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崗位職責
1、協助處長分管常規教學業務活動的運行調節,負責教務處常務工作和教學資源的協調;
2、組織教學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及時了解各專業的專業方向、提出專業調整建議。負責專業和課程建設、質量監控反饋和具體實施等管理工作;
3、負責學校考試工作的計劃籌備、組織運行和臨時偶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學生成績檔案管理;
4、完成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工作總結、檢查評估及專項、專題的請示匯報工作。組織新增設專業、試點專業的申報與課程設置、學時分配工作;
5、主管教學及考務活動的常規管理文件、條例法規的制訂、執行以及解釋工作。
6、負責教師工作量的統計及教師業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及時為有關部門提供第一手材料;
7、負責上級教育行政機關及主管部門的聯絡溝通、請示匯報與接待工作;
8、負責教務系統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包括上級、學校、教務處所有文件、檔案、資料的分類歸檔、登記處理、信息提供等;
9、負責學校重點專業和精品課程建設;負責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建立及實施;負責學校教學改革的研究及實施。
10、完成處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務處副處長職責(二)
1、協助處長分管新專業籌建方案論證、教學改革與科研,教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與實施工作;
2、負責教材的征訂與管理工作,負責文印室的協調及管理工作。
3、參與學校教學改革的研究及實施,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實施工作;
4、負責教師隊伍考核及教材建設的具體實施,教學科研、學術講座等活動的籌備;
5、負責學校教學硬件建設及大型教學設備的登記、管理、調配和上報工作,負責網絡中心的管理與協調;
6、負責全校多媒體教室的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維護、維修、設備的安全等;
7、負責學校網站教務處主頁信息的采集、統計、整理和發布,組織開展學生技能競賽;
8、編制全校教學設備配置與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教學設備的采購、發放、驗收、安裝、回收、報損、報廢的審批申報工作。考核儀器設備完好率及使用率;
9、負責教學管理中各類會議紀要、簡報的初稿編寫;
10、完成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