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職責(精選3篇)
城管工作職責 篇1
一、 受理下列來信來訪
1. 對全區城市管理、市政建設、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愛國衛生事業發展并組織實施;轄區內市容、街貌的綜合管理,櫥窗版匾廣告審批;區內道路改造、養護管理;轄區內道路占用、挖掘和綠地占用、樹木砍伐的審批和管理;轄區內街路園林綠化的規劃指導、協調;全區義務勞動、抗旱防汛、堤壩管理;轄區內街路掃保、垃圾清運、公廁清掏工作;轄區內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管理;轄區除運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2. 檢舉、揭發本局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
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 接待來訪人,向來訪人宣傳法律、法規、政策。
三、 及時向領導反映群眾要求、意見、建議,提出處理意見。
四、 調查處理已受理的信訪案訪。
五、 協調有關機關處理信訪案件。
城建局駐信訪大廳工作職責
城管工作職責 篇2
一、宣傳貫徹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并制定貫徹執行的具體辦法、措施,并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二、組織編制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三、按照國家、省、市對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規定,依據行政管理權限進行管理。
四、按照國家、省、市的規定,對戶外廣告、標志物、裝飾物的規范設置和市區機動車輛洗車場點,占用道路停車場點進行審查、審批和管理。
五、參與市容管理規劃的制定,對市區的市容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參與城市規劃、建設項目的論證和審核;負責市區各類臨時占道(含對涉及公共環境領域的項目和占用城市道路進行公益活動和各類宣傳形式)的審批和管理。
六、承辦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管工作職責 篇3
1、認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作息時間隨季節的變化改變,具體時間由局辦公室通知)。重點路口的守點時間根據情況另行安排。
2、嚴格請銷假制度。事假憑請假條逐級審批;病假憑醫院證明、書面申請逐級審批。請假半天由分管局長審批;一天以上由局長審批。對病事假人員,協管員負責人要認真做好登記,每月底將病、事假情況匯總后報辦公室存檔備查。
3、工作時間內不準看書、打牌、下棋、串崗、脫崗等。
4、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動、檢查時,要統一著裝,其余時間可著便服,上班期間佩帶統一制作的標志。
5、定點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及時與小組巡查人員聯系,協同解決。
6、參與日常巡查的協管員要始終和正式隊員在一起,不得分開。
7、重點地段和路口守點的協管員,要認真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