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委會職責(精選3篇)
小區居民委會職責 篇1
1.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性質
根據《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的規定,居民委員會的任務主要包括: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2)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2.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
(2)依法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
(3)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
★居民委員會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則設立。一般在一百戶至七百戶的范圍內設立。
★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5~9人組成。
★居民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2~3人選舉產生。
小區居民委會職責 篇2
(一)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居民遵紀守法,履行法定義務;
(二)建立各項居民自治制度;組織開展居民自治活動;執行居民會議的決議、決定;
(三)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居民履行應盡的義務,爭做文明市民,爭創文明家庭;
(四)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活動,辦好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五)做好社區內的外來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以及青少年思想文化教育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居民群眾維護社會治安的自覺性;
(六)調解居民糾紛;
(七)規范接待來訪居民并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實行首問接待制度,不推諉、不拖拉,盡守崗位職責。
居委會地址:金園一路1519弄31號二樓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周末有人值班
小區居民委會職責 篇3
1、熟知交通管理知識和指揮手勢,熟悉停車場出入口環境,能果斷處理一般交通事故。
2、嚴格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實行車輛收發ic智能臨時卡制度,一車一卡;若電腦顯示的數據與刷卡車車牌號不同時,應立即將該車進行登記,請車主簽名認可并經中心查實后給予放行;對外來車輛按規定收取臨停費。
3、妥善保管好ic智能臨時卡,若有丟失或損壞,立即報告系統維護員,并作好記錄。
4、對進入小區施工的人員,憑客戶服務中心簽發的臨時出入證,確認后放行。
5、禁止推銷廣告、拾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6、憑客戶服務中心簽發的物資搬運放行條,對運載貴重物品或搬家出小區的車輛等進行核對,經確認后予以放行。
7、熱情、主動的參與小區客戶服務工作,及時解答顧客有關小區服務的詢問并提供適當幫助。
8、保持治安崗亭周圍環境的整潔,設施、標識完好。
9、負責值班室內對講機、ic智能電腦系統、充電器及其它物品的`完好,并做好衛生工作。
10、嚴禁任何人貪污挪用停車費,杜絕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
11、注意出入口任何可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制止或上報,并隨時與其他崗位保持聯系。
12、認真完成交接班手續,完成班長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