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崗位職責(通用4篇)
井下電崗位職責 篇1
(一)崗位標準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熟悉“一通三防”知識,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工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內容和規定。
3、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設備分布、設備性能、供電系統及設備與電纜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并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場機電事故處理和人身傷害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工作標準
1、接班后對維護區域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2、巡檢中發現三大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問題處理不了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停產處理或更換。
3、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a、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應不防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b、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斗機、裝巖(煤)機及煤電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c、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d、工作面拐彎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
e、機電設備運輸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超寬越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4、礦井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每班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玷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凡士林,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5、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雜物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凈的地方。
6、拆卸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維修鉗工的標準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確保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7、電氣設備拆開后,應記清所拆的零件和線頭的`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8、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9、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10、采掘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其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后應及時處理。使用側卸式裝煤機的必須將拖曳電纜合理吊掛、嚴禁拖地使用。
11、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嚴禁甩掉不用。
12、每日檢修班要檢查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減速機有無漏液現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定。液力耦合器使用的易熔合金塞內應無雜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13、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a、嚴禁隨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b、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c、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動。用于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14、采掘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15、采掘電鉗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
a、檢查各部位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b、潤滑系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c、轉動部分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d、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e、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f、機械轉動系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g、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h、液壓系統中的液壓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i、相關設備的搭接關系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j、輸送帶接頭可靠應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6、每班對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三!惫╇、“風瓦電閉鎖”、“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進行巡查,確保可靠運行。
17、嚴格執行四檢制,定期對移動變電站、防爆開關、電纜、電機等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留有記錄。
18、井下供電系統發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19、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濃度后(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啟局部通風機。
20、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21、發生機電人身傷害事故時,必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轉,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并向調度室匯報。
22、每班檢查工作面直通電話,保證距離工作面不大于100米,通訊聯絡正常。每班檢查聲光信號系統,保證運行正常可靠。每班檢查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電纜狀況及瓦斯傳感器吊掛位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井下電崗位職責 篇2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設備包機制度,按時對所規定的檢修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3、負責電器設備的`失爆、完好、電纜懸掛、皮帶保護、信號暢通,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檢修圖表的有關規定。
4、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并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時精力集中,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6、嚴格執行各種操作、維護、檢修規程和停送電制度。
7、堅持持證上崗,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8、保質保量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井下電崗位職責 篇3
1、工作前必須穿戴良好,清潔干燥的絕緣膠鞋和手套,并保證所用的測電筆性能完好。
2、對電器線路進和檢查時,必須切斷電源,拉下開關,并懸掛“有人檢查不準送電”的`標志牌。
3、井下所有電線、電纜與風水管道應分開安裝不得混架在一起。
4、應定期對井下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其安全可靠,所有井下電器設備應有接地保護裝置。
5、井下變壓器設備周圍必須安裝柵欄,保持欄內場地清潔并懸掛警示牌。
6、電工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才能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井下電崗位職責 篇4
1、懂得各種設備的`型號、規格、工作、隔爆性能、控制原理、供電設備及電纜分布情況。
2、定期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電纜進行檢查維修,并作好記錄。
3、各隔爆設備的電流整定、熔斷片選擇,必須根據負荷情況確定,嚴禁用大于負荷的銅、鋁、鐵線代替熔絲。
4、嚴禁帶電檢修設備、搬運設備,在處理電氣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將開關手柄置于閉鎖位置,高壓隔爆配電裝置,必須向外拉出,使捶銷脫離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
5、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一堅持”。即: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栓和彈簧圈、有密封圈和檔板、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硐室清潔整齊。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堅持合使用漏電繼電器。
6、愛護設備,做到勤檢查、勤保養,確保安全供電和使用壽命,并做好當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