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公文寫作與處理:公文要素之公文語言
1.順敘
所謂順敘,就是按照事情發展的順序來敘述,從發生、高潮到結局一脈相承;層次段落和事物發展過程基本一致。
2.倒敘
所謂倒敘,就是把事件的結局或最突出、精彩、富有吸引力的文段,提到前面敘述,然后再從事件的開頭順敘下來的表達方式。
3.插敘
所謂插敘,就是在原來的敘述進程中,暫時中斷一下,插入另一段敘述,插敘完后再接著原先敘述的線索繼續進行下去。
4.補敘和分敘
所謂補敘,就是整個事件進程敘述完了之后,再補充交代一下個別地方的表達方式。所謂分敘,就是對同一時間內發生在不同地方或單位的事件,先敘述一件再敘述另一件的表達方式。這兩種方式在公文中都用得不多。
敘述的基本要求:一是語言要概括。二是交代要明白。三是詳略要得當。
。ǘ┳h論
議論是闡明事理、發表見解、表明觀點的一種表達方式,它的主要目的是以理服人。議論的特點是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的思維手段來議事論理,在許多情況下,它與敘述常被結合起來使用,此即所謂的夾敘夾議。
1.議論的三要素
議論有三個要素:論點、論據和論證。一般而言,這三個要素都是不可缺少的。
論點就是公文作者的觀點、主張和看法,是論據所要證明的對象。論點回答的“是什么”的問題,因此,論點必須明確、鮮明、深刻和具有針對性。論點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之分。
論據是議論中所使用的材料,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依據。論據回答的是“為什么”的問題,因此,論據必須可靠、充實和典型。論據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
論證是用論據來證實論點正確的過程。論證要回答的是“怎么樣”的問題,因此,論證要求以理服人、有的放矢,有嚴密的邏輯性,做到無可辯駁。
論點、論據和論證是公文“議論”中不可分割的三個因素,它們分別回答了“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樣”的問題。它們之間的關系是:論點是主題和統帥,論據是支柱和基礎,論證是方法,也是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邏輯聯系。
2.議論的方法
公文中議論的方法也就是論證的方法,論證主要是指立論。一般說來,公文中常用的議論方法有例證法、引證法、比照法和因果推論法。
例證法就是以事實為論據,通過列舉事實來證明論點的一種方法。
引證法就是以觀念材料為論據,通過引用經典論著、科學定理、格言成語等來證明論點的一種方法。
比照法就是把相同或相反屬性的事物和一個事物的不同側面列舉出來,經過對照或比較得出自己觀點的議論方法。
因果推論法就是由原因推導結果,或反過來由結果推導原因的論證方法。
議論常與敘述緊密結合在一起,表現為“夾敘夾議”的方式。夾敘夾議就是一邊擺事實,一邊講道理。運用這種方式要請注意兩個問題,其一,敘述要真實、典型,議論要中肯、精辟;其二,事實與道理要和諧一致,防止出現事大理小或事小理大的錯位現象。
。ㄈ┱f明
所謂說明,就是用簡練的語言對事物的狀態、性質、特征、成因、關系、結構等進行解釋的表達方式。它常用來解說事物和闡明事理,是公文寫作中最核心的表達方式,常與敘述和議論結合在一起使用。
說明的方法非常多,常用的包括定義說明、舉例說明、比較說明、分類說明、數字說明、引證說明、解釋說明。
1.定義說明
所謂定義說明,就是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從而給人以一個明確的概念。
2.舉例說明
所謂舉例說明,就是通過列舉事例來揭示諸種事物的共同特征。
3.比較說明
所謂比較說明,就是通過對不同事物的相互比較來揭示諸種事物的內在聯系與區別。
4.分類說明
所謂分類說明,就是把被說明的事物,按照一個統一的標準劃分為若干類別,然后逐類加以說明。
5.數字說明
所謂數字說明,就是運用數字和數據,從數量上對事物的情況和特征加以說明。
6.引證說明
所謂引證說明,就是運用權威性的材料來說明事物。
7.解釋說明
所謂解釋說明,就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一方面加以解說,也稱詮釋說明。