃款額順延到資月。結算后用戶少劃的部分數額,使用電費結算通知單收款。用戶必須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結算電費。
4.2.5.6 對部分小用戶一律實行電費保證金制度,電費保證金數額,按上季度電費總額收取。
4.2.5.7 電費全部收回后,必須統一存入電費專戶,一經存入不得支取或隨意劃入其他帳戶。
4.2.5.8 按照《供用電營業規則》的規定,嚴格實行電費遲納金制度。
4.2.6 成本費用的管理制度
4.2.6.1 嚴格執行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生產性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亂擠、亂攤成本、資本性支出不準列入成本。成本開支范圍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不能政出多門。
4.2.6.2 對于各種費用按一定標準考核到科室、班組,獎懲結合,把成本費用控制在省集團公司下達年度計劃內。
4.2.6.3 堅持抵制地方自行出臺的各種集資、攤派和不合理的加價收費。
4.2.6.4 加強企業自我約束,貫徹穩健性原則,按權責發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進成本,少列財務費用,搞虛盈實虧,套取消費基金。
4.2.6.5 優化成本結構,合理控制成本。要適應形勢的變化,重點加強對購電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種消耗性費用的控制力度。
4.2.6.6 建立成本預算控制制度,強化費用預算計劃的剛性,實行成本管理和資金管理相結合,嚴格按預算和時間進度使用經費。
4.2.6.7 加強技改、大修、業擴等專項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 業務招待費要嚴格控制,合理使用,報銷實行主管一支筆簽字,一支筆驗收,誰經辦誰簽經手。
4.2.7 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4.2.7.1 會計憑證應審查無誤后,方可輸入計算機,經復核無誤后,方可進行匯總記帳、產生報表等工作。
4.2.7.2 計算機操作人員在操作中若發現機器故障,應立即時向財務負責人或系統管理員匯報,并作好記錄,盡快恢復。
4.2.7.3 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禁止使用外來軟件軟盤。
4.2.7.4 未經財務負責人同意,不得將財務計算機設備借出。
4.2.7.5 會計軟件,會計電算化資料應由專人嚴格管理,財務會計電算化的備
份盤,應統一編號,登記入冊,各盤標簽上應注明數據目錄和日期,并作雙備份,分開地點保管。
4.2.7.6 非財務科人員查閱財會電算化資料,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由財會電化操作員查詢提供資料,非財務科人員不得擅自運行計算機查詢資料。
4.2.7.7 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和操作員應嚴格按操作權限進行計算機操作,不得越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